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平谷中医医院一起院感赔偿案例说医院感染管理北川羌族自治县中医院院感科陈晓艳媒体报道:•2011年6月24日“胆囊炎患者住院感染肺炎死亡---北京平谷中医医院被判赔20万”京华时报事件经过:2011年06月24日02:16京华时报以“胆囊炎患者住院感染肺炎死亡医院判赔20万元”为题事件经过:一位姓王的82岁老太婆,2010年8月29日,为治疗胆囊炎,到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住院,先住的神经内科病房,次日又转入普外科病房,9月5日前后,医院安排李姓老太太住在王氏左侧的病床上,李老太的病情较重,行气管切开术等(有无多重耐药菌感染?),在9月11日,王老太就出现了肺部感染的一些表现,后来病情不断变化,最终在今年的1月23日在医院死亡。各方观点家属的观点1、认为医院无德!2、王氏的儿女们认为,医院对母亲的死亡,有无法推卸的责任!家属的理由与述求1、他们指出医院的过错有两点:第一,是不同的科室混住,且没有进行消毒;第二,患者家属在提出异议后,医院也未给予进行病房调整,这些行为违反了诊疗规范和消毒规范。2、王家5兄妹要求:第一、医院赔偿经济损失20万余元、第二、精神损害赔偿金50万元,第三、还要求医院为失德行为向他们公开道歉。医院的观点•医院承认院内感染王氏死亡原因确实是肺部感染。(医院内感染)•在正常情况下,准许医院内感染、交叉感染发生率在10%以内。•如果王家5兄妹认为医院违规,就应该提供证据。法院支持索赔•法院认为,医院出具的《大致诊疗经过》和《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能证明,王氏的死亡与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对于医院所提出的“准许院内感染、交叉感染有一定发生率”的说法,法院没有采纳。•法院指出,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因此医院违反规定,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法院同时指出,王氏年龄较大,身体器官有一定程度的衰弱,肺部感染虽是她的主要死亡原因,但也有其他疾病的作用,因而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比例,判决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赔偿王家5兄妹各项损失20万余元,扣除医院已经支付的8万元,还需要支付12万余元。这起赔偿案例给医务人员的启示: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赔偿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步!理由之一•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在国际、国内已越来越引起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日趋健全,学术活动空前活跃!理由之二•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共享的时代,法学工作者、普通民众涉猎卫生法学的可能性、获取感染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可能性简直易如反掌,毫无困难。理由之三:•而我们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隐患,比如说多重耐药菌患者隔离措施不到位、手卫生依从性不高、消毒隔离技术不落实、抗生素的不合理使用,诸多流程及法规制度成为徒有其表的摆设,注定随时会有医院感染发生。•即便是允许发生的合理概率也会成为法律工作者最好的证据,纠纷中医务人员授人以柄的证据。•只要患者提出疑问,提出诉求,医疗机构因违反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规章、标准、制度等,而无证可举,就只能束手就擒,于被动中赔款损誉。倘若医闹介入就更麻烦!几家欢喜几家愁!讨论近几天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都有报道,“院感”这个词可能会在很短时间内在大众得到普及。这可能是我国第一例医院感染赔偿案例,这可以看成是社会的进步!随着患者维权意识的逐渐提高,特别是医院感染意识同步提高,再加上医闹的介入,那么因医院感染而打的官司会越来越多。讨论但总的来说,这起事件1、跟我们医院感染管理在敲响警钟;2、在跟院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落实程度在敲响警钟;3、同时也在跟我们临床一线医务人员院感知识掌握和执行在敲响警钟。讨论医院感染“零容忍”是对患者医疗安全最大的保障,中国老百姓已经意识到了这可以成为维权的武器,也在向医院感染零宽容看齐。那我们的医务工作者的行动应不应该行动更积极些呢?进一步说明:我们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