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甲方: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在甲方园区内演艺剧场设立表演项目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意向条款:一、工作内容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提供名演员,领队人,共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演艺剧场进行演艺活动。二、甲方责任:1、甲方按每晚每场演出费元人民币的标准支付乙方演员演出工资,并且按照天结算一次的原则支付。2、乙方人员演出工资自乙方演员到达甲方公司开始演出时间开始计算,按照天支付一次的原则,由乙方派人统一领取,除重大节日或特殊原因外,甲方不能无故拖欠乙方工资,要按期付酬。3、乙方为甲方提供名演员,领队人,甲方为乙方人员提供食宿。4、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管理规范及各项制度及标准,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北京市相关惯例,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环境。5、甲方承担乙方演员演出期间应缴纳的税款。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任何费用。6、乙方在演出之前必须对相关器具设备自行检测,确认各方面符合演出标准后方可进行使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7、甲方要求乙方演出的节目应具有专业性、观赏性,如乙方达不到相关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三、乙方责任:1、乙方保证所提供演员同约定人员完全一致,保证每个演员身体健康,且具有足够的承担演出的健康及艺术能力,乙方要保证向甲方提供之演艺人员必须符合行业标准。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以公司利益为本,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务。乙方演职人员必须从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出发,演好每一个节目。3、乙方演员有义务承担甲方为自己宣传、促销而进行的演出节目宣传,如广告拍摄等任务,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4、甲方确认如乙方因病不能适应甲方演出需离开北京,乙方进行演员更换,由此发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5、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乙方任何演员不得私自为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提供演出服务。如有违犯,甲方有权处罚或责令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换。6、因乙方演员的原因,与其它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利益因此蒙受损害,乙方应向甲方作出相应的赔偿。7、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取消演出,乙方将按表演者日演出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演出费中扣除,同时,甲方保留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追究赔偿的权力。8、乙方演员必须遵守甲方公司之艺术团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违规者按照公司和艺术团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严重违规者,乙方自行承担责任。9、由于乙方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10、乙方需保持良好演出状态,保持节目档次、质量,乙方需具备职业道德,不得拒演、罢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要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四、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瘟疫、战争等,致使本合同书不能履行,双方互提便利条件,互不承担责任。五、争议的解决1、乙方在甲方演出如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聘乙方。2、双方应协商解决发生的纠纷,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六、生效和终止本合同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附件:甲方选定的节目单。1、2、3、4、5、6、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