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及其前景分析第一部分国际结算相关知识介绍第二部分人民币跨境结算政策解读第三部分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意义及人民币国际化第一部分国际结算相关知识介绍一、国际结算含义及内容二、国际结算工具三、国际结算方式四、国际结算货币一、国际结算含义及内容(一)定义: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Settlement)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从国际结算的整体运行来看,主要包括票据的运用、贸易单据的处理、结算方式操作、贸易单据的处理、结算方式操作、贸易融资、信用担保、银行间的国际合作、账户设置与支付系统运行等多项内容。由此可见,国际结算就是应用一定的金融工具(汇票、本票、支票等),采取一定的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等),进行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付行为,从而使国际间债权债务得以清偿。(二)国际结算的类别按结算的内容可分为国际贸易结算和非贸易国际结算。△贸易结算是指一个国家的工商企业向另一个国家的工商企业提供货物以及为提供货物而产生的劳务所引起的债权债务的结算。△非贸易结算是指除货物进出口以外的国际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往来,例如国际旅游、国外亲友馈赠、出国留学、对外捐助、劳务输出、国际技术转让等引起的跨国货币收付。通常,对外贸易在一国国际收支中所占比重最大,因此,国际贸易结算构成了国际结算的主要内容。二、国际结算工具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贸易双方主要借助于银行间的资金划转网络。票据是国际结算的主要工具,在国际结算特别是国际贸易结算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起着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作用,远期票据还能发挥信用工具的作用。依据我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大类。它们被称为国际结算的基石。(一)、汇票1、含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八届人大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解释:“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2、汇票的三个当事人的关系(二)、本票1、含义我国《票据法》认为:“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另外,“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因此,我国的票据法中实际只规定了即期银行本票。2、本票的当事人关系:本票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制票人和收款人;本票的制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所以制票人向收款人承诺自己付款,是承诺式的票据。(三)、支票1、含义我国《票据法》的定义是:“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其持票人的票据。2、支票的当事人关系:支票的付款人仅限于银行,而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银行、企业或个人。通常情况下,支票的出票人是主债务人。但保付支票除外,它的主债务人为保付银行。对于超过法定或合理的流通期限,晚提示付款的支票,付款人可以不付款,但出票人并不因此解除对持票人的票据责任,除非晚提示对出票人造成损失。外汇结算信用证福费廷托收汇款银行保函国际保理目前公司主要使用汇款和信用证两种结算方式三、国际结算方式(一)国际结算方式概述1、信用证(letterofcredit)简称L/C)方式L/C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信用证结算流程1、买卖双方经过磋商,约定以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2、进口方向开证行递交开证申请书,约定信用证内容,并支付押金或提供保证人;3、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书后,根据申请开立信用证,正本寄给通知行,指示七转递或通知出口方;4、由通知行转递信用证或通知出口方信用证已到。通知行在开证行要求或授权下对信用证加以保兑;5、出口方认真核对信用证是否与合同相符,如果不符,可要求进口商通过开证行进行修改;待信用证无误后,出口商根据信用证备货、装运、开立汇票并缮制各类单据,船运公司将装船的提单交予出口商;6、出口商将单据和信用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交予议付行;7、议付行审查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后接受单据并付款,若单证不付,可以拒付;8、议付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货指定的付款行,向其索偿;9、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应核对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如正确无误,即应偿付议付行代垫款项,同事通知开证申请人备款赎单;10、进口方付款赎单,如发现不符,可拒付款项并退单。进口人发现单证不符,也可拒绝赎单;11、开证行将单据交予进口商;12、进口商凭单据提货;2、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按款项汇出方式的不同有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方式。电汇①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书,声明采用电汇方式汇款并交款付费;②汇出行接受汇款委托后,向汇款人出具电汇回执;③汇出行按汇款申请书的要求膳制支付授权书(注明信汇),然后用电报或电传等方式通知汇入行解付款项给收款人;④汇入行核对支付授权书上的密押,无误后膳制电汇通知书,通知收款人取款;⑤收款人在电汇通知书上签章;⑥汇入行解付汇款;⑦汇入行付款后,将付讫借记通知书寄给汇出行。①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书,声明采用信汇方式汇款并交款付费;②汇出行接受汇款委托后,向汇款人出具信汇回执;③汇出行按汇款申请书的要求膳制支付授权书(注明信汇),然后用信函方式通知汇入行解付款项给收款人;④汇入行核对支付授权书上的密押,无误后膳制电汇通知书,通知收款人取款;⑤收款人在电汇通知书上签章;⑥汇入行解付汇款;⑦汇入行付款后,将付讫借记通知书寄给汇出行。信汇票汇①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书,声明采用票汇方式汇款并交款付费;②汇出行开出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汇票给汇款人;③汇出行膳制支付授权书(注明票汇)通知汇入行向持票人付款;④汇款人将银行汇票寄给收款人由其凭票取款或自行携带出境上门付款;⑤收款人或汇款人向汇入行提示汇票,汇入行核对无误后行付款;⑥汇入行付款后将付讫借记通知书寄给汇出行。(二)外汇核销制度由于要控制人民币自由流通和兑换,外汇管理局设计了一套特别的管理制度,目的是监控每一笔贸易的每一笔外汇的进和出。这套制度就叫作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统称为外汇核销制度。外贸企业必须按这套制度去做,否则银行无法结汇或付汇,海关无法通过货物,税务局无法退税等等。伴随这套外汇核销制度而来的就是出口收汇核销单与进口付汇核销单,统称为核销单。核销单实际上是一张跟踪单,每张核销单上都有一个唯一的编号,用以跟踪买一笔进出口业务。外贸企业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每一张核销单,都在外汇外汇管理局的数据库中有备案和留档。核销单跟随外贸业务一路走过海关、银行和税务局,被烙上各种印章或撕开。但最终的存根必须回到外汇管理局,以核对原来数据库的电子档案并注销此核销单号码。这一过程就叫做核销,表示你的这笔买卖在外汇的收支上是合法的,准予一笔勾消。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才可以向外汇管理局申领核销单,当然最重要的资格是企业的进出口权。外汇管理局会一次发放多张连续号码的空白核销单,这些核销单的编号便于企业关联起来,并当场加盖企业名称印章。今后,由这些核销单产生的外汇方面的责任就该这家企业承担。核销单只准本企业使用,更不得借用、冒用、转让和买卖。此外,核销单是有期限的。过期未用的核销单不但不能再使用,而且还必须退回外汇管理局注销。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可自行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核销单并在各环节中使用,但每一张核销单都必须到外汇管理局核销,即使是到期没用完的和填错的。外汇核销结算主要流程图释:1、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手续;2、企业备案同时派人员参加出口收汇核销员培训考试,领取报名回执后即可凭此回执办理出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出口收汇核销员资格证书;3、到中国海关电子口岸办理电子口岸企业入网注册手续,并在办公电脑上安装电子口岸系统;4、到外汇管理局领取空白核销单;5、需要出口时,在电子口岸备案核销单,将核销单交给报关人员,凭此报关出口;6、报关出口后,收回报关单收汇联、出口退税联及出口收汇核销单,并提交电子信息;7、收到外汇,做涉外收入申报;8、即期收汇项下,应当在出口报关之日起180天内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远期收汇项下,出口企业应当在报关后60天内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9、凭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办理出口退税。但在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中,几乎在所有国家进出口贸易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中,美元都占其半数甚至绝对优势的比重(见表2)。日元虽然是重要的国际货币,但在日本出口和进口当中,美元的比例分别达到了51.2%和69.4%,而且日元在其他国家的双边贸易中极少使用。即使是德国、法国等欧元区国家及英国,其出口贸易中美元作为交易媒介的情况也达到了30%上下,进口贸易中的这一比例更高,其中法国进口贸易中美元结算的比重达到了48.7%。出口贸易中各种结算货币所占比重(%)说明:其中德国的数据是2002-2004年的平均值,法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数据是1999-2003年的平均值,英国是1999-2002年的平均值,南非为2003年数据,巴基斯坦为2001-2003年平均值,加拿大为2001年数据。数据来源:Kamps(2006)。四、国际结算货币(一)主要的国际结算货币进口贸易中各种结算货币所占的比重(%)(二)人民币在《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前已经在一些区域实现了跨境结算□目前人民币已经在境外大量流通由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人民币汇率的持续稳定,周边国家和地区逐渐认可和接受人民币作为交易货币和国际清算手段;由于香港和澳门与内地间的密切经济联系,人民币的兑换和使用相当普遍,目前在香港流通的人民币已达700多亿元;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已经大量在越南、俄罗斯、朝鲜、缅甸、老挝等国家使用,并能够同他们的货币自由兑换,一定程度上说人民币已成为事实上的区域性货币。□当前人民币国际化的程度还较低,境外流通的人民币数量有限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人民币供给量(M2)约为20000亿元,每年跨境的流量大约有1000亿元,在境外的存量大约是200亿元,仅为人民币总量的1%其他经济体使用人民币计价的数量,人民币用于全球贸易、金融交易量的比例非常低,人民币在国际贸易结算、国际贷款市场、国际债券市场等方面国际化程度为零以美元国际化的水平为标准100,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仅为2,远低于欧元和日元的接近40和28.2的国际化水平,这表明人民币国际化仅处于起步阶段。美元、日元、欧元和人民币国际化综合指数各国货币国际化指数第二部分人民币跨境结算政策解读一、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背景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一、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背景美国金融危机之后,围绕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讨论日益热烈。中国政府也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争取一个更为公平、合理的国际货币体系,事关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命运。中国的国际金融战略逐渐成形。从目前的发展来看,人民币国际化、区域货币合作和布雷顿森林机构改革是中国国际金融战略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从布雷顿森林机构改革来看,中国试图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的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