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管理-0--0-规章制度汇编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部二○○八年一月一、综合管理-1--1-前言企业规章是企业内部的法。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职能调整的要求,供应部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统一汇编。本次汇编是在原有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基础上,本着精简和方便使用的原则,适应岗位和职能调整变化的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并增加了原来没有的而管理需要的制度,基本涵盖了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能满足供应部各项管理工作的要求。本汇编按专业管理分类,包括综合管理、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党群工作共四大类篇。规章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要强化遵纪守法、照章办事的意识,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本次制度汇编属初次编审,由于受资料、时间和水平的限制,可能存在一些不足和疏漏,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今后的修订中进一步完善。莱钢供应部规章制度编审组二○○八年一月一、综合管理-2--2-目录一、综合管理1.行政规章管理办法…………………………………………(1)2.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10)3.员工动态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3)4.首问负责制实施细则………………………………………(19)5.会议管理规定………………………………………………(21)6.相关方安全环保管理规定…………………………………(27)二、行政管理1.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定……………………………………(30)2.公文处理管理办法…………………………………………(34)3.档案管理规定………………………………………………(44)4.办公用品管理规定…………………………………………(49)5.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规定…………………………………(51)6.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4)7.印章管理规定………………………………………………(58)8.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60)9.科级干部请销假制度………………………………………(65)10.工资奖金发放管理规定……………………………………(66)一、综合管理-3--3-三、业务管理1.材料供应管理办法…………………………………………(69)2.办公用品管理办法…………………………………………(73)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76)4.材料计划管理规定…………………………………………(81)5.招标采购管理规定…………………………………………(90)6.网上招标采购实施方案……………………………………(94)7.合同管理规定………………………………………………(97)8.材料仓储配送管理规定……………………………………(103)9.材料稽核工作规范…………………………………………(107)10.工装面料采购供应工作规范……………………………(109)11.质量管理规定……………………………………………(111)12.供应商管理规定…………………………………………(115)13.价审工作管理规定………………………………………(123)14.物资储运管理规定………………………………………(126)15.废旧材料回收利用管理规定……………………………(129)16.关于产品运输装车用防滑衬垫材料管理规定…………(131)四、党群工作1.供应部中心组学习制度……………………………………(133)2.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136)3.党员管理制度………………………………………………(137)4.民主生活会制度……………………………………………(142)一、综合管理-4--4-5.党建工作检查评比考核办法………………………………(144)6.干部管理规定………………………………………………(146)7.廉政谈话制度………………………………………………(150)8.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151)9.员工廉洁自律十条禁令奖惩办法…………………………(153)10.部务公开实施办法………………………………………(157)11.工会工作制度……………………………………………(159)12.宣传报道工作制度………………………………………(177)13.学习型部室创建办法……………………………………(180)一、综合管理-1--1-行政规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应部行政规章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优化管理程序,确保材料供应工作有序进行,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公司《行政规章管理办法》,结合供应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章,是指各职能管理部门依法代表供应部在职权范围内制定的用于行政工作管理的办法、规定、细则、规范等文件的总称。第三条制定行政规章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章相一致。(二)实事求是,相对稳定,先立后废,健全体系。(三)符合规范、科学管理的要求,适应生产、经营、发展与市场经济运作的需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便于操作和执行。第四条供应部行政规章具有权威性、强制性、严肃性等特点,它是供应部组织材料供应和其它各项管理工作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实现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重要基础工作。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供应部各科、库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对行政规章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综合科是行政规章一、综合管理-2--2-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下达供应部年度行政规章的制定或修订计划。(二)负责对各类行政规章草案,按规范要求进行审查。(三)负责行文公布确认供应部年度新出台或废止的行政规章。(四)负责督促行政规章制定部门对其已发布的行政规章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五)负责建立健全供应部行政规章台帐,组织编印《供应部规章制度汇编》。第七条各科、库站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行政规章工作,其职责依照第六条执行。第八条行政规章的制定部门对其已发布的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三章规章种类第九条行政规章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制度、办法、规定、细则、规范等。第十条制度是企业(单位)针对某项专业管理设立的管理规程,它是调整企业(单位)专业管理关系,规范企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则。第十一条办法是企业(单位)为加强某系统或某类重要工作管理,制定的较全面、综合性的条规。一、综合管理-3--3-第十二条规定是企业(单位)内部职能管理部门对加强某项具体工作管理的方式、方法或数量、质量等,制定的单一性条规。第十三条细则是针对办法或规定中的具体管理内容而制定的更细化、更具操作性的规则。第十四条规范是企业(单位)内部针对某项特定工作或某种工作行为,制定的管理标准。第四章根据与拟写第十五条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公司行政管理的要求、供应部经营工作的需要来制定供应部的行政规章。第十六条拟写行政规章的基本要求:(一)文字使用准确、规范、凝炼明晰,语句表述通俗易懂、观点明确;不使用生僻文字、模棱两可的词组、转弯抹角的词句和令人费解的简短语句。(二)界定行政规章中的目的、根据、概念、原则、任务、特点、调整范围等必须准确,引用数据要核实无误;切忌使用描述、抒情等写作方法和形容、假设、文言文词组。(三)起草的行政规章要达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前后连贯、首尾照应,标点符号、序号使用规范。(四)行政规章名称中,原则上不使用“暂行”或“试行”词语,在发布实施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行政规章,可制定补充规一、综合管理-4--4-定或定期修订,弥补管理内容中缺陷。第五章规章内容第十七条行政规章一般分为总则(导语)、分则(条规)、附则(结束语)三部分。(一)总则主要包括:目的、根据、概念、原则、任务、性质、特点、调整对象和不宜在其它部分中表述的内容。(二)分则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职责权限、专业管理、办理程序、监督检查、考核方式、奖励处罚、费用来源和其它必须规定的内容。(三)附则主要包括:可参照本规章调整的对象、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处理方法、解释权归属、执行日期、有效日期、废止的原规章和不宜在其它部分中表述的内容。第六章规章结构第十八条行政规章的结构主要有篇、章、节、条、款、项、目等组成。(一)“篇、章、节”,可冠用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每篇、章、节都要冠写名称。例如:第一篇总则;第一章任务;第一节原则等。(二)“条”是直接表述规章的内容,条不冠写名称,条在规章全文中跨篇、章、节统一排序。(三)“款”是条内的自然分段,不书写序号。(四)“项”是条内的自然分段,必须书写序号。按项排序一、综合管理-5--5-拟写行政规章时,每一项可冠写名称也可省略。例如:一、职责分工;二、管理办法等。(五)“目”是项内的自然分段,必须书写序号。例如:1.2.3.4.……。第十九条拟写行政规章,一般采用以下三种形式:(一)分章式,即:“分章命题、章条结合”的结构形式,主要适用于内容较多,篇幅较长的规章。全文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三大部分。(二)分条式,即:“全篇冠条、条款结合”的结构形式,主要适用于内容较少,篇幅较短的规章。全文按条排序时,一般起始两条为总则内容,末尾两条为附则内容,其他条款为分则内容。(三)分项式,即:“按项表述、项目结合”的结构形式,主要适用于内容较少,篇幅很短的规章。一般首段为导语,即总则的内容,然后按项排序拟写,每项冠写名称也可省略,末段为结束语,即附则的内容。第二十条行政规章结构形式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服从主体表达的需要。(二)符合行政规章公文文种的特点。(三)符合企业职工的思维规律。(四)反映企业发展的规律。一、综合管理-6--6-第七章审批程序第二十一条行政规章草案定稿后,由拟稿人详细填写公司拟文稿纸中所规定的内容,部门负责人签字予以确认。不涉及其它职能管理部门职责时,行政规章草案可直接送交综合科进行规范审查。第二十二条规范审查的主要内容:(一)行政规章草案名称中选用的文种是否准确。(二)行政规章草案是否具备总则、分则、附则三大部分内容。(三)行政规章草案选择的结构形式表述是否适宜。(四)词汇、语句、序号等是否运用准确、规范。(五)行政规章草案中界定的管理范围是否超越拟稿部门的职责权限。(六)行政规章草案中的管理规定是否与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发布的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相抵触。(七)行政规章草案中的奖励或处罚规定是否切实可行等。第二十三条经审查修改的行政规章草案,由拟稿人重新清稿后,与原修改底稿一并返回综合科再审。达到规范要求的,综合科负责将该行政规章草案按公文管理规范要求,呈送经理审核、签发。第二十四条行政规章经经理签发后,内容不得随意更改。若有较大差错,确需修改,由拟稿部门将修改后的行政规章再呈一、综合管理-7--7-送经理审核、签发。第二十五条行政规章草案中涉及到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时,按照“先会签、后审查”的原则,由拟稿人送交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审阅会签,然后按以上审批程序进行。第二十六条行政规章草案中的某些规定与会签部门的意见不一致时,可采取以下方式协商处理:(一)部门负责人之间协商确定,取得共识。(二)规章起草部门组织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统一意见,解决矛盾。(三)部领导召集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讨论,达到意见一致。第二十七条对涉及供应部全局性、综合性的重要行政规章草案,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稿的形式,书面征求意见,然后再按以上审批程序进行。定稿后,必须提交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正式发布执行。第二十八条对涉及部务公开内容的行政规章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发布执行。第二十九条行政规章草案在部领导签发或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审议过程中,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较大幅度修改的,由拟稿部门负责修改后,再送交综合科审核印发。一、综合管理-8--8-第三十条行政规章附则中的解释权归属应坚持“谁拟稿,谁解释”的原则,解释权应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