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德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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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教师肩负着教育和培养青少年的神圣使命。而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可以说,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中国能否兴旺发达、繁荣昌盛,关系到中华民族能否在世界上立于不败之地。“教师兴则教育兴,教育兴则民族兴。”正因此.加强师德修养、践行为人师表,已成为新时代对教师职业素养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中小学教师面临的重要课题。当前.师德修养问题日益突出.教师歧视、讽刺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等现象屡屡发生。这不仅影响着学生正常的身心发展.而且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发展。加强师德修养刻不容缓。第一课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第二课教师的职业道德第三课教师在学校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第四课教师在社会公共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第五课师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一、道德及其特点“道”即道路,引申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或人们必须遵循的社会行为的准则、规矩、规范。“德”即“得”,是指人们将道“内得于己,外施于人”。孔子在《论语》中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1、道德的含义(1)关于道德定义的若干观点我国道德即从物之道引出人之得。最早见于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道德,主要是指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有时也指个人的思想品质、修养境界、善恶评价,乃至泛指风俗习惯和道德教育活动等。1、道德的含义(1)关于道德定义的若干观点我国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一词最早来源于拉丁语的“摩里斯(moralis)”,其原意是风俗习惯、性格的意思,以后逐步引申为原则规范、行为品质、善恶评价等方面的意思。苏格拉底:道德即知识。霍尔巴赫:做善事,为旁人的幸福尽力,扶助旁人,就是道德。黑格尔:道德是主观意志的法。1、道德的含义(1)关于道德定义的若干观点我国西方上述观点是非科学的:离开人的社会实践、人的生活、人类的历史发展来思考道德的起源和基础。把道德看成是外在强加于人的规约。把道德看成是一成不变的情感要素和心理体验,把道德神秘化。1、道德的含义(2)正确把握道德的定义1、道德的含义(2)正确把握道德的定义定义: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特殊意识形态,是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所维持的,调整人们之间以及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社会经济关系是最根本的社会存在。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必然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具体地说,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就有什么样类型的道德;经济关系改变了,道德会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道德又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它具有其他意识形态(如政治、法律)所不具备的社会功能(如非强制性),并且它从原始社会产生之后,就一直在社会中发挥作用,到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仍然存在。道德不仅是一种社会意识,而且是人们最普遍的行为规范。1、道德的含义(2)正确把握道德的定义第一,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特殊意识形态。1、道德的含义(2)正确把握道德的定义第一,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特殊意识形态。中国封建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三纲五常”。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者绝对服从于君、父、夫;为君、为父、为夫者为臣、子、妻做出表率。五常指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关系的行为规范。现阶段我国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20个字的基本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三纲五常”:“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三从四德”:“三从”指:妇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1、道德的含义男人的新三从四德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错了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打骂要忍得。1、道德的含义“善”与“恶”是评价人们道德行为的基本概念。从伦理学的意义上说,所谓善,是指人们的某一行为或事件,符合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要求;所谓恶,是指人们的某一行为或事件,违背了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要求。善恶是具体的,没有超阶级的、永恒不变的善恶标准。各个时代、各个阶级的善恶标准各不相同,从根本上说,是由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的利益所决定的。当然,善恶是有一个客观标准,这就是看其行为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是否有利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1、道德的含义(2)正确把握道德的定义第二,道德是以善恶为评价标准来调整人们关系的行为规范。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道德对人的行为的善恶评价是运用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特别是人们的良心)等方式,并通过指导、评价、示范、激励、沟通或制约、限制等途径、诉诸人们的良心和个人的觉悟,来调节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及交往中的行为,及至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行为。道德的这种特点,不象法律那样具有强制性,而是靠说服教育,靠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和培养道德行为习惯来实现的。1、道德的含义(2)正确把握道德的定义第三,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社会关系。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社会关系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类是个人与社会集体之间的关系;一类是社会集体与社会集体之间的关系。在这三类关系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有的还是宗教关系。这些复杂关系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矛盾,并集中表现为利益上的矛盾。矛盾的解决,除了运用政治、法律、经济等手段之外,还需要用道德手段加以调整或约束。道德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中,主要的特点是要求个人对自己的利益加以必要的节制,即做出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1、道德的含义(2)正确把握道德的定义第四,道德是调整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2、道德的特点(1)道德的规范性联系:道德并不是与科学、艺术分离的,而总是把真善美(即科学、艺术、道德)的理想追求,包括在自己的规范之中。道德的这种规范性,使它成为人们行为的不可替代的指南。人们把握世界的三种形式科学艺术道德向提供关于真理和谬误对立的认识向人们展现美与丑的形象向人们提供用善和恶来评价、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和规范。2、道德的特点(2)道德的多层次性原因:由于社会生活中人们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的多层次性,人们对道德要求的多层次性,因而道德体系也就呈现出多层次的特点。、、表现:历史上无论哪一个阶级的道德体系中,总有一些高于现实生活的成分,即理想的成分。各个阶级的道德体系中,除了有表示远大目标的、示范性的道德理想外,还有一此体现眼前道德要求的具体道德规范。道德体系中的崇高道德规范与一般的具体道德规范,构成了道德的多层次的特点。尊重,宽容,理解适度的牺牲,为责任控制自己的欲望无私的自我牺牲,包括生命2、道德的特点(3)广泛的社会性道德的广泛社会性主要表现在:道德与人类社会生活共始终,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渗透于各种社会关系和人们的一切思想行为之中。2、道德的特点(4)更大的稳定性道德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一样,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具有历史变异性。同时,它又有不同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殊的稳定性,变化的速度较慢。从产生和发展来看,道德产生于原始社会,到将来共产主义社会还要存在,而法律只存在于阶级社会。在原始社会里,维护整个社会秩序的职能,完全由道德承担起来,因而没有也不需要阶级社会意义上的法。在那种条件下,长时期形成的习俗足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随着阶级社会的出现而产生的。当社发展到共产主义公有制阶段时,法律由于不再适应新的经济基础,因而将被废除并被其他规范所替代,这种规范实际上属于道德的范畴。共产主义道德将成为全民的道德,在调整人们行为和关系中起主作用。3、道德与法律的关系(1)道德与法律的区别第一,它们的产生条件和发展趋势不同。法律是以统治阶级政权机关的强制力量为前提的,法律的实行要靠政权中监狱、法院、检察院等惩罚机关来保证。没有这一套机构设施,法的实行就难以想象。道德则不然,它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依靠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持的。人们以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道德观念,来评价人们的行为,从而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3、道德与法律的关系(1)道德与法律的区别第二,它们依靠的力量不同。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总想把自己意志的触角伸向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使立法的对象既宽又广,以便加强和巩固自己的统治。但是社会生活错综复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多层次展开的,面对以善恶、是非、荣辱等道德观念来评价的社会生活,法律往往是无能为力的。道德发生作用的范围比法律更为广泛。在我国,受法律制裁的违法行为,道德都可以和应该谴责,而受道德谴责的一切行为却并不一定都违法。道德谴责社会集体中人际关系上的说谎和不诚实现象,但只有当说谎给他人或组织带来严重损害时,才诉诸法律。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社会主义道德干涉的范围是法律所远不及的。3、道德与法律的关系(1)道德与法律的区别第三,它们产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往往一方面把基本的道德规范写进法律条文,通过法律的力量推行道德规范;另一方面,又通过道德教育来维护法制。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封建统治者一直强制“制礼以崇敬、立刑心明威”,“德威并施”。与此同时,还把“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规范赋予法律的意义,强迫人们严格遵守。在社会主义社会,道德原则在社会生活中作用日益增长,道德因素的作用范围日益扩大。我国宪法中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条款,都是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和道德义务;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核心,而宪法也明文规定了对国家干部的要求。3、道德与法律的关系(2)道德与法律的联系第一,在调节内容上想到渗透。道德调节和法律调节各司其职,各显其能,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对于一些不能或不宜用法律来调节的行为,就用道德来调节;对于道德调节不了的行为,就用法律来调节。3、道德与法律的关系(2)道德与法律的联系第二,在调节功能上相互补充为了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加强道德教育;为了道德理想的实现,又由法律认可并积极促进。通过法律的作用,就可以有效地改善人们的道德面貌,并在提高道德素质的同时,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成员个人不讲,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也是紧密联系的。当一个人具有明确的社会主义道德信念和道德理想时,他就不会明知故犯,以身试法,去触犯社会主义法律。而一旦个人主义膨胀,道德上逐步堕落,就不可避免地会走上触犯社会主义法律的道路,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3、道德与法律的关系(2)道德与法律的联系第三,在调节的实施上相互支持。我们既要加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又要加强法制教育,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极为重要的条件,二者不能偏废。3、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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