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暂行)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一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第三章一级风险井井控管理第四章二级风险井井控管理第五章防火、防爆措施第六章井控应急救援第七章井控技术培训第八章井控管理制度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层气是一种以吸附态吸附在煤的微孔隙表面的气体,需要通过排水降压方式才得以采出,是一种非常规气藏。第二条为了进一步推进煤层气钻井井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井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井喷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结合煤层气自身开发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煤层气勘探开发钻井工程施工作业,进入所辖地区的所有钻井队伍及相关技术服务队伍应执行本细则。第二章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第四条井控风险评估根据煤层气特点,将煤层气钻井作业风险划分为两级,按二级井控风险进行管理。一级风险井:预探井、含浅层气和CO2、H2S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开发井、评价井。二级风险井:不含浅层气和CO2、H2S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详探(评价)井、开发井。第五条井控分级管理(一)井控装备配套一级风险井必须安装防喷器,二级风险井在满足一次井控的条件下,可不安装防喷器。(二)管理要求一级风险井:相关建设单位在公司专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进行管理。二级风险井:相关建设单位独立进行全面管理。第三章一级风险井井控管理第六条井控设计是钻井地质和钻井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地质、工程设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井控设计的相关要求进行井控设计,需由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批。第七条钻井井口距离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油库、河流、水库、人口密集及高危场所等不小于500m。若安全距离不能满足上述规定,应组织进行安全、环境评估,并制定有针对性的井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八条地质设计应根据物探资料及本构造邻近井和邻构造的钻探情况,提供本井全井段预测的地层压力系数、浅气层、有毒有害气体资料和复杂情况。第九条工程设计应根据地层压力系数、浅气层资料、岩性剖面及安全钻进的需要,设计合理的井身结构和套管程序,绘制各次开钻井口装置及井控管汇安装示意图,并提出相应的安装、试压要求。第十条工程设计应根据地质设计提供的资料进行钻井液设计,钻井液密度以各裸眼井段中的最高地层孔隙压力当量钻井液密度值为基准,另加一个安全附加值0.02g/cm3~0.15g/cm3;具体选择钻井液密度安全附加值时,应考虑浅气层、地层孔隙压力预测精度、地层中硫化氢含量、地应力和地层破裂压力情况等因素。第十一条开钻前,建设方组织检查所有钻井设备、仪器仪表、井控装置、防护设备及专用工具、消防器材和气路的安装是否符合规定,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十二条钻井队负责组织全队职工进行不同工况下的防喷、防火演习,落实钻井队各操作岗位井控职责,对整套井控装置按设计要求进行试压。第十三条现场技术服务队伍及相关人员由钻井队统一组织协调,参加钻井队组织的工程技术、井控措施和井控应急预案交底会,并将下步技术服务措施向钻井队进行交底,同时检查好入井仪器和工具,准备好应急方案和应急工具。第十四条落实坐岗制度,及时发现溢流是井控工作的最关键环节。从开钻到完井,钻井队安排专人定点观察井口和循环池(罐)液面变化,注意溢流出现的各种早期显示,定时将观察情况记录于《坐岗记录表》中,发现溢流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值班干部。第十五条起、下钻过程中防止溢流、井喷的技术措施:(一)起钻前充分循环井内钻井液,起钻过程要及时灌满钻井液。(二)起钻过程中,因设备故障停止作业时,要加密观察井口液面变化,待修好设备后再下钻到井底循环正常后重新起钻;发生抽吸现象时,要停止起钻作业,开泵循环正常后,下钻到井底循环,正常后再重新起钻。(三)起钻完要及时下钻,严禁在空井情况下进行设备检修。检修设备时必须保持井内有一定数量的钻具,并观察出口管钻井液返出情况。防喷器闸板尺寸要保持与钻具尺寸相匹配,确保随时关井。(四)下钻时要控制下钻速度,避免因压力激动造成井漏。下钻中途打通钻井液后,及时灌满钻井液,下钻中途和到井底开泵前必须先往钻具内灌满钻井液,然后再开泵循环。第十六条发现气侵应及时排除。若需对气侵钻井液加重,停止钻进,先排气后加重。第十七条发现溢流要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并及时关井,关井时先打开放喷闸门,尽快组织实施压井作业。第十八条钻进中发生井漏应将钻具提离井底、方钻杆提出转盘面,以便关井观察。采取定时、定量反灌钻井液措施,保持井内液柱压力与地层压力平衡,防止发生溢流,其后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井漏。第十九条若遇井喷无法控制井口时,值班干部应迅速决断,停柴油机、断电(切断井架、钻台、循环罐上电源)、切断一切火源,防止发生火灾,及时撤离人员到应急集合点待命,防止人员伤亡。第二十条井控管理人员必须落实井控九项管理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第二十一条现场监督职责(一)检查施工单位人员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等证件的持证是否齐全。(二)检查执行井控技术措施情况,核查到井钻井液材料的名称、数量情况,落实钻井液加重剂、重泥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三)检查井控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四)检查井控辅助设备安装是否合理,净化设备是否齐全好用。(五)检查坐岗、防喷演习、干部值班等制度执行等情况。(六)检查现场技术服务队伍对地质和工程参数录取情况、设备仪器的保养情况及下井仪器、工具及应急工具准备情况,确保参数录取齐全准确,仪器灵敏可靠。第四章二级风险井井控管理第二十二条地质设计中应明确提供区域内地层压力系数、地层流体性质。第二十三条由于不安装防喷器,必须做好一次井控工作,保证井控安全。(一)由钻井队技术员负责向全队人员进行地质、工程、钻井液、井控措施等方面的技术交底,并提出具体要求。(二)落实坐岗观察制度,密切注意钻井液出口流量变化、钻井液性能变化、起钻钻井液的灌入量、录井全烃值的变化等。(三)全队人员要检查落实各方面的安全预防措施。(四)钻井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钻机绞车、动力系统、高压循环系统等运转正常。(五)做好清除柴油机排气管积碳工作。(六)井场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探照灯。(七)钻井液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设计要求储备加重剂和其它处理剂。(八)做好起下钻作业时的溢流监测工作。(九)密切观察钻进过程中参数的变化。第五章防火、防爆措施第二十四条防火、防爆措施:(一)井场钻井设备的布局要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在树林、苇田或草场等地钻井,应在井场明显处标识防火标志。(二)在井场条件具备时,值班房、发电房等应在井场季风的上风处,距井口不小于25m,井场内应设置明显的风向标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若不具备条件时,必须制定好应急措施。(三)对于井场周围500米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煤矿巷道等敏感地区应进行勘查,并依据钻井设计、QHSE规定制定有针对性的井控措施、应急预案和防污染措施,由建设方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四)柴油机排气管无破漏和积炭,并有冷却灭火装置,不朝向油罐。在特殊区域内施工要加装防火帽。(五)钻台上下、机泵房周围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钻台、机泵房下无积油。(六)消防器材的配备充足,并指定专人管理,严禁挪为它用。第六章井控应急救援第二十六条井喷事故应急(一)一旦发生井喷事故,应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应急办公室接到井喷失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抢险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抢险行动。(二)关井以后决定在放喷口实施人工点火时,点火人员要穿戴防护用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在上风方向,离火口距离不少于10m处,对放喷管线出口实施点火,先点火后放喷;当高含硫井发生井喷失控后,现场人员、周围群众、财产受到安全威胁时,由钻井队长和建设方派驻的现场监督共同组织并下达点火指令,钻井队值班干部实施。第二十七条井喷失控后的处理执行以下规定:(一)严防着火。井喷失控后应立即停机、停车、停炉,关闭井架、钻台、机泵房等处全部照明灯和电器设备,必要时打开专用防爆探照灯;熄灭火源,组织设立警戒和警戒区;在防护的情况下,将氧气瓶、油罐等易燃易爆物品撤离危险区;迅速做好储水、供水工作。(二)井喷失控后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并立即指派专人向当地政府报告。(三)应设置观察点,定时取样,测定井场各及井场附近处浅层气、硫化氢和二氧化碳含量,如喷出物含有硫化氢和二氧化碳气体,现场抢险人员立即配戴防护用具,划分安全范围。在警戒线以内,严禁一切火源。(四)应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组,根据失控状况制定抢险方案,统一指挥、组织和协调抢险工作。根据监测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撤离范围。(五)发生井喷事故,尤其井喷失控事故处理中的抢险方案制订及实施,要把环境保护同时考虑,同时实施,防止出现次生环境事故。(六)现场抢险人员应配备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耳塞、护目镜、阻燃服、防水服、防尘口罩、防辐射安全帽、手套、无钉鞋、袖珍式硫化氢和氧气监测仪、并根据安全要求和需要,配备轻便携带式对讲机,及其需要防静电的防护用品。(七)井喷失控后,现场录井、定向井、测井、固井等相关方人员以及甲方人员到应急集合点,听从统一指挥。第二十八条井喷失控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反应灵敏、措施得力、分工协作”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统一指挥,按照程序,有条不紊地组织抢险工作。第七章井控技术培训第二十九条承担煤层气勘探开发钻井的相关人员,必须持有油田(煤层气)公司认可的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并接受油田(煤层气)公司组织的检查考核。第三十条对井控培训合格证持证者,采取抽查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理论或现场技能掌握情况的考核。第三十一条井控技术培训内容(一)井控工艺1.地层压力的检测和预报;2.溢流、井喷发生原因和溢流的及时发现;3.关井程序和常用压井方法的原理及参数计算;4.压井施工和复杂井控问题的处理;5.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和欠平衡钻井知识。(二)井控装置1.结构及工作原理;2.安装及调试要求;3.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三)其它有关井控规定和标准。第三十二条对井控培训合格证持证者,采取抽查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理论或现场技能掌握情况的考核。第八章井控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井控组织机构煤层气公司及各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井喷及井喷失控应急预案,建立井控管理机构,成立井控领导小组。实行公司、二级生产单位、施工现场三级管理模式,按照责任分工分别行使井控管理职责。(一)一级组织机构煤层气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是担任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公司井控领导小组成员:勘探开发项目部经理、勘探开发项目部主管钻井工作的副经理、勘探开发处处长、生产运行处处长、安全环保处处长及二级生产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二)二级组织机构担任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各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是本部门或本单位的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三)三级组织机构钻井施工现场监督是公司现场代表,负责钻井施工现场的井控监管。第三十四条井控培训及持证制度(一)按照集团公司井控培训教学大纲规定,井控持证范围包括钻井专业管理、技术、操作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1.现场操作人员:钻井队正副队长、工程师(技术员)、钻井队大班、正副司钻、井架工、坐岗工等。2.专业技术人员:设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钻井工程技术及相关技术服务人员、HSE监督、工程监督以及井控车间的技术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等。3.生产、安全管理人员:主管钻井生产、技术、安全的各级领导等。(二)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操作人员不得上岗操作。凡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第三十五条井控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现场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进行井控抽查。井控检查的重点是钻井队制度与执行井控措施、防喷演习、井控应知应会和坐岗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煤层气建设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检查,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井控检查。第三十六条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一)井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