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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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热载体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YZ0103—2009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编制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的通知》(质检特函【2006】71号)文件的要求,为规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工作,提高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质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组织人员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有机热载体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本指南共分12章,主要由总则、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单位资源和安全状况分析、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保障措施、预案编制管理和更新、事故调查、有关术语和定义等内容组成,其中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预警和预防措施,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是本预案指南的技术基础。本指南较为详尽的叙述了企业应急管理所应采取的程序、方法和技术路线,阐述了企业如何建立有机热载体炉事故专项预案、确立企业应急管理体系的问题。本指南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多年有机热载体炉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规范,并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指南主要适用于指导企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也可用于基层技术人员应急救援工作时借鉴和参考。使用单位应在编制专项预案,开展应急工作时,考虑自身应急资源情况,结合实践,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本指南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负责管理和解释。本指南由辽宁省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负责起草。参加起草的人员有王旭东。本指南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吴旭正、石少华、刘牧玲负责统稿,郭元亮主审。由于应急事业的不断发展,编者水平所限,本指南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在使用本指南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2.2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岗位职责3单位资源和安全状况分析3.1单位自然概况3.2有机热载体炉的基本情况3.3应急救援资源4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4.1有机热载体炉安全状况,危险源的分析、辨识4.2灾害后果预测4.3常见事故的特征(或现象)、后果(或危害)及原因分析5预警和预防机制5.1预警5.2预防机制5.3有机热载体炉常见事故的预防措施6应急响应6.1事故发生后的内部报告程序6.2事故确认、分析和应急启动程序6.3事故外部报告程序6.4事故监控措施6.5人员疏散与安置原则、措施及启动条件6.6事故现场的警戒要求6.7应急救援中的医疗、卫生服务措施和程序6.8保护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准备和规定6.9处理公共关系和求助程序6.10现场恢复7应急技术和现场处置措施7.1使用判断事故灾害扩展的趋势所必需的检测技术和装备7.2使用实施控制事故发展所必需的装备、资源7.3应急人员采用的具体应急技术7.4应急技术采用后的效果判定7.5有机热载体炉常见事故处理措施8保障措施8.1通信与信息保障措施8.2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8.3应急队伍保障8.4经费保障8.5培训和演练8.6其他保障9预案编制、管理和更新9.1预案编制一般步骤9.2预案编制的格式要求9.3应急预制的制订与发布9.4预案的演练和更新9.5预案上报9.6监督检查10事故调查10.1事故现场的保护10.2事故调查的一般工作程序10.3情况调查10.4资料调查10.5现场调查11附则11.1有关术语和定义11.2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11.3制定与解释12附件12.1重点设备事故救援方案12.2相关的图表12.3外部机构通信联络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规范有机热载体炉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促进企业提升应对有机热载体炉事故的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指南。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1.3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企业编制有机热载体炉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也适用于基层技术人员进行应急工作时借鉴和参考。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切实加强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2积极应对,立足自救。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努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体系,准备充分的应急资源,落实各级岗位职责,做到人人清楚有机热载体炉事故特征、类型和危害程度,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采取正确措施,积极应对、立足自救。1.4.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总指挥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和各班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1.4.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方法、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4.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2.1.1企业可视自身规模、拥有有机热载体炉的热功率、数量、使用依存度,成立有机热载体炉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本企业具体资源情况实行分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2.1.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专家技术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通信联络组、善后工作组等。应急指挥组织机构见图1。图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2.1.3应急救援岗位设置、人员组成及组织结构图应在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2.2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岗位职责指挥长由XXX担任(一般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指定授权人担任)。其职责:(1)组织制订有机热载体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负责人员、资源配备,应急队伍的调动;(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6)设立下属专业小组,并任命相关人员,确定内部机构及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7)指定专人负责有机热载体炉事故信息的上报和对外报道工作;(8)负责组织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物证、资料;(9)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10)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2.3相关操作岗位职责2.3.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迅速查明设备安全事件、事故的特征、类别、原因、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置方案,现场组织实施应急方案,救援方案报总指挥审定;传达和组织实施审定后的救援方案;负责预案的演练考核工作;负责救援设备、机具、急救物品的选型购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事件、事故调查、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2.3.2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机构主要职责抢险救灾组:根据方案实施情况,机动组成应急小组、设备抢修组和救援组,负责设备抢修和应急时的设备、环境监测等工作。警戒保卫组:负责做好现场保卫警戒、维护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等工作。医疗救护组:负责对营救人员和受伤操作人员的现场救治、心理抚慰或转送医院治疗。后勤保障组:负责通信、服务、宣传以及后勤物质供应;负责与保险公司的理赔等事故处理工作。3单位资源和安全状况分析3.1单位自然概况3.1.1应说明单位的性质、隶属关系、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周边人口密度与数量,纵、横距离及周边交通环境状况。3.1.2说明单位的生产规模、人员数量和有关生产工艺状况。3.1.3说明周围建筑物性质(民居、工矿企业、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有害环境、重要基础设施),与周围建筑物的位置(距离)。3.1.4必要时,应说明当地的气象、环境情况。3.2有机热载体炉的基本情况3.2.1有机热载体炉技术参数:型号、规格、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最高允许工作温度、导热油或气相炉介质的成分和指标要求。3.2.2燃烧器的型号参数。3.2.3配备的循环泵等辅机附属设备的参数型号。3.2.4有机热载体炉制造、安装、投产日期、下次检验日期、修理改造情况等。企业还应当分析有机热载体炉的实际安全状态,是否发生过事故,是否有严重事故隐患尚未治理,各种安全附件和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锅炉岗位持证人员保证在岗;现场紧急处置的器材是否具备等安全状况。3.3应急救援资源3.3.1相近单位应急救援资源情况、通信联络方式等。企业应当整理出针对有机热载体炉事故应急需要的人力、装备设施、物资供应、通信、资金等资源最低数量要求和技术保障措施,加以组织落实。可以分企业内部和外部两部分资源。3.3.2企业编制预案时应根据现有资源,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提出资源补充、合理利用和资源集成整合的建议方案,经批准后逐步完善应急救援资源。4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4.1有机热载体炉安全状况,危险源的分析、辨识有机热载体炉生产运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进行分析归类。运行操作人员要能够辨识危险源。参照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有机热载体炉进行危险因素分类,考虑锅炉正常运行、异常(检修)和紧急(事故)状态,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比较多,主要有锅炉爆炸、火灾、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企业开展锅炉事故应急救援应综合考虑这些危险因素。4.2灾害后果预测灾害影响的地理范围和人口数量等因素应予以考虑。4.3常见事故的特征(或现象)、后果(或危害)及原因分析4.3.1炉膛爆炸(1)现象及危害①发生轻微爆炸时,炉膛冒正压,防爆门有可能被冲开。②发生严重爆炸时,防爆门全开或防爆膜冲破,炉体及管束等受热面破裂,有强烈的爆炸声。其后果可能是震坏烟道、风道,造成炉墙开裂、倒塌、导热油泄漏,甚至出现钢架变形、位移和火灾等重大事故。(2)原因分析炉膛爆炸大都发生在有机热载体炉启动点火、熄火及低负荷运行的过程中。①燃用油气的有机热载体炉,无点火控制程序或程序失灵。点火前,由于阀门关闭不严密、操作失误、先开油门或先通入可燃气体、上次点火不成功等原因,燃油燃气进入炉膛,使炉膛在点火前已存在一定量的可燃气体或油雾,当点火时引起爆炸。②燃用油气的有机热载体炉,无熄火保护装置或装置失灵。有机热载体炉熄火后,运行人员不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切断燃料供应,使燃油燃气继续进入炽热的炉膛,引起爆炸;熄火后未按照规定程序操作而立即点火,引起爆炸。③有机热载体炉当负压运行燃烧不良时,可燃气体在有机热载体炉尾部烟道与漏入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在高温作用下,造成尾部烟道爆炸。④当引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有机热载体炉熄火后未及时切断燃气供应,燃气进入烟风道内,重新点火时在风道内发生爆炸。⑤燃油燃气的有机热载体炉停炉后,由于阀门关闭不严或吹扫时间不够,燃油燃气进入或残存在炉膛中,当检修引入明火时引起局部爆炸。⑥燃烧木屑、废木料或煤中掺烧木屑、废木料的有机热载体炉停炉后,没有及时打开炉门或自然通风门,致使燃料中挥发分变成气体析出聚集在炉膛内,当达到爆燃浓度时发生燃烧爆炸。4.3.2超压爆炸(1)现象及危害爆炸的一瞬间伴着巨响,具有一定压力和相应温度的介质几乎全部冲出炉外,爆炸时释放的能力使有机热载体炉本体破裂、移位,特别是产生巨大的冲击波,能够摧毁和震坏建筑物、造成严重的破坏和人员伤亡。有机热载体炉超压爆炸是最严重的有机热载体炉事故。(2)原因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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