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认证过程知识培训资料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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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安认证相关知识第一章概述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发展历程为彻底改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我国自1990年起实施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为推动这一重要制度的实施,各有关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原能源部、煤炭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煤碳工业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成了及其对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高度重视,使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在近年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安全标志申办单位和发证数量逐年增多,使游离于国家安全监管体系之外的无证企业和产品越来越少,从源头上为矿山安全生产奠定的基础,提供了保障。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目前,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共12大类,涵盖了采、掘、支、运、通等各工序涉及安全生产及作业人员健康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等。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矿用产品也列如了安全标志管理目录。(一)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第一批)1、电气设备(1)高、低压电气隔爆型负荷开关隔爆型馈电开关隔爆型小型开关(包括:行程、转换、插销等)隔爆型移动变电站隔爆型干式变压器隔爆型配电装置隔爆型电控装置隔爆型电磁起动器隔爆型控制按钮隔爆电源断电器隔爆型接线盒隔爆电缆连接器隔爆型功率补偿装置隔爆型充电装置(2)隔爆电机隔爆型交流电动机隔爆型直流电动机隔爆发电机(3)矿用泵潜水电泵2煤水泵泥浆泵渣浆泵清水泵(4)综合保护装置隔爆型检漏继电器隔爆型电器综合保护装置(5)其他防爆电器隔爆型电度表磁性传感器激光指向仪隔爆型电磁阀防爆照(摄)相机隔爆电器外壳等2、照明设备安全帽灯报警矿灯矿灯短路保护装置防爆灯具(白炽灯、荧光灯、其它照明灯具)3、爆炸材料、发爆器煤矿许用炸药(含:乳化炸药、铵梯炸药、水胶炸药、硝铵炸药等)煤矿许用雷管煤矿许用导爆索发爆器4、通信、信号装置(1)通信防爆电话机及关联设备无线电通信系统及关联设备漏泄通信系统及关联设备无线、有线混合通信系统及关联设备(2)信号隔爆信息传输装置隔爆声光报警(语音提示)信号装置隔爆型电铃隔爆型打点器防爆信号通讯机工作面通讯、信号控制装置5、钻孔机具及附件煤(岩)电钻凿岩机具(电动、液动、气动)锚杆钻机(电动、液动、气动)钻车井下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安全钻机(瓦斯抽放、探水、防突、防顶、注水、防灭火钻机)36、提升、运输设备(1)带式(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含:托辊、制动器)刮板输送机顺槽转载机(带式、刮板)偶合器(含:易爆塞、易溶塞)(2)提运设备人车(斜井、平巷)矿车(含:连接链、插销)煤矿用绞车矿用钢丝绳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斜井防跑车装置提升机综合后备保护装置7、动力机车防爆蓄电池电机车(含:隔爆型控制器、隔爆型电阻器箱、隔爆型电源装置、蓄电池、隔爆型直流交换器、隔爆型直流稳压电源、防爆变频调速器、监视器等)架线式工矿电机车及配套电器设备防爆柴油机动力设备(含:防爆柴油机)8、通风、防尘装备矿井地面通风机(仅限于No15及以下)局部通风机风速仪表风速传感器除(降)尘装置粉尘采样器粉尘浓度测量仪表9、阻燃及抗静电产品阻燃输送带及整体带芯导风筒及风筒涂覆布煤矿用阻燃电缆隔爆水袋(槽)煤矿用塑料网假顶非金属制品(溜槽、电缆接头、管材、玻璃钢制品等)难燃介质(乳化油、高含水难燃液)10、环境、安全、工况监测监控仪器与装备(1)气体检测仪器仪表气体检测管一氧化碳检测仪器仪表甲烷检测仪器仪表(含:载体催化元件)氧气检测仪器仪表其它气体检测仪器仪表4(2)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矿用传感器(含:一氧化碳、甲烷、负压、压力、供水、温度、速度、顶板动态、风速、设备开停等传感器)井下分站直流稳压电源风电甲烷闭锁装置甲烷断电仪带式输送机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运输监控系统自燃火灾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监控系统(3)自救器、呼吸器、苏生器(4)其它安全装置紧急闭锁开关远程控制器防突测量仪器仪表及机具瓦斯抽放设备及仪器防灭火装置(含:制氮机)11、支护设备液压支架(含:柱、阀、千斤顶)气垛支架矿用单体液压支柱(含:三用阀)切顶支柱摩擦支柱金属顶梁锚杆(索)(含:杆体、锚固剂)矿用液压推溜器乳化液泵液压支架用胶管12、采、掘机械及配套设备采煤机(含:电控装置)掘进机(含:电控装置)(二)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目录1、矿用高低压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控制装置变压器电机保护装置52、矿井排水设备主水泵3、提升、运输设备(1)提升设备及配套设备矿用提升机、矿用绞车人车矿用钢丝绳提升容器放坠器、跑车保护装置(2)运输设备轨道运输设备(含:电机车、梭车、矿车、矿车及连接件)连续运输设备(含:带式运输机、刮板运输机及偶合器)无轨运输设备(含:地下运矿车、地下铲运车)4、通风、防尘装备矿井主通风机及辅助设备局部通风机辅助通风机除(降)尘装置5、采掘及支护设备(1)钻孔机械电动、液动、气动钻机(车)井下移动式空气压缩机(2)支护设备混凝土喷射机锚杆(索)及安装装置(3)综合机械化采掘设备6、安全检测、监测、监控、通讯仪器与装置(1)安全检测仪器、仪表(2)矿用传感器(3)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4)通讯设备有(无)线通信系统及关联设备7、电缆、输送带等矿用非金属制品矿用电缆矿用输送带导风筒及风筒涂覆布非金属管材难燃介质(乳化油、高含水难燃液)8、应急救援设备井下灭火装置救灾通讯设施、设备自救器、呼吸器等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运行机制6(一)工作体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授权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原安标办)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审核发放和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的前身是煤炭工业部标准计量处、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技术监督处(对外称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以安监管司办[2003]28号文件《关于同意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更名的复函》,将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更名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目前有工作人员50人,均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涵盖安全标志管理涉及的各个领域。现设8个部门,即:综合部、办公室: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咨询服务、申请材料受理和初审、证书发放和安全标志公告;安标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管理;档案管理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技术审查部(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申办产品技术文件的审查;安全标志专家组和技术审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等。现场评审部:负责组织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工作;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等。检验管理部:负责组织、管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抽样与检验工作;组织起草产品检验规范及其它工作文件等。进口产品协调部:负责协调进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有关工作;跟踪取得安全标志的进口矿用产品的使用;收集、整理国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矿用产品管理的相关信息等。监督管理部:负责组织与协调对取得安全标志矿用产品的年审、定期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处理涉及违反安全标志规定的投诉、申诉、及争议等。财务部:(略)另设非煤产品安全标志工作组。(二)支撑体系建立了由100余名专家组成的技术专家队伍和由200余名专家组成的现场评审队伍,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国家安全产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20家国家安全生产甲级检测检验机构,为安全标志管理提供检测检验支持。其中2家主要从事非煤矿用产品的检测检验工作。与有关标准化委员会建立广泛的联系,并积极参与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安全标志发展过程中,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和安全标志的宣传、监察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三)工作机制1、程序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机制严格按程序操作,每一环节均有标准文件或表格,并有相应的规范、细则和管理制度作为保证。建立、完善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体系。国家局安监管规划字[2004]107号文公布的11个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文件是体系的二级文件。在二级文件之下,建立了百余个三级文件。在操作文件方面,技术审查工作制定了100多种产品的技术审查标准化模板,以指导具体的技术审查工作;现场评审工作制定了100多个细化至产品的现场评审准则,并已开始使用;抽样检验工作制定了12大类、共计约360个产品的检验规范和抽样工作。2、议事机制7办公室和各部门均建立了议事制度,规定了议事的条件、程序、组织和议事结果的处置等,凡存在不确定性、需要集体研究确定解决方案的均必须通过议事,统一意见后,方可开始下一环节的工作。3、协作机制安全标志管理工作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直接领导下,依靠各方面共同协作。为此,安全标志办公室充分依靠各省局的指导、支持,与各检测检验中心、标准化委员会、技术专家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协作机制健全。4、技术研究、协商机制凡技术上存在疑问,或对有关标准认识不统一、技术标准彼此冲突或存在严重问题,或检验方法存在不统一的均组织相关方面的专业力量进行充分研究,以促进意见的统一和技术水平的共同提高。对有些方面的研究形成制度,如每年召开1~2次防爆技术座谈会等。近年来,已先后数十次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研讨会,对有关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如先后召开的矿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化学氧自救器、膨化炸药、非金属制品的技术研讨会等等。通过技术研究、协商机制的建立,弥补了目前国家在这一领域管理方面的空缺,促进了安全检测检验水平的提高,以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要求。5、监督机制建立了工作质量信息反馈制度,以便征求申办单位对技术审查、现场评审的各种意见和建议。明确了举报的途径和方式。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监督管理。8安全标志申办流程及时限根据煤安产品申办安标规定,申办产品安全标志需经过下列程序:申请材料初审登记含:①安全标志申请书(含申请单位、申请产品);②营业执照;③产品生产标准(或技术条件);④产品使用说明书;⑤产品工艺流程图;⑥产品照片;⑦产品设计总图(含: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原理图、水系统原理图);⑧申办产品的配套件如属于安全标志管理范畴,需提交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注:产品申报时,须提交申办说明。本安产品的申办资料按相关规定准备。技术审查安标中心经过初步审查合格后,大约三周后向申请单位发出受理通知书。安标中心经技术审查、技术审核、技术复审合格后,委托检验检测中心审查;检验中心再经反复审查,申报单位经过反复多次整改。才可满足要求。其技术审查最短需三个月完成。(有些参数需由型式检验来确定)安标办复审当安标中心收到委托的检验检测单位通过审查审核合格,并盖有技术审核合格印章的资料后,再进行综合审核,手续完善后,发往送审单位,申报单位约三周后可接到盖有印章返回的资料。然后按图按技术资料进行产品生产制作或整改。开始定型检验检验中心根据检验数据及申请单位上报的检验报告及检验资料,进行整理,完成相关技术要求及数据汇总,经检验中心技术审查及复审,出具检验报告报安标中心。时间最短约二个月。9申办安标整个流程的时限,需根据产品的结构及检验检测的难易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正常情况下,整个流程时限为六个月至两年内完成.现场评审主要内容:1、主体资格(注册资金、生产场所、技术力量等);2、技术文件(产品标准、图纸、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等);3、生产设备(生产能力、设备状况、工艺装备等);4、计量器具(配置及管理状况等);5、检验设备(入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6、管理体系及制度(采购、生产、技术、检验、产品安全性能控制等);7、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的控制与管理;8、其它涉及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因素。评审检验人员根据申报单位相关资料及整改报告,整理评审报告经综合审定后报安标中心。安标中心经综合评审后作出安排。时间最短需一个半月。现场评审抽样检验检验中心根据检验数据及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成相关技术要求及数据汇总,经检验中心技术审查及复审,出具检验报告报安标中心。最短时间需一个半月。终审发证结束安标办经技术审查、复审、综合评审、资料整理,符合条件的,发放安标证。时间约三周。省局备案10说明一、关于本安产品认证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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