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一、今天参加学习的是危化品企业的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一下国家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对特种设备实行科学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大家知道,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学管理也是生产力。在相同的生产条件下,科学的管理和瞎指挥,其效果是不同的。特别是危化品企业,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多,只有实行科学的管理,遵从科学规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才能做到生产安全。我们质量技术监督局与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业产品强制认证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方面,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我们山东省制定《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对于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都必须严格遵守,尤其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了8类设备:(一)锅炉: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二)压力容器: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三)压力管道: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六)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七)大型游乐设施,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内容特种设备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改造等七个环节都要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监察,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的内部管理。作为每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是关键。再好的特种设备只有通过使用才能实现它的使用价值。只有正确使用才是让设备出力又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考核取证,就是为了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去管理。有的同志可能会说,我从事设备管理多年了,也平安过来了,也没有出事。那只能说明你运气好,事情就是这样,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在没有把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法律法规的要求之前,特种设备发生了事故,找个原因发个通报就过去了,现在不行了,要追究责任,逮人还砸饭碗子。另外,质监部门的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持证的操作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的同志可能已经从安监局办了安全管理员证了,对于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并持证上岗。因为现在国家还没有出台新的规定:用一个综合证代替各个部门办理的这证那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要性,就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去进行安全管理,让设备达到最大出力延长使用寿命同时又安全。怎么干才能达到以上的目的,就是要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1、“三落实”的内容(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安全就是生产力,安全就是效益,没有安全,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社会就不能进步。安全生死攸关,责任重于泰山。(2)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是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管理制度的内容:A、各级岗位责任制。B、基本工作管理制度。C、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制度。D、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资料;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3)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对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是法定的强制性检验。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及安全的缺陷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达到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使用单位应做到:A、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根据使用单位自身的特点,安排定期检验计划,确保检验工作如期实施;B、主动与有关检验单位落实检验时间和检验有关的工作要求,检验单位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C、尽量做到按计划的检验时间停车检验;D、检验后,应针对特种设备技术状况和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及时采取技术处理或改造更新等措施,对其技术性能合乎使用要求的,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2、“两有证”的要求(1)特种设备凭证(注册登记、合格标志)使用(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一检验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4、一预案有应急救援预案。四、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旨在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行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促进经济发展。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督。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7/686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DB37/722电梯维护保养要求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装置通过自身结构功能限制或者防止特种设备某种危险,以及限制特种设备的状态、速度、运行方向、压力、高度、承载能力等危险因素的产品或构件及其组合。警示装置能够测定并显示特种设备一项或一组特性参数的仪表或系统。注:显示方式可为直读、声、光之一或前者的任意组合。使用单位依法设立的拥有特种设备所有权或应当履行使用管理权利和义务的组织,包括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法人分支机构等。作业人员使用单位聘用或任用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和相关安全管理的人员,其范围、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划分。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严重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恶劣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事故隐患。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a)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c)缺少警示装置、安全装置,或者警示装置、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d)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f)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主要负责人使用单位的最高管理者。授权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代理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或者将本标准的要求纳入诸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其组合体系等。总要求使用单位应按本标准要求建立、实施、保持、持续改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并且文件化,确保:实行目标管理,为实现目标提供充分的资源;配备与本单位有关的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贯彻实施;特种设备采购、安装、维修、改造、运行管理、隐患防治与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受控;在各职能层次上明确岗位职责;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持续改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文件范围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文件应包括:形成文件的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描述管理体系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管理手册;本标准所要求的文件,包括制度、岗位责任制;与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本标准所要求的记录。管理手册管理手册应包括:对本标准的应用说明;管理要素的相互关系和工作接口;本标准要求的文件或者对其引用;绩效评价的方法和改进需求等。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覆盖本标准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满足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需要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至少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安全会议,如安全例会、临时安全会议等,会议的职能、频次、召集部门或人员、主持人、参加人员、会议记录;特种设备维护、检修、检验检测经费的提取、使用管理;安全考核的范围、项目、内容、方法、奖惩措施;特种设备(含安全装置、警示装置、配件)的采购、验收、保管、安装、维修、运行维护、改造、调试、定期检查、定期检验、使用监控、报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注册、变更、停用、注销等)及信息的使用;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运行参数、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作业人员的范围、资格条件、培训、考核、档案管理;隐患的排查、报告、处置、复查验证;事故与应急处置;安全技术档案与记录的范围、搜集、归档、编目、索引、借用、保管、贮存、销毁、保密;特殊设备与重点监控设备的分类、监控措施;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察等。管理制度与岗位责任的数量以及简繁程度可以根据使用单位的性质、规模、特种设备特性确定。文件控制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所需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还应满足4.2.5的要求。应有制度和措施保证以下要求得到实现: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确保在使用场所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防止作废的文件被非预期使用。记录控制使用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记录,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满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和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提供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应有制度和措施保证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得到规定和实现。管理方针使用单位应建立文件化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方针。管理方针应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签发。管理方针应:与本单位的性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