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起重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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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起重设备危险源分析与案例讲解常见的起重机械事故有•挤压、撞击、钩挂、坠落、出轨、倒塌、倾翻、折断、触电等。•如:发生在现场的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挂人、滑车碰人、高空坠落等伤亡事故;发生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出轨、倾翻、过卷扬、坠落等设备事故;发生在起重作业过程中的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的触电事故;以及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操作事故等。•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操作因素、设备因素和环境因素。事故发生主要原因1:操作因素•(1)起吊方式不当、捆绑不牢造成的脱钩、起重物散落或摆动伤人;•(2)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以及因司机不按规定使用限重器、限位器、制动器或不按规定归位、锚定造成的超载、过卷扬、出轨、倾翻等事故;车式起重机翻车•(3)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造成的碰撞等。案例1•2007年1月5日8时40分,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前进工业园柏洪有色金属制品厂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严重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发时,该厂冷轧车间2名起重作业人员操作1#和2#桥吊,两机同时将一堆铝板(长约5米,宽44公分,重约3.5吨)吊往剪床处,在吊运过程中,突然发现有人站在剪台后,操作人员叫其离开,由于铝板摆动,该人躲闪不及被铝板推到剪台,并压住其胸部,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例2•2006年2月21日8时15分,浙江省金华市浙江武义德胜塑料照明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严重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公司1名包装工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轿厢内驾驶时,轿厢冲顶,造成钢丝绳断裂,人随轿厢一起坠落井道底坑,该职工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属无证制造、非法安装使用的设备,在该县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中已明确要求不得使用,应予拆除,但业主仍擅自启用,并将原在各楼层的升降控制机构改为在轿厢内控制,造成事故发生。案例3•沪东“7·17”龙门起重机倒塌特大事故2001年7月17日上午8时许,在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船坞工地,由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等单位承担安装的600t×170m龙门起重机在吊装主梁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起重机吊装事故发生经过•2001年7月17日早7时,施工人员按张海平的布置,通过陆侧(远离黄浦江一侧)和江侧(靠近黄浦江一侧)卷扬机先后调整刚性腿的两对内、外两侧缆风绳,现场测量员通过经纬仪监测刚性腿顶部的基准靶标志,并通过对讲机指挥两侧卷扬机操作工进行放缆作业(据陈述,调整时,控制靶位标志内外允许摆动20mm)。放缆时,先放松陆侧内缆风绳,当刚性腿出现外偏时,通过调松陆侧外缆风绳减小外侧拉力进行修偏,直至恢复至原状态。通过10余次放松及调整后,陆侧内缆风绳处于完全松驰状态。此后,又使用相同方法,和相近的次数,将江侧内缆风绳放松调整为完全松驰状态,约7时55分,当地面人员正要通知上面工作人员推移江侧内缆风绳时,测量员发现基准标志逐渐外移,并逸出经纬仪观察范围,同时还有现场人员也发现刚性腿不断地在向外侧倾斜,直到刚性腿倾覆,主梁被拉动横向平移并坠落,另一端的塔架也随之倾倒。事故原因分析•1.刚性腿在缆风绳调整过程中受力失衡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施工作业中违规指挥是事故的主要原因•3.吊装工程方案不完善、审批把关不严是事故的重要原因•4.施工现场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安全措施不落实是事故伤亡扩大的原因•综上所述,沪东“7·17”特大事故是一起由于吊装施工方案不完善,吊装过程中违规指挥、操作,并缺乏统一严格的现场管理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教训和建议•(1)工程施工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坚决杜绝有章不循、违章指挥、凭经验办事和侥幸心理•(2)必须落实建设项目各方的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工程中外来施工队伍和劳动力的管理•(3)要重视和规范高等院校参加工程施工时的安全管理,使产、学、研相结合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事故发生主要原因2:设备因素•吊具失效,如吊钩、抓斗、钢丝绳、网具等损坏而造成的重物坠落;•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的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构件强度不够导致的事故,如塔式起重机的倾倒,其原因是塔岙的倾履力矩超过其稳定力矩所致;•电器损坏而造成的触电事故;案例1•2006年3月4日18时20分,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房屋起重机械严重事故,造成2人死亡。位于灵璧县长途汽车站西500米处,路南的房屋建筑工地一台正在安装中的塔式起重机发生折臂事故。事发时,起重臂已组装完毕,配重块安装一块,正在进行拉杆固定。拉杆固定前,用旧钢丝绳提升并固定起重臂。正在安装拉杆时,起重臂钢丝绳突然断开,塔吊前臂折断,造成现场2名安装施工人员坠落并当场死亡。现场发现钢丝绳系旧绳,直径约12毫米,有断丝及麻芯外露现象。案例2•2006年4月16日10时00分,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慈路277号,温州市瓯海大利来鞋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严重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公司利用简易升降机把货物从1楼升到5楼,事发时,搬运工在5楼搬货物,升降机突然上升,因该升降机无上限位和极限保护装置,电动葫芦一直转动,吊钩成倾向状态,吊笼从吊钩中滑出,从5楼坠落,搬运工随吊笼坠落而死。案例3•2003年9月19日下午,**车间单梁5吨电动葫芦(设备号211-001,机号1659,96年8月出厂,97年2月投入使用)在正常使用中,单轨小车电机和减速机坠落(约9米高),造成电机和减速箱损毁报废。事故经过•9月19日下午2:40时左右,**车间钣金组大数控冲床操作工杨某,操作该设备,把一叠200件SC-300LF外箱后板(长1554mm、宽579mm、厚0.5/件,重约300kg)从Aries45Ⅱ型中数控冲床旁的存放区吊到大数控冲床旁。(在他使用前有人使用过该设备,但移动距离近)杨某右手拿起重机的控制盒,左手扶着钢丝绳,沿车间轴向前行至大数控冲床前,准备横向移动至大数控冲床作业区,将物料吊往工装台上(当时杨某站在主通道面向大数控冲床,被吊物在其前约1米距离)。忽然单轨小车电机和减速机发生坠落。杨某立刻报班组和车间。车间、综合科、设备科的相关人员先后赶到现场,查看从高处坠下的小车电机和减速机。所幸的是,此次事故未有造成人员伤害。事故分析•坠下的电机接线盒损坏,外壳开裂。•现场有多颗螺栓,有多颗螺丝,其中有三颗长螺丝(约为M8×80),一颗有断裂痕,其裂口较平滑,无变形,判断是剪断所为。另两颗螺丝较完整,无变形,但螺母松脱,近螺杆部有磨损痕,长度约15mm。这痕迹表明螺丝与孔有较大的间隙,螺丝与孔产生磨擦造成磨损。•减速机构齿轮无损伤,轴系无变形,内有小许黄油。主传动轴承碎裂成多块碎片,暴露的钢球呈现浅褚色,减速箱轴承孔有几处压痕,孔沿有四分之一开裂。从表面压痕分析是轴承碎片所为。•小车主动轮轭板上有四个减速机固定螺丝孔,上部两个孔的螺丝松脱落,下部两个螺丝孔留有断裂的螺丝。原因分析•此次事件是在工人没有违反有关操作规程的的情况下,由于设备本身存在不安全状态(小车电机和减速机螺丝松脱),所以在工作中发生坠落。设备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是事故的直接原固。•该设备是特种设备,在维护保养上外包是无可非议的行为,但在每次维修中没有维修项目清单,没有落实人员跟进,没有维护验收,是引起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设备在开动前应进行动态检验(特别是特种设备),但要求一名新工人(本工种工龄只有6个月),进行检查是不可能的,车间与设备科这方面又没有一个互动的机制,造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给维护保养造成极大的漏洞。特种设备没有进行定期的专项检查,使设备得不到良好的维护,是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防范措施•综合管理科接到报告后,立即查看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分析调查,召开了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原则特制定以下防范措施:1.厂区的两台单梁桥式起重机都应加装检修平台,由设备科主要负责,车间协助,要求于11月底完成;2.特种设备的委外检修、保养,应重新确定维护单位的项业资格,制定维护、保养的操作程序,完善作业清单制度。3.各车间近期应对所用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车间严格落实设备设施管理责任,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学习,按责任分工实施日常的检查、维修、反馈,严格执行考核制度,杜绝只用不管的状况。5.**车间应加强对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事故发生主要原因3:环境因素•因雷电、阵风、龙卷风、台风、地震等强自然灾害造成的出轨、倒塌、倾翻等设备事故;•因场地拥挤、杂乱造成的碰撞、挤压事故;•因亮度不够和遮挡视线造成的碰撞事故等。案例1•2006年8月29日16时00分,安徽省淮南与寿县交界处合淮阜高速公路12标段,中国路桥集团公路一局第三工程公司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严重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时,该公司负责施工建设施工工地上,由于受强风暴袭击,架桥机在停用状态下受风力影响失稳,整体向南侧倒塌,在桥机右侧准备下班的2名工人在整理桥面零散用品和防雨遮盖电控柜设备时,因躲避不及时而受伤,其中1名工人从距地面约7米高处桥面跳下,另1名工人下半身腰腿部被倒塌的桥机压住,上半身头向下处在梁体的伸缩缝处,2人被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案例2•某日10:30,李某与刘某、王某组成一个工作小组,负责安装机架。当安装完毕,李某打手势让天车工张某将行车开到安装平台上方,刘某和王某对机架进行兜吊捆绑,李某站在刘某同侧进行指挥。王某挂好后问刘某挂好没有,刘某回答说挂好了。王某即开始指挥起吊,行车驾驶位置位于机架安装平台斜上方,行车工看不见所吊机架,只能听信号起吊。张某听到指挥信号后,即打铃警示并提升卷扬。刚一提升,张某就看到王某快速后退并摔倒在地,便赶快停止起升。此时,王某一侧的钢丝绳已脱落,而机架已被提升,并被拉倒砸在王某身上。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例3•锅炉厂水冷壁分厂油封工在作业结束后将水冷壁起吊移动时,发生起吊物移动,将油封工挤压在相邻工件上,造成严重内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过•由于水冷壁非规则形状,在起吊时起重工未牢固固定钢丝绳,起吊后发生工件发生移动;•油封工所在位置吊车工无法看到,被起吊工件阻挡视线;•作业区域物件密集,有油封工处与起吊物和其他工件之间;•吊车工未确认油封处于安全位置即起吊。1999年“4.16”空中坠物致人死亡•1999年4月16日8时40分,也就是在“3.24”爆炸事故过去仅仅22天,五车间七号吊车在行进过程中,小车电机地脚垫铁从10余米高处掉落,正好砸在下方作业的造型工张鹏冲(男,24岁)头部,经过84小时零10分钟,抢救无效死亡。•原因:电机地脚垫铁松动,无防坠落措施。•在随之开展全公司安全大检查,吊车上清理下的杂物可以用卡车来拉。2003年“8.12”高处坠落事故•2003年8月12日7时50分,三分厂吊车工王兴虹(女,27岁)违章攀爬停靠不到位的211-092号吊车驾驶室上方的桥架护栏,试图进入驾驶室,失身滑落,导致从15的高处坠落死亡。•从吊车驾驶室上方护栏油漆磨掉来看,违章攀爬吊车属于经常性行为。•主要原因:操作者违章,没有沿登高梯台进入吊车驾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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