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系列培训PPT模板下载:行业PPT模板:节日PPT模板:素材下载:背景图片:图表下载:优秀PPT下载:教程:教程:教程:资料下载:课件下载:范文下载:试卷下载:教案下载: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之《个人外汇业务展业规范》2目录一、总体要求二、具体业务审核规范三、几类特殊业务审核规范四、关注名单和分拆反馈五、个人违规案例分析3目录个人外汇业务展业规范客户识别客户分类业务审核风险提示持续监控4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客户身份识别一、客户身份识别银行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前,应对客户身份进行确认,并按要求对确认后的客户身份信息进行登记。为防范个人提供虚假申请资料和冒用他人资料办理业务,对于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明显无任何个人或业务关系,还应要求客户提供相关合理性的证明文件。5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客户身份识别一、客户身份识别境内个人境内16岁以上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办理外汇业务,审核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持有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审核本人居民身份证。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除审核军人身份证或武装警察身份证外,还应审核其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境外个人中国籍华侨本人中国护照和境外永久居留证。香港、澳门特殊行政区居民审核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审核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本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外交人员我国外交部发给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身份证件,包括外交人员证、行政技术人员证、国际组织人员证三类证件。6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客户身份识别一、客户身份识别如银行在办理客户身份确认过程中,在审核前述身份证明资料后仍无法有效确认客户基本情况的,可要求客户提供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可拒绝其办理业务申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辅助证明材料境内个人本人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证港澳居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的证明文件外国公民外国居民身份证、使领馆人员身份证件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适用所有本人完税证明、水电煤缴费单等税费凭证7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客户分类二、客户分类可信客户按《总则》中“可信客户”标准对个人外汇业务客户进行分类确定。关注客户关注名单预关注对象待说明个人其他被监管部门或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个人8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客户分类二、客户分类-关注客户具有以下特征的分拆业务所涉及客户也应列为关注客户:①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含,下同)不同个人,收款人再分别结汇。②5人以上,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结汇)后,将外汇(人民币)汇给(存入)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③5人以上,同日共同在同一银行网点,每人办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现钞结汇。④同一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结汇;⑤同一人的5个以上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购汇并将所购外汇划转至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⑥同一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含)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⑦其他通过多人次、多频次规避限额管理的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9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业务审核三、业务审核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交人员证、行政技术人员证、国际组织人员证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境外个人可凭大使馆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交易类文件或凭证•《个人购汇申请书》•应列明交易标的、主体、金额等要素凭证,包括合同(或协议)、发票、取款单等监管部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10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业务审核三、业务审核(二)审核原则对于可信客户,额度内的业务在确认交易性质的前提下,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办理;对于关注客户,额度内的业务也应加强真实性审核。1.资料审核2.尽职审核11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业务审核三、业务审核(三)审核要点1.客户身份与主体类型(1)银行应对客户提交的有效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核,并留存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2)外币存取款业务,应根据“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提供的信息,查询当日是否已超过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的限额、个人主体是否属于“待说明个人”。(3)结售汇业务应根据“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提供的信息,查询是否超年度总额、个人主体是否属于“关注名单”。(4)客户办理汇出汇款业务时,应查询当日是否已超过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的限额。12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业务审核三、业务审核(三)审核要点2.交易凭证(1)交易凭证应真实有效,要素齐全,不存在明显瑕疵和虚假及重复使用等情况。客户提交的上述凭证和商业单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2)由客户单方面提供的交易凭证、通过网络下载或传真的交易凭证,应由客户签字证明。(3)银行应在客户提交的交易凭证原件上签注(日期、币种、金额、银行),并加盖业务印章或业务戳记,签注后复印留存。(4)现钞业务中客户提交的申报单,必须是经海关签章的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银行提钞凭证应为境内银行出具的本人提钞凭证。(5)办理业务涉及的金额不得超过交易凭证上的金额。13第一部分总体要求-风险提示四、风险提示对于下列业务,银行应审慎或拒绝办理:(一)客户身份不明或对客户身份有疑问的;(二)以往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真实性有误或出现重大变更的;(三)交易资金来源或去向可疑的;(四)交易明显不符常理;(五)交易性质、目的、背景等信息异常,需进一步调查的;(六)高频交易、分拆交易;(七)被外汇局等监管部门处罚或被列入“关注名单”或“黑名单”的。14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持续监测五、持续监测(一)银行应持续关注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进行动态管理,识别并定期更新客户身份信息,对交易进行持续详细审查。(二)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或后续监测中发现客户存在涉嫌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规避监管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可疑情况。(三)银行应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1.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2.业务关系结束后,所有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应合理、规范保存至少5年备查。3.单次发生的业务,保存期限自业务发生之日起计算,持续发生的业务,保存期限自业务终了之日起计算。15第二部分具体业务审核规范一、外汇储蓄账户开立、变更和销户(一)业务定义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是指用于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开立账户时应区分主体为境内个人还是境外个人。对于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二)客户准入个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必须落实实名制。银行账户实名制四要素:1.银行账户名称与身份证件名称的一致性;2.身份证件的有效性;3.存款人真实意愿的表示;4.单位、住所的真实性。16第二部分具体业务审核规范一、外汇储蓄账户开立、变更和销户(三)审核材料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审核委托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四)审核原则和要点1.开户及变更银行须对存款人提交的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核,登记存款人的身份信息,并留存存款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2.销户核对提供有效的实名制身份证件原则上需与开户时提供有效的实名制身份证件一致。如不一致的应要求客户出示为同一人的证明资料。17第二部分具体业务审核规范一、外汇储蓄账户开立、变更和销户(四)审核原则和要点3.代理开户个人开立银行账户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如确有需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开立银行账户不得开通电子渠道类等远程付款功能。存款人本人到银行重新核实身份后,方可以解除上述限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实名制身份证件以及被代理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开立银行账户的,由法定代理人或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依法指定的人员代理办理。银行必须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业务。若代理人代理他人在银行开立账户较为频繁的,则应审核代理业务的合理性、必要性,无合理性的应拒绝办理。对于关注客户,银行原则上应拒绝办理代理业务,必须本人办理。18第二部分具体业务审核规范一、外汇储蓄账户开立、变更和销户(五)风险提示1.所有开户业务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符合反洗钱要求,对于关注客户开户,应了解开户的真实目的及用途,根据不同情况做严格审核,发现重大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拒绝开户。2.银行不得在存款人不知情、无申请人签名及未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等情况下为存款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19第二部分具体业务审核规范二、个人外币现钞存款业务(一)业务定义个人外汇存款是指银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办的各外币币种、各档次的个人外汇存款业务。(二)审核要点1.存入外币是否超过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的限额,钞当日累计等值5千美元以上的,审核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境内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2.存入的金额不得超过经海关签章的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境内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上标注的金额。20第二部分具体业务审核规范二、个人外币现钞存款业务(二)审核要点3.银行经办人员应在客户提供的原单据上签注(存款金额、日期和经办网点)并加盖业务印章或业务戳记后,复印留存。4.银行应关注取款凭条的打印次数,了解是否存在重复打印情况。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审核委托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6.对于关注客户,银行原则上应拒绝办理代理业务。7.外交人员凭外交人员证件办理,金额不受限制。21第二部分具体业务审核规范三、个人外币现钞取款业务(一)业务定义个人外汇取款是指银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办的各外币币种、各档次的个人外汇取款业务。(二)审核要点1.查询提取外币是否超过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的限额,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取款,必须有所在地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2.结算账户不得提取外币现钞。3.境外卡在境内可以到境内银行柜台提取外币现钞,但不得在自动柜员机上提取外币现钞。4.对于关注客户,应加强提钞用途真实性审核,原则上应拒绝办理代理业务。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审核委托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6.外交人员凭外交人员证件办理,金额不受限制。22第二部分具体业务审核规范四、外汇携带证开立业务(一)业务定义个人携带超过规定数额的外币现钞出境,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凭《携带证》验放。(二)客户准入拥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与银行建立有效客户关系的个人客户,并有实际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