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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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时间:2010-07-3008:44:18来源:大众日报新华社29日受权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了今后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纲要》由序言、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保障措施和实施组成,共22章70条,约27000字。《纲要》明确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实施多元录取机制《纲要》指出,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纲要》提出: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指出,这项改革主要强调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形成更加公开、公正、透明的人才选拔平台,面向社会多样化学习需求打开多扇门窗,让不同的人有多重选择,给有创新专长的学生以更多选择机会。《纲要》提出,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张力说,《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多元录取机制主要包含择优、自主、推荐、定向、破格等五类。对这五类录取方式,部分地区和学校进行过许多探索实验,现在纳入纲要对体制改革的设计,将成为今后积极推进的组合措施。随着多元录取机制的健全,教育体系将力争不遗漏任何有成才期望和有才华的学习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望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纲要》提出: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范先佐说,这项政策对每一个进城务工人员都是一个暖心的信息。要落实好这项政策,还需制定相关措施,鼓励城乡中小学降低入学门槛,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让他们和城里孩子在各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标准。同时,应支持社会力量创办高水平的民工子弟学校。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加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安置工作。2009年,全国997.1万名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中,已有五分之四在公办学校就读。《纲要》强调,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2012年教育经费投入占GDP4%教育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软肋”。《纲要》明确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12年达到4%。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长期以来没有达到法定的4%的比例,最关键的原因是没有建立合适的教育拨款体系与透明的学校财务管理体系,教育拨款和用钱都缺乏监督、约束机制,由此造成教育部门的“要钱花”、“讨钱花”和“乱收费”、“乱花钱”现象并存,教育一边缺钱,一边乱花钱,形成恶性循环。针对这些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政府管得过宽、学校被管得过死”是我国教育改革面临的一大问题。《纲要》提出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为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纲要》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纲要》在多个方面保证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包括: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为克服高校行政化倾向,《纲要》提出要“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中国科技大学原校长、南方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认为: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就是按照教学规律办学,引导学校依法办学。高校必须以教授为主导,改变当前依靠行政权力治校的局面。以制度保证中小学生减负孩子的书包为何这么沉?面对家长日益高涨的减负呼声,《纲要》将通过“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等方式,为中小学生减负。在我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由来已久,原因复杂,涉及考试制度、学校管理、用人制度、家长观念以及传统文化消极影响等多个因素。为此,《纲要》明确提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具体操作上,《纲要》要求: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针对升学压力导致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重的深层次原因,《纲要》也提出改革措施: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顾明远指出,学生“减负”的关键是要对学生的负担正确理解。造成负担的确与目前的考试制度有关,但也与教学方式和学习内容有很大关系。如果考试和学习的知识需要死记硬背,学生负担就会很重。如果学习内容能够激发学生兴趣,学生就不会感到负担很重。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要想切实减轻应试教育造成的学生负担,还要推行对学生的综合、动态的多元评价体系。《纲要》对此也作出专门的改革部署。(综合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时间:2010-04-0108:11:29来源:大众日报3月30日,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获悉,正在审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明确界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并且允许其设立分支机构。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比例、出资方式、盈余分配等也将有法可依。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设分支机构根据《条例(草案)》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应先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并经工商部门登记,而后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从而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为了减轻合作社的负担,《条例(草案)》特别规定,自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登记机关”应该将有关信息“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另外,县级以上政府还将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可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合作社成员农民至少占八成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组成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也可参与。但《条例(草案)》也明确规定,“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如果成员组成发生变化,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则“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采取吸收新的农民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成员达到法定比例。另外,《条例(草案)》还明确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科研院所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开展技术合作,并且鼓励各类人才创办、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的选举和表决方面,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而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则可按照章程规定享有附加表决权,但“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政府将建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普遍关注的盈余分配问题,《条例(草案)》也有着详细的规定。合作社当年可分配的盈余是指“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其中“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或者交易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剩余部分则“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需求和风险抵御方面,《条例(草案)》除了规定各级政府应当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贷款规模,扩大金融服务外,还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政府扶持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当为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提供农业政策性保险服务。(记者姜玉泰)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时间:2010-02-0109:04:45来源:新华社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强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对“三农”投入首次强调“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在党的文件中首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一词,传递中央对80后、90后农民工的高度关切◆强调把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7个中央一号文件31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这个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推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强农惠农新政策,强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是其最大亮点。一号文件全文约12000字,从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加快改善农村民生、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5个方面,着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文件强调,2010年的农业农村工作,要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继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文件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强化近年来“三农”工作的好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原则和措施:——对“三农”投入首次强调“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这一要求不仅确保“三农”资金投入的总量,更确定了比例要稳步提高。——扩大了马铃薯良种补贴范围,新增了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把林业、牧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首次纳入补贴范围。——首次提出要在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拓展了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政策性资金将有更大的“三农”舞台。——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允许各地根据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也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这将有利于提高我国800个产粮大县的种粮积极性,维护我国粮食安全。文件提出,要“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这是党的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这个词,传递出中央对约占农民工总数60%的80后、90后农民工的高度关切。用新理念解决“三农”新问题新华社31日受权播发了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这是新世纪以来的第7个中央一号文件。在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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