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1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本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煤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的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节煤矿矿长“一岗双责”制度一、矿长“一岗双责”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州县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2、审定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各级下属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本矿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备。3、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4、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工作。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新疆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26、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7、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8、审定本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制定安全培训、学习计划并督促落实。9、主持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二、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煤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矿长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对安全工作要做到亲自检查、布置、总结、评比。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措施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3、矿长是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对事故处理负全面责任。煤矿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救灾现场,迅速组织抢救,做到正确指挥,防止灾害蔓延扩大,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抢险救灾进展情况。4、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亲自担任组长,定期对本矿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检查,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矿井存在的事故隐患,负责整改措施的实施工作。5、矿长按照《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副矿长、队长、及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安全情况,安排安全工作,研究部署每月、每周和每天的工作计划。6、每月向公司汇报1次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汇报,定期主持研究本矿“一通三防”工作,落实责任。7、按期组织完成安全技措工程项目,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8、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9、逐日审阅瓦斯日报。新疆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39、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现象。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冒险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责任者,从严从重处罚。10、负责对各分管副职责任制的监督落实和考核工作。11、组织煤矿开展定期应急救灾、反风演习等工作。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或任务。13、矿长在安全和生产上对公司总经理负责。三、岗位目标考核1、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死亡事故0起;重伤事故控制在4起以内;轻伤事故不超过8起;年底按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取消全年安全工资;重伤事故超过目标控制,每超一起扣除1个月安全工资;轻伤事故超过目标控制,每超一起处罚1000元。2、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生产任务120万吨/年;按照全年生产目标,逐月分解和进行月考核;根据产量情况计发相应计件工资。3、完成全矿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成本控制在33元/吨以内;逐月考核。第二节总工程师“一岗双责”制度一、总工程师“一岗双责”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技术规定。2、对全矿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和审查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工作。3、负责组织矿井技术改造等方案设计,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采、采掘接续和矿井长期发展工作。4、组织制定和审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预案等,并检查瓦斯、水、火等“五大”灾害治理措施的治理、落实情况。新疆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45、组织煤矿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技术更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推广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6、组织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煤矿重大技术问题,并安排相关部门贯彻落实。7、负责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组织编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计划、措施、制度,并指挥“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8、审签煤矿“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通风、瓦斯等日报表。9、协助矿长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协助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整改。10、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11、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管理责任,对通防专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负责事故处理的技术工作,对通防专业事故处理负直接领导责任。3、每月召开1次通防专业例会,总结月度专业安全技术工作和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矿井存在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专业工作作出安排。4、总工程师是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总负责人,每月主持召开1次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检查本月排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下月排查的事故隐患进行类别与等级的确认,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间,明确责任,并按照《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汇报上级主管部门。5、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抓好落实。对矿新疆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5井安措工程及资金落实负直接责任。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把好设计关、生产布局关、规程措施审查关、隐患处理关、安措资金使用关。7、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专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8、每月召开1次顶板分析会,总结分析本月矿井顶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下月顶板管理工作作出安排。9、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10、日审签矿井瓦斯日报表。11、负责组织制定矿井检修计划,对大的检修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12、抓好矿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研攻关和推广应用工作。13‘参与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组织制定防范措施,抓好落实。14、负责爆破材料的选型,审查爆破器材、井下爆破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15、总工程师在安全和生产上对公司总经理负责。三、岗位目标考核1、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死亡事故0起;重伤事故控制在4起以内;轻伤事故不超过8起;年底按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取消全年安全工资;重伤事故超过目标控制,每超一起扣除1个月安全工资;轻伤事故超过目标控制,每超一起处罚1000元。2、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生产任务120万吨/年;按照全年生产目标,逐月分解和进行月考核;根据产量情况计发相应计件工资。3、协助矿长完成全矿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管理:成本控制在33元/吨以内;逐月考核。4、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发生职责失误,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新疆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6第三节安全副矿长“一岗双责”制度一、安全副矿长“一岗双责”职责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科室)、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3、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4、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5、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6、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7、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8、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二、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矿长对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负领导责任,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2、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对煤矿安全承担重要责任。3、加强井下安全防范,及时排查、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并制定相应措新疆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7施和相关的安全制度。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条例、指示精神,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各业务部门、各级干部业务保安工作的开展情况。5、每月召开1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当月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事故情况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令、指示落实情况,研究现场安全状况及需要落实的有关安全管理措施。6、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7、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抓好安全质量检查、火工管理等工作。8、负责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9、负责事故抢险处理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类事故进行处理。10、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11、负责各项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对重大、特大检修项目安排专人现场盯班作业。12、负责对全矿的通防安全工作及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止重大瓦斯、煤尘等通防事故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1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分析研究会,认真搞好班前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素质。14、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15、安全副矿长在安全生产上对矿长负责。三、岗位目标考核1、协助矿长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死亡事故0起;重伤事故控制在4起以内;轻伤事故不超过8起;年底按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取消全年安全工资;重伤事故超过目标控制,每超一起扣除1个月安全工资;轻伤事故超过目标控制,每超一起处罚800元。新疆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82、确保煤矿全年无重大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若因事故隐患造成煤矿停产等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处以5000-20000元。3、完成煤矿下达的安全经济技术指标,并逐月考核。4、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发生职责失误,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第三节生产副矿长“一岗双责”制度一、生产副矿长“一岗双责”职责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