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电商教育培训服务联盟理事会选举办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特制定中国电商教育培训服务联盟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等理事会组成人员选举办法。一、理事会组成人员的选举,由联盟大会选举产生,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参加、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二、副理事长、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须有2/3以上的理事参加、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三、中国电商教育培训服务联盟章程、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电商服务委员会负责起草,由联盟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四、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领导批示,联盟理事长兼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电商服务委员会副会长、联盟秘书长兼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电商服务委员会秘书长。五、联盟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选举为等额选举。六、联盟拟选举理事39名,由全体联盟会员网络选举产生。七、联盟拟选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5名,由参加会议的理事举手表决。八、选举之前,应说明与会有效代表人数,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九、理事选举设网络选举监票人2名,负责对网络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理事选举提倡推荐和自我推荐,候选人可在网络(微信)自我介绍并发表选举宣言,理事选举结束后,在北京召开理事会议选举理事长和副理事长,任命秘书长等。十、网络选票和纸质选票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电商服务委员会统一设计。十一、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协会讨论决定。二0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