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奥古斯丁奥古斯丁的作品及简介《忏悔录》(TheConfessions):相当著名,是奥古斯丁初为主教时写的,属赞美之歌的属灵自传。对原罪忏悔只是颂赞副带产生的结果,关于神怜悯主权如何吸引浪子归回,因着奥古斯丁对这点快速的顿悟,他得以藉此重新诠释自己的过往。书中最突出的是报导他虔诚的母亲莫妮卡,这是古代文献中最迷人的母子关系。这是一部深富灵性之美的作品,《忏悔录》让我们看到一副强有力的头脑和丰富的心思、如何辛苦地迎向信心之光。《天主之城》(TheCityofGod):这部书最有影响力的部分,写作期间超过十二年,首先奥古斯丁护教性地答辩基督教应为411年罗马之耻负责的控诉,他认为基督徒太看重地上的城市,对苦难与天命感到困惑。本书展现世俗与神圣、帝国与圣经,从创造到最后审判的历史全景。《上帝之城》的信息偏重来世,真正的平安与公义社会只在天上寻见,这是一群爱神之人的命运。他们在地上的朝圣之旅,认同感及财富,与“地上之城”的人们无分别地混杂着,在教会与社会均无区别。奥古斯丁充分警觉人类生存的模棱两可。《三位一体论》(TheTrinity):这是奥古斯丁唯一不涉及当时代争议性话题的巨作。他致力于探索默想教义,是自拉丁教父以来一套极具分量的三一论神学作品。与希腊早期长老的教导相反,他非常重视神圣的「三位」是完全平等的,只在彼此的关系上有分别。他认为圣灵是“爱”,使父与子联合,因此也把三位一体与教会结合在一起。借着新柏拉图主义及圣经的启示,他探讨三位一体在人身上的类比,即记忆、理解力与意志的内部关系。《信、望、爱手册》(TheEnchiridiononFaith,HopeandLove):与前者不同,这是奥古斯丁撰写最接近袖珍书的基督教基要真理,对近世有极大的魅力,代表了他以文字教导的最短记事。《基督教要旨》(ChristianInstruction):是阐释与理解圣经的指南。这本书讨论基督教教师属世训练的价值,如修辞学,因此提供了人文与基督教神学结合的严谨原理。从中古到近代,这看法长期影响西方教育。1、吝啬必受罚。2、需要面前无法律。3、日光穿透污云浊气,自己却一尘不染。4、习惯如果不加抗拒,很快变成必需品。5、坏习惯不加以抑制,不久它就会变成你生活上的必需品了。6、人与人的友谊,把多数人的心灵结合在一起,由于这种可贵的联系,是温柔甜蜜的。7、人与人的友谊,把多数人的心灵结合在一起,由于这种可贵的联系,它是温柔甜蜜的。2奥古斯丁假借善和恶的问题,把信仰神推广到社会生活中,提出教权至上论。这在基督教史上是首创的。后来中世纪经院哲学主张神权政治论就是以此为理论根据的奥古斯丁(Augustinus,354~430年)是基督教教父哲学的集大成着,他是把哲学用在基督教教以上,从而创立了基督教宗教哲学体系的神学家和哲学家。在他的重要著作《忏悔录》中,结合自己的经历,历述了对教育的一系列看法。他的教育哲学成为中世纪基督教教育的理论基础。(1)宗教哲学和教育奥古斯丁的最高精神实体就是上帝。上帝是不变的存在的本体,是绝对的精神。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的虚构,成为中世纪基督教会实现其国际神权政治以及与世俗国家争夺政治权力的理论根据。这个理论对于加强教会在欧洲国际政治中以及各国中的地位,对于加强教会对教育的控制,起了重要作用。(2)灵魂论和知识论人的灵魂是一种精神实体,它也是上帝的创造物。人的灵魂具有三种功能:知、情、意。人的认知活动,在人的灵魂活动中占着极重要的地位。人的认知活动包括三种能力:一是感觉,二是灵魂,三是思想。教学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发现心中已有的真理,而不是去认识客观物质世界。教学活动,就是通过符号、语言、数等等,引起学生对其心中已有概念的重新认识。奥古斯丁的知识论,也同样充满着浓厚的宗教色彩。他强调信仰高于理性,宗教虔诚高于知识。但是,奥古斯丁并没有达到完全弃绝知识的地步。(3)伦理学和德育奥古斯丁的原罪论和禁欲主义是他的宗教哲学和教育思想中的两个极重要的理论。到了中世纪,它们就成为基督教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从圣经中的有关亚当夏娃的故事制造出他的“原罪论”。它对教育也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它成为中世纪学校恐吓和鞭打儿童的理论根源。奥古斯丁的禁欲主义是他的原罪论的派生物。他每天采取斋戒和鞭打自己身体的办法,来到到禁欲的目的。这种用鞭打而强行克制并进而扑灭人的任何情欲的办法,以后在中世纪的修道院学校中,在大教堂学校中颇为盛行。奥古斯丁的教育哲学对西欧中世纪教育的影响既深又广,西欧中世纪的修道院学校、大教堂学校以及某些大学,无不以他的教育哲学为宗旨,为灵魂。他是中世纪由教会所控制的教育所推行的教育方针、政策的思想渊源。3●●●奥古斯丁有什么贡献及他的历史地位奥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亦作希坡的奥古斯丁AugustinusHipponensis,天主教译“圣思定”、“圣奥斯定”、“圣奥古斯丁”,公元354年11月13日-430年8月28日),古罗马帝国时期基督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教父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在罗马天主教系统,他被封为圣人和圣师,并且是奥斯定会的发起人。对于新教教会,特别是加尔文主义,他的理论是宗教改革的救赎和恩典思想的源头。奥古斯丁假借善和恶的问题,把信仰神推广到社会生活中,提出教权至上论。这在基督教史上是首创的。后来中世纪经院哲学主张神权政治论就是以此为理论根据的●●奥古斯丁的哪些理论使宗教对世俗政权、神法对人法获得了优势地位阿内纽斯·奥古斯丁(354—430)是第一位富有影响的基督教哲学家,是教父哲学的最高权威。他极力宣扬“上帝创世”说和“原始罪恶”说,其观念统治了中世纪哲学直到1300年前后。在其代表作《忏悔录》中,奥古斯丁仅想了解上帝和灵魂,且使用信仰来证明信念是正确的。中世纪的人性避开充满痛苦和混乱的可见世界,而集中在通过内省能够认识的上帝和灵魂上。奥古斯丁宣称,柏拉图的理念是造物主在造物前的思想,上帝是根据理念造物的。奥古斯丁以为灵魂和身体同是上帝创造又各自独立存在的。灵魂是非物质的,分布于全身,支配身体,管理人的一切行为。这正是他宣称的心身二元论。他还提出内省法,把人的知识看作有两种来源,一是由感官来的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一是来自灵魂对内心经验的反省。奥古斯丁认为,记忆、理智和意志三者是灵魂的主要官能,但他强调意志的作用,三者在经验上形成统一体。奥古斯丁的这一思想被认为是后来的官能心理学思想的起源。公元354年,奥古斯丁出生于北非。他的母亲是基督教徒,父亲是摩尼教徒。摩尼教由摩尼创立于公元3世纪,是古代波斯拜火教[琐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ism)]的一个分支。它强调的是光明(善)与黑暗(恶)的对立。即,善恶支配人的一生,因此所有的人只能行恶。接受这种教理的人,对自己所犯的罪,有了自我合理化的借口和理论证据。奥古斯丁成长在有如此异端信仰背景的父母影响下,直到二十岁时他去了意大利米兰,决定了要接受基督教。但是他成为基督徒之后,也仍抹不掉在幼年时吸收的异教观念,因此他早期形成的思想严重影响了他的神学观念。“人决不能战胜罪。”他的这种神学观点,在他死后700年仍一直在继续,成为了教导许多神职4人员和神学家们的主导思想。中世纪教会中所形成的许多神学性的谬论大部分都是由奥古斯丁发明出来的,或者是由追随他的神学家加以发展或扩散的。接受奥古斯丁谬道的许多神学家,以奥古斯丁的谬道为前提,进一步发展了另一种谬道。一个谬道引发了另一个谬道。为了用真理来证明一个谬道,便需要想出另一个谬道,这就是他们犯下的错误。预定论开始的背景被异教思想所熏陶的奥古斯丁,无法理解圣经中出现的重要思想,即所有人可以自由地使用自己的意志来选择善与恶其中之一。由于父亲的异教影响,奥古斯丁一直认为上帝是一位绝对而又独裁的神。对他来说,很难接受的观点是上帝赐予人选择的自由权。他在圣经中看到了有些人得救,有些人没有得救。他将这些场面融入到了自己的神学观点中。这就是预定论的开始。“太初之前上帝早已预定了哪些人得救、哪些人灭亡”,这种理论性的预定论在他活着时就受到了许多挑战。他对这些挑战的回答是,“无论是谁得救与否都是上帝的恩典,我们作为软弱的人类,对上帝的审判和公义连质疑的资格也没有。”他为了让自己的这种主张合理化,只得提出了这样的预定论:上帝让某些人在永远的得救当中,却让另一些人在永远的咒诅当中。从预定论产生出来的另一个谬论奥古斯丁发明出来的错误观点,并没有在预定论这个问题上就罢休。预定论这一谬道在逻辑上又引出了另一个谬道。即,预定论成为了“一次得救、永远得救(oncesaved,alwayssaved)”这一概念的基石。“绝对性的君主上帝独断地决定谁能得救,因此,一旦得救的人就绝对不会被丢弃。”预定论让这样的逻辑推理成为了可能的事实。接受这种谬道的人,对自己的得救沉迷于虚假的安全感当中。虽然还在违背着上帝的诫命,仍然过着非道德性的罪恶的生活,却认为自己已经得救了。令人陷在这样的自我欺骗当中。预定论在传福音的一面也有许多无法说明的问题。假如,所有人的得救已被上帝独裁性的决定而注定了,那么还需要传福音干什么呢?传道的理由和目的是什么呢?对于这些问题,接受预定论的人就含糊地说圣经中有以下的记载,“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固然上帝愿意万人得救,但是作为人类的我们,有可能会因自己选择罪恶和自私的决定而失去救恩。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一谬论发展了“虽过着有罪的生活,但仍能得救”的异端。相信一个谬道就会导致接受另一个谬道。对于接受这些谬道的基督徒来说,得救5与战胜罪之间没有了任何关联,敬虔的基督徒生活也不再有什么意义了。结果会主张,就算是基督徒们重生又住在耶稣基督大能里面,也绝不会得胜罪恶。但这些谬道只不过是以奥古斯丁所认为上帝没有给人选择的自由这一异端观点为根据,发展而来的妄想而已。为了使自己罪恶的经历合理化而建立的神学奥古斯丁主张说性(sex)是原罪。他的这种主张是为了使自己的罪合理化。他有一个私生子,因此他成了非法的父亲,这件事情暴露了他的私生活是不圣洁的。生活当中的这些弱点诱导他去寻找使自己罪恶的生活合理化的神学上的借口。在自己的生活当中没能得胜罪恶的奥古斯丁,越来越把原罪论扩大到了其它领域。即,出生时就是恶的,所以只能过有罪的生活。这种思想支配了他的神学。通过奥古斯丁的生活可以肯定一点,无论哪位牧师或神学家,都不能超越自己所经历的来发展自己的讲道或神学。奥古斯丁没有意识到肉体与灵之间存在的可怕斗争。他没有领悟到灵可以战胜肉体的事情。他也没有认识到当基督徒看到上帝大爱时,心中所产生的巨大变化,即重生的经历。没有意识到对于心灵得以重生的基督徒来说,得胜罪恶是非常自然的结果。没有经历战胜罪恶之经验的奥古斯丁,未曾有过真正的重生之经验的他,按照自己有罪的经历来发展了自己的神学。奥古斯丁把人一出生就被遗传而来的堕落的本性本身算为罪,因此对他来说罪是绝不能战胜的。对于罪的定义,他把我们出生时所遗传下来的堕落的本性也说成是罪。但并不能说我们出生时堕落的状态就是罪。而是说从心里和行为上违背上帝的诫命,不顺从上帝的话语,拒绝圣灵对我们心灵所说微小的声音,却决定选择那不道德的事情,这才是罪。因此要完全将自己的心献给上帝,不断获得圣灵的能力而生活,这样的基督徒就能过着战胜罪恶、征服罪恶的顺从的生活。这是通过圣灵的引导和教导,作出义的选择和义的决定。第一个矛盾但是没有理解到得胜罪之经验的奥古斯丁,每当想到取了肉身降生到世上来、过得胜生涯的基督时,就会陷入到矛盾[进退两难的难题]当中。因为取了与自己同样肉身的耶稣过了得胜的生活,但奥古斯丁的生活却没有得胜的经历。“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他同坐一般。”(启3:21)所以奥古斯丁发展了一个偏执的理论,基督取了与人全然不同的肉身出生。但是圣经中却明确地说明了基督取了肉身即道成肉身的内容。请看以下的经文。“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6只是他没有犯罪。”(来4:15)“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