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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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导刊2010/14时政传递SHIZHENGCHUANDI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这一主题,创新体制和机制,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整合使用各类土地专项资金,积极聚合其他涉农资金,整合协调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以及未利用地开发等各类活动,对农村田、水、路、林、村、房实行综合整治。促进耕地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二、目标任务1.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五年实施方案,以国家级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为重点,按照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建设标准,集中、整合有关资金,建成一大批成规模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开展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土综治办函〔2009〕4号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函各省辖市人民政府:为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发挥土地综合整治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耕地、提高土地资源对科学发展持续保障能力等方面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省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参考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与省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段东宏(13903719536,0371-68108085),熊广成(13939033005)。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ZIYUANDAOKAN5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推进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到2011年,整理农田600万亩,开发、复垦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60万亩;到2020年整理农田2400万亩,开发、复垦补充耕地240万亩。2.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万村整治”示范工程的要求,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整合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行政村为单位,实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2009年,启动100个行政村的整治,整治村庄建设用地6万亩,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4万亩的用地空间,为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提供2万亩的用地空间;到2011年,启动整治的行政村达到1000个,完成全省“千村整治”任务,整治村庄建设用地面积60万亩,为新农村建设、产业集聚区等县域经济发展分别提供40万亩和20万亩的用地空间;到2020年,整治集体建设用地186万亩,完成规划目标。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确保我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推动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同时也为“扩内需,保增长”,开拓农村市场提供强大动力。三、实施步骤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按照前期准备、试点摸索、全面铺开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为2009年6月底以前。主要是各级政府成立组织和工作机构,制订工作计划,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开展不同层次的宣传培训活动;出台相关政策。第二阶段(试点摸索阶段)。时间为2009年7月至12月。结合2009年下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从本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选择当地政府重视、工作基础好、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地方先行开展试点,进行探索。每个省辖市从所辖的12个县选择6个以上的行政村作为试点,整村推进。第三阶段(全面铺开阶段)。从2010年开始,在系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省各县(市、区)依据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到2011年要启动1000个行政村的土地综合整治。四、责任分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主要责任在各级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承担具体组织实施的任务,责任很大。省政府成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主要是对工作的开展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制定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领导小组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省辖市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支持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和部门责任,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地督察督导,促进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是土地综合整治的主导者和责任人,负责整合部门力量,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整合相关政策,组织推进综合整治。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综合整治领导机构,组成工作班子,负责辖区内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重大事项的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并对辖区内土地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负责。乡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协调解决项目实施、村庄拆迁、新居建设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主动跟进,融入全局,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五、政策保障(一)指标保障。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建新拆旧时,必须确保项目区内耕地数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区内自求平衡;区内中心村等新农村社区建设新增用地,要做到先拆后建,与旧村缩并相挂钩;对土地综合整治区内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在用于新村建设、预留非农产业发展用地后,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项目区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规定,优先安排一定的周转指标给予配套。(二)资金保障。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等土地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聚合其他涉农资金,按规定用途和整治规划,投入到村庄拆迁和新村建设。新增耕地指标和结余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转让收入,全额投入村庄整治及农民建房补贴。开展综合整治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综合整治的任务制定资金整合方案。省级分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时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倾斜,把每个省辖市开展综合整治行政村的个数作为分配因素之一,占20%的权重。(三)创新投资渠道。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用于安置农民和新农村建设使用,剩余部分可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有偿调剂到城镇使用,解决产业集聚区、重要民生工程等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外的资金整治农村建设用地增加的耕地,可以作为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转让。相关收益用于整理区内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资源导刊2010/1时政传递SHIZHENGCHUANDI6设。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入企业、个人、信贷等社会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确定政府、投资者各自权利、责任和义务,使投资主体得到合理回报,进而形成投资与收益的良性循环,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拓宽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投入渠道。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支农部分以及占补平衡指标和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有偿流转收入中计提一定比例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对农民保护耕地进行补贴。六、有关要求(一)科学规划,搭建平台1.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在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落实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涉及的项目。2.在县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以土地整理五年总体实施方案为基础,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县级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的村要按照“整村推进”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要求,先行编制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以指导整治工作有序进行。试点村规划要在2009年第三季度完成。3.在县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紧做好村镇体系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一是村庄整治条件不成熟的地方,按五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规模化农田整治,用35年时间建设一大批成规模的项目区,支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实现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目标。二是村庄整治条件成熟的地方,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整合成土地整治项目,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最终实现项目区内耕地有增加、耕地质量有提高、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县域经济发展有出路、新农村建设有发展。建新区尽可能选择在原整治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确需占用耕地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三是涉及新村建设的地方,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城镇郊区的村庄逐步改造为城镇社区,中心村逐步改造为农村新型社区,煤矿塌陷区、重要资源压占区和重大建设项目涉及村庄逐步实施整体搬迁。无论哪种模式,都要依据村镇规划体系及村镇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在确定新村建设用地时要加强引导。(三)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各地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要充分尊重当地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法保护农民的财产收益权与处置权。在运作模式、规模经营、旧房改造、新居建设、非农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多种选择,做到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要通过公告、听证、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组织和农民对土地整治的意见,并依法签订协议。凡是村民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项目,不得强行立项实施。县级政府要制定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确保农民权益的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四)严格管理,明确奖惩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土地综合整治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分类按项目管理,由各市、县按《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对涉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先报经省政府批准。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思路,管理使用土地整治相关资金和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有效使用。建立考评奖惩制度。全省各级政府对土地综合整治实行目标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序列,将土地综合整治的工程质量、进度、效果、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指标,考核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用地政策、评先评优相挂钩。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好的地方,给予资金和政策方面的倾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检查、验收中发现建设质量差、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大、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除依法依纪处理有关人员外,还要收回或相应核减下一年度有关资金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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