汾西矿业交城煤矿管理分公司中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调度管理考核制度文件汇编中兴煤业调度室二○一一年元月关于下发《调度管理处罚条例》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了加强我矿调度管理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及生活后勤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重大隐患的处理、生活后勤存在问题,维护以调度为中心的生产指挥系统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树立全矿各单位、部门、组队、车间都服从调度统一指挥的权威,使调度真正成为组织煤炭生产、后勤生活的指挥部和参谋部,全面地、科学地、有预见性地组织指挥生产,确保调度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违规必究,处罚必严”,根据山西省煤炭厅煤炭企业调度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决定在全矿各单位执行2011《调度管理处罚条例》,望矿属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附:中兴煤业《生产调度管理考核制度》及条例中兴煤矿调度室二0一一年元月目录中兴煤矿调度管理处罚条例...................................-1-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调度汇报...........................................-2-第三章调度制度...........................................-9-第四章业务管理..........................................-10-第五章附则.............................................-15-中兴煤矿生产、地面辅助系统管理考核办法....................-16-井下生产、辅助队组及地面辅助单位责任区划分................-18-中兴煤业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方案与实施细则........-34--1-中兴煤矿调度管理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强化生产组织指挥,生活后勤合理调度,充分发挥调度的职能作用,随时掌握生产、后勤的变化情况,搞好综合平衡,及时解决生产、生活出现的部门之间、环节之间的问题,灵活具体地实行统一指挥,真正树立调度管理工作的权威性,根据《山西省煤炭厅调度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调度室是煤矿企业安全、生活后勤的指挥中心,是联接煤炭生产各个环节的纽带,是组织生产、技术、管理、后勤等各部门共同完成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机构。调度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领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完成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手段。第三条调度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煤炭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和政策,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组织和指挥生产,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组织和检查生产准备,按照生产经营计划,全面地、均衡地、安全地完成煤炭生产任务,搞好生活后勤服务,确保全矿后勤生活和谐环境。第四条调度管理工作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要做到检查督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安排的落实;要做到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重大隐患的处理,生活后勤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第五条本条例一定要坚持原则,实事求实。即坚持“有章可循,有-2-据可依,违规必究,处罚必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全矿范围从事井上、下生产、辅助单位,与生产有配合关系的科室和各岗位职工。第二章调度汇报第七条采煤组队一班三汇报:采煤组队的跟班队干每班至少向矿调度室汇报三次。即在班初、班中、班末将回采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汇报,遇有特殊情况时要随时汇报。具体要求如下:第一次汇报(班初汇报)接班后半小时内汇报工作面生产条件、安全质量情况(顶板、支护、安全出口、通风等)、设备运转状态以及本班生产(或检修)计划任务、生产(或检修)工作安排、出勤人数、跟班对干、带班长等。第二次汇报(班中汇报)汇报已完成的生产进度、顶板、设备、支护、安全情况,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及后半班生产预计完成情况,若可能出现亏产要说明原因及补救措施。第三次汇报(班末汇报)本班生产结束之后,离开工作面之前要将本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循环进度、支架、移溜、设备运转)、安全和工程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和下班注意事项、下班需携带的备品备件等详细汇报。以调度台帐记录为准,采煤组队的一班三汇报少报一次,扣罚50元;情况汇报不清者,每有一次扣罚20元。经调度核查发现汇报情况不真实,与实际有较大出入,每有一次扣罚50元;对有问题隐瞒不报,一般问题一-3-次扣罚100元,重大问题一次扣罚200元~500元。第八条掘进、开拓、一班两汇报:掘进、开拓的跟班对干每班至少向矿调度室汇报两次,即在班初、班末将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汇报,遇有特殊情况时要随时汇报。具体要求如下:第一次汇报(班初汇报)接班后开工之前报本班生产计划任务、生产工作安排、出勤人数、跟班队干、带班长等。第二次汇报(班末汇报)本班生产结束之后,离开工作面之前要将本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尺、支架数量)、顶板、运输、安全和遗留问题和下班应注意事项、下班需携带的备品备件等详细汇报。以调度台帐记录为准,掘进、开拓队的一班两次汇报少报一次,扣罚50元;情况汇报不清者,每有一次扣罚20元。经调度核查发现汇报情况不真实,与实际有较大出入,每有一次扣罚50元;对有问题隐瞒不报,一般问题一次扣罚100元。重大问题一次扣罚200元~500元。第九条生产队组的专项汇报:回采工作面过空巷、断层、破碎带、无炭柱以及工作面出次放顶、末次回收等,掘进、开拓巷道开口、贯通等重点工作。要求生产组队的跟班队干在每班生产结束后详细汇报当班生产过程及情况。巷道开口汇报自开口准备至正常掘进10米;巷道贯通汇报自接到地测科下达巷道贯通通知之日起至贯通调整通风系统结束。遇到上述重点情况后,当班跟班队干没有向调度台汇报一次扣罚50元;汇报不及时、不全面扣罚30元。经调度核查发现汇报情况不真实,与实际有较大出入,有一次扣罚50元;对有问题隐瞒不报,一般问题一次扣罚100元,重大问题一次扣罚200元~500元。-4-第十条回采工作面的新面安装、设备拆除汇报;要求所涉及到的队组必须将新面安装、设备拆除期间的生产组织、工作任务时间安排等交调度台一份,当班工作开始前和任务完成后分别由跟班队干向调度台汇报(即一班两汇报),汇报当班的负责人、当班作业人数、工作进度、终结情况(特殊情况要提前通知调度台)。以调度台帐记录为准。凡所涉及的队组少汇报一次扣罚30元;汇报不及时、不全面扣罚20元。经调度核查发现汇报情况不真实,与实际有较大出入,有一次扣罚50元;对有问题隐瞒不报,一般问题一次扣罚100元,重大问题一次扣罚200元~500元。第十一条事故汇报:对井下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包括轻伤、重伤、死亡)和非伤亡事故(包括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水害、火灾和其它事故),各单位跟班队干或发现险情的人员都有责任及时、准确地汇报调度台,不得发生错报、假报,甚至隐瞒不报。汇报内容包括:汇报人姓名、单位、事故内容。调度值班人员根据汇报情况针对性地按事故汇报程序进行安排处理。所有的非伤亡事故在处理好后20分钟内必须要由处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向调度台汇报。所有发生的人身事故(轻伤、重伤、死亡事故),调度人员在20分钟内通知矿值班救护人员、车队及有关领导,受伤职工要及时送往矿职工医院进行医治,矿救治医生在采取救治措施后要将受伤人员的伤势情况及救治情况汇报调度台。以调度台帐记录为准,并经调度核查发现错报、假报一扣罚100元~200元:若隐瞒不报,发现一次扣罚300元~1000元。在发生的非伤亡事故处理好后,处理单位现场负责人若没有汇报调度台,有一次扣罚100元,迟报-5-一次扣罚50元。发生人身事故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与矿值班救护人员取得联系,有一次扣罚200元;矿医院救治医生没有将受伤人员的伤势情况和救治情况汇报调度台,有一次扣罚200元。对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而使隐患得到及时处理的,要酌情给予100元~500元的奖励。第十二条现场办公纪要汇报:凡是调度室(包括矿领导)组织的安全生产现场办公纪要;各涉及单位负责人和落实人要签字领取现场办公纪要。自现场办公议定事项之日起各涉及单位负责人每日16:00~17:00时,积极主动向现场办公纪要总落实人处汇报当日的工作完成详情次日到调度现场办公纪要总落实人处签字(以示该项工作完成结束)。如有特殊因素而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必须提前由单位负责人书面请示并征得该项工作落实人同意后,经该现场办公纪要的主持人批准(但必须要注明该项工作完成的最后期限),交调度现场办公纪要总落实人一份留存。凡没有签字领取现场办公纪要,有一次扣罚50元;该项工作完成没有及时签字的,推迟一天扣罚50元,五天内没有签字的按该项工作未完成处理;有特殊因素而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没有书面请示批准报告的,有一次扣罚100元;签字后以示该项工作完成。而经过检查落实发现未完成的,有一次扣罚300元~1000元。以调度记录为准,凡所涉的队组少汇报一次扣罚50元;汇报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有一次扣罚20元,经调度核查发现汇报情况不真实,与实际有较大出入,有一次扣罚50元;对有问题隐瞒不报,一般问题一次扣罚100元,重大问题一次扣罚200元—500元。第十三条平衡会议定事项汇报:每日下午生产平衡会上,井下各队组-6-需平衡解决的问题必须在每日3:50找调度主任平衡,调度主任平衡不了的上会,对未提前提出而又上会的责任人有一次扣30元,对既无提前提出,又在平衡会后乱提者,有一次扣责任人100元。第十四条调度电话故障汇报:凡调度电话(主要指井下8***)发生故障后,使用单位在一小时内汇报调度台,调度台接到电话故障汇报后,20分钟内通知电讯中心安排人员处理,电讯中心在接受任务后,要及时安排人员前去处理,自接受任务后,话机和支线故障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通信主电缆等重大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排除,电话维修人员要将电话维修地点、所属单位、电话故障原因、处理人姓名、排队故障时刻及时汇报调度台。以调度台帐记录为准,凡使用单位电话出现故障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汇报调度台,每有一次扣罚100元,调度台通知监控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未排除完故障,每有一次扣罚50元,电话维修人员在排除故障后汇报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每有一次扣罚20元,没有汇报一次扣罚50元。第十五条季节性汇报:季节性汇报主要指雨季“三防”、冬季防寒、防冻情况汇报,自安排工作之日起,要求各项工作安排的责任单位每天16:00—17:00时向调度台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该项工作完成结束。以调度记录为准,少汇报一次扣罚50元,汇报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每有一次扣罚20元,经调度核查发现汇报情况不真实,与实际有较大出入,有一次扣罚50元,对有问题隐瞒不报,一般问题一次扣罚100元,重大问题一次扣罚200—500元。第十六条常规检修汇报:凡是各单位的常规检修,如停电、停风检-7-修、电氧焊处理等以及需停工停产进行处理的情况,必须要预先申请,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要在检修工作开始前,将常规检修报告单交调度台一份,采掘开队组的日常检修必须严格执行两汇报制度,检修开始前和结束后(两汇报),检修负责人要将参加检修人数、负责人姓名、现场监督人员、检修的具体情况汇报调度台,检修完毕后必须等生产都正常后方准离开。各项检修工作必须按批准后的时间严格执行,发生特殊因素未能完成而延长时间时,要征得调度台同意,并经过调度主任或有关矿领导的批准后方能进行。以调度台帐记录为准,检修工作开始前没有交调度台批准后的常规检修报告单,有一次扣罚50元,检修前和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没有汇报,有一次扣罚50元,汇报不及时、不准确扣罚20元,经调度核查发现汇报情况不真实,实际有较大出入,有一次扣罚50元,对有问题隐瞒不报,一般问题一次扣罚100元,重大问题一次扣罚200—500元。有特殊因素需延长时间,而未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