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言提纲长春市国家税务局(2005年12月21日)今天,全省国税系统的同仁聚集在一起,就是要对过去的工作和未来的发展进行更深刻的剖析,系统的归纳,不断地促进我们方兴未艾的国税事业。说起全省国税系统的工作,首先,借用谢旭人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开幕致辞中的一句话,“十五”期间税收工作成就显著,“十一五”税收工作任重道远,税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一、正视成绩,坚定加快国税事业发展的信心“十五”时期是全省国税事业取得重大成就的时期,长春市国税系统见证了了这一伟大的历史时刻,并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一是坚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税收收入质量稳步提高。五年来,纳入国税管理的户数以年均9%的速度增长,目前全系统共有纳税人89331户,其中年纳税超亿元的企业达到12户,比2000年增长9户;超千万元的企业达到66户,比2000—2—年增加34户。全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亿元,年均增长%,特别是2004年,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10.2亿元(不含海关代征),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今年有望达到115亿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坚持政策落实与产业调整相配合,税收调控职能充分发挥。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涉农业户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五年来,全市国税系统累计办理各类退(免)税28.9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结构调整。今年8月份,受到了省人大专项评议工作组的充分肯定。三是坚持征管改革与法制建设相匹配,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按副省级城市要求,规范了机构,优化了征管组织体系。制定并推行税收管理员等9项基础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拓展了税源管理深度。在全省征管会议上介绍纳税评估工作经验,与市地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4个金融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城市(成都、北京、上海和长春)之一,突出“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税收宣传主题,创新了管理方法,丰富了税收征管手段,征管质量和执法水平快速提升。四是坚持现代技术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信息化建设和纳税服—3—务水平日新月异。率先在全国推广“一窗一人一机”管理模式,受到谢旭人局长的高度评价。自主开发了“运输发票汇总数据错误检查软件”和“申报表数据与运输发票汇总数据自动比对软件”,加强了“四小票”采集比对工作,这一做法在全省推广并得到了许善达副局长的充分肯定。通过CTAIS数据分析,按季发布信息通报,扩大数据信息的增值应用。对历史数据进行整体迁移,综合征管软件(V2.0)推广工作有序进行。在全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152户)、12322户查帐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7235户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中建立了多元化申报系统,初步实现了申报纳税的远程化、高效化和全天候化。按照“一窗全能,服务全程,质量全优”的“三全”目标要求,推行“全程一窗式”管理,形成“前台为纳税人服务、后台为前台服务、科室为大厅服务”的格局,极大地提高了征纳双方的工作效率。五是坚持人才建设与税收现代化相适应,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再上新台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开展“优秀局(处)长评选”和“百名处长”评议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领导班子结构不断优化,整体功能不断提高。以实施“岗位业务达标工程”为契机,强化教育培训,目前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干部比例达到91%。在历年的全省征管能手考试中名列前茅,取得全省“岗位业务达标工程”验收考试平均成绩第一名和全省稽查业务竞赛第一名的好成绩,广大干部的岗位技能快速提升。完善包括检联席会议在内的“四项机制”,逐步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2004年6—4—月,总局贺帮靖组长到长春净月开发区局进行调研,对长春开展廉政教育的方法和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邀请国内知名词曲家创作长春国税之歌《为国为家》,开展税务礼仪培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全省国税系统“与国税同行”演讲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在全系统“吉林国税之歌”歌咏比赛中获得演唱、作词、作曲三项第一名。丰富的税务文化建设,培育了共同价值理念,实现了干部成长与国税事业发展的双赢。六是坚持基层建设与机关管理相同步,政务事务管理的效能逐步增强。在总局、省局和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加大资金投入,市局机关大部分基层局都迁入了新的办公楼,“三年彻底改变基层单位面貌”的目标明年底即可实现。新建1200套职工住宅已全部交工,大部分干部喜迁新居。和谐的工作环境已初步形成。制订《市局机关政务事物管理办法》,加强基础档案管理,市局被命名为“全国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全系统有13个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晋升为省一级;对市局网站进行重新改版,拓展行政管理职能,实现了时时“在线交流”,提高了网上办公的应用水平。机关政务事务的服务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二、谋划未来,明确加快国税事业发展的方向今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我国下一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为我国下一步的财税发展和改革指明了方向。—5—因此,结合国税系统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形势变化及国税事业发展的要求,认真谋划五年规划,努力开创全省国税事业的新局面。(一)认真领会全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谋划税收事业发展的自学性“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将是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又不够完善的新的发展阶段背景下编制的规划,是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即将结束背景下编制的规划。它析了新形势,描绘了新蓝图,深化了新理论,规划了新实践,提供了新指导,进行了新动员,在一定意义上标志着中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已开始走出过去“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而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时代背景、民心所向的清晰的道路。它的精髓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税系统作为重要的执法部门,应认真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深刻领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意义,立足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国税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加快税收事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与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相结合,自自觉—6—地谋划好未来五年国税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二)正确分析国税发展形势,进一步增强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谋划税收事业发展的科学性未来五年,发展国税事业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机遇、新的挑战。一是执法为民的大背景。这既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税务机关的执法宗旨。这就要求国税工作要始终服务和实践于这一根本宗旨,把纳税人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评判税收工作的一条重要标准;二是改革发展的大主题。国税部门既要为税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也要认真落实各项既定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有所作为;三是民主与法制的大气候。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各级国税机关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征管,营造一个公平与效率的税收法治环境;四是社会信息化的大趋势。社会信息化地发展极大地改变了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管理方式。国税机关必须积极融入社会信息化发展潮流,充分利用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实现税务机关办税、办公的网络化、数字化和现代化;五是税收管理精细化的大环境。新时期税收管理的核心是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这也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税收工作的内在规律,认真落实好这一系列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三)科学确定五年发展思路,进一步增强从经济社会发展—7—全局的高度谋划税收事业发展的实践性十六届五中全会闭幕后,总局把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谢旭人和钱冠林分别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和海南省全国税务系统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上,阐述了总局党组对“十一五”期间税收工作总体要求的初步想法: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并进一步明确了三项基本目标和五项工作任务。作为政策的执行机构,就是要按照总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和谐税收,最终实现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谐税收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内容。内部和谐包括税务内部管理的和谐与效率,干部与组织间的和谐与发展。外部和谐主要体现在征纳双方及社会之间的和谐与融洽,税收法规政策与经济社会的和谐与共赢。一是以税收征管高度信息化,促进内部管理的和谐与效率“高度信息化”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出现的一个新概念,它主要是指在新的数字化、网络化信息技术支撑下的高标准的信息化。日本于2000年确立了建设“高度信息化社会”的战略目标和行动计—8—划,其重点包括建设超高速网络和推进电子商务等;我国厦门市也将“信息港”的建设定位在“高度信息化”的水平上。这里所说的税收“高度信息化”不仅涉及到信息技术的先进程度和普及程度,而且还包含了与信息技术应用和推广相配套的征管制度架构和管理模式,并战略贯穿了技术、制度和管理等三个层面,前瞻性地揭示了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对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进行高度集成的内在要求。实施税收征管高度信息化战略,旨在进一步拓展“科技加管理”的基本思路,扩大现代信息技术在新征管模式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数据的保值和增值应用,从而在更高层次上增加新征管模式中的技术含量,实现信息技术与征管制度的高度集成,以大幅度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效能和效率,形成国税系统管理信息化新的综合优势。换言之,没有信息化,税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就会失去基础而成为空中楼阁。一方面,“税收征管高度信息化”要集中反映新时期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应该具有一种“三高”属性,即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高,信息技术与税收征管制度的集成度高,以及信息化征管所实现的质量、效能和效率高。另一方面,“税收征管高度信息化”还意味着新时期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模式应该发生一种重要转变,即信息化建设从主要由技术导向型转变为主要由税收征管业务需求导向型,其水平在更大程度上是通过税收征管流程来表达,并通过税收征管业绩来评价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未—9—来五年,国税系统适时为自己制定一个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更高标准,并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战略,是极具现实意义的。——税收征管高度信息化的主要构想首先,面向税收征管业务需求,建立结构和功能更加完善、水平与效用高度统一的税务信息基础设施。从长远上看,国税系统应致力于信息的保值和增值应用,实现信息化管理水平与效用的高度统一。在税收征管高度信息化过程中,无论是加强数据采集和处理、信息开发和利用、知识挖掘和管理,还是对税收征管各个环节实施全程、动态和深度的信息监控,其出发点和归宿都在于切实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效能和效率,并由此促进税收征管的法治化、专业化。因此,应按照总局确立的信息化建设阶段性目标,进一步加快推进税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行业内全面实现从网络硬件系统领先到网络软件系统领先、从内部网络领先到外部网站领先、从信息网络系统资源水平领先到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水平领先、从信息技术应用领先到信息化管理机制领先,以大幅度提升税收征管中信息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