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活动方案一、活动标题:广西师范学院校自强社勤工助学活动方案二、活动目的及其意义:1、本着“培养能力,为家庭惊异困难的学生服务”的宗旨,为贯彻学校关于勤工助学工作文件精神,更好地的开展勤工助学工作,真正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培养他们自立自强的意识和劳动观念,改善勤工助学学生的生活,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办公室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勤工助学岗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为保证此次活动有章可循,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方案。2、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奋发进取的精神。3、通过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缓解他们的经济负担,改善自身学习生活条件,增长实践经验,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三、活动参加人员:在校的全日制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四、活动具体内容1、岗位设置:①图书管理员:具体事务是负责图书馆图书的摆放。②办公室助理:主要是协助老师完成工作,负责办公室的一般事宜。要求此类人有专长:擅长网页设计、擅长写作及摄影。2、目前岗位空缺人数:①图书管理员若干②网络中心需两名懂得网页设计的③新闻中心分别需要一名擅长写作,一名擅长摄影的④教务处的语委办需要18人。四、岗位申请:1、每个勤工助学岗位所需的工作时间以不影响学生学习为前提,不可无故延长学生的工作时间,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岗位数。各岗位需接受自强社的管理与监督。2、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必须向自强社实践部和组织部报名。五、上岗条件1、基本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院学生均有权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每名学生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习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以上处分尚未撤销和一学期不及格课程门次达到三门以上(含三门)或在校期间累计不及格门次达到五门以上(含五门)的学生,不允许申请勤工助学岗位。2、申请勤工助学工作的同学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道德品行良好,认真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家庭经济状况贫困,月生活费标准低于150元;3)学习努力,成绩合格,积极上进;4)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吃苦耐劳,遵守劳动纪律;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6)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六、勤工助学监督小组:及时反馈勤工助学人员的工作出勤情况1、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履行协议,服从用工单位的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勤工助学监督小组可提出口头警告,进行批评。如工作仍无改进,不能达到要求者,勤工助学监督小组可予以辞退。被辞退两次以上或擅自撕毁协议者,我社不再安排该生参加任何勤工助学活动,并且不支付报酬。2、学生在勤工助学岗位期间因学习、生活、身体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原项目工作的,经学工组批准,可辞退原工作,申请参加其它工作,对原工作可酌情计酬。七、附则本管理办法属于暂行管理方法,解释权归校自强社。本管理办法从2011年10月1日发布起实施。校自强社二0一一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