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欣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介绍看当今社会环境•三氯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地沟油•问题大米•酱油•醋•问题胶囊•---食品安全时刻威胁国人健康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只是最基本的生活所需;古人教诲:谨防病从口入;但是,这保障我们生命最基本需求的“七件事”国际世卫组织发布数据:到2020年前,全球癌症发病率将增加50%,即每年新增1500万人。癌症的死亡人数迅猛上升,全球20%的新发癌症病人在中国,24%的癌症死亡在中国。在0~64岁人口中,每死亡5人,即有1人死于癌症。真实的数据1真实的数据2风险危机加重保险需求加强为满足老百姓风险需求,承担央企责任投保范围交费方式保险期间30天——65周岁身体健康一次性交付,3年交、5年交、10年交终身产品介绍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初次发生并诊断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金=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初次发生并诊断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金=两倍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180日的限制。恶性肿瘤额外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后,在七十周岁前(含七十周岁)初次发生并诊断为条款所指恶性肿瘤的,除按条款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额的一倍给付恶性肿瘤额外给付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如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合同终止;如被保险人因上述以外情形身故,身故保险金=两倍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保险责任康欣三十种重大疾病保障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2、急性心肌梗塞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26、严重重症肌无力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27、严重多发性硬化症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年满3周岁后)28、严重脊髓灰质炎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年满3岁后)29、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15、瘫痪——永久完全30、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姓名:康先生年龄:30岁年交保险费:2060元交费方式:5年交基本保险金额:10000元受益期间:终身举例说明30岁35岁共缴费10300180天内,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退还保险费180天终身180天后,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合同终止,公司给付20000重大疾病保险金。180天后,在70周岁前初次发生合同所指恶性肿瘤,合同终止,本公司除给付20000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给付10000元恶性肿瘤额外给付保险金。合计30000元。180天后,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公司给付20000元身故保险金。30种重疾保障呵护客户一生(疾病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保障)(普通重疾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保障)(恶性肿瘤疾病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保障)缴费低保障高、客户易接受产品优点回归保险本质,避免收益纠纷•不受分红影响,避免敏感话题•纯保障产品,避免宣传误导•终身保障,避免短期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