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牧航:岳麓版历史教材处理的三个层次——以《历史必修Ⅰ》第三单元“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体的建立”为例高中课程改革已经在广东、山东、海南、宁夏四省区全面铺开。由于这次课程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课程改革,所以广大教师所面临的挑战和困难是空前的。面对全新的教学理念、全新的课程标准、全新的教材,还有一大堆前所未闻的历史学、教育学的专业术语,相当部分的教师感到有点无所适从。本文拟从教材处理这个环节入手,分析一下在课改背景下历史教师应该如何处理“课标—教材—备课”三者的关系。在两个多月的听课和集体备课实践中,我较深切地体会到目前高中历史教师的备课观念还存在着高低不同的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基本上还停留在课改前的认识水平;第二个层次基本符合课改的理念;第三个层次能够很好地体现课改的理念。下面就以岳麓版《历史必修Ⅰ》第三单元“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体的建立”为例,谈谈在课改背景下我们应该持有什么样的教材观。一、第一个层次:单纯依据教材内容来处理教材我把完全不敢脱离教材来讲授的教师列为第一层次。这类型教师的特点是:完全抛开《课程标准》来备课;完全按教材的体系来设计讲课线索;完全依据教材的内容来一字一句地进行讲授,并要求学生记住教材中的每一个知识点。这些教师受传统教学观念的束缚太深,没有认识到课改所带来的三方面的变化:第一,《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的功能是不一样的。课改前的教材与教学大纲从体例到内容都基本上是一致的,这导致了许多熟悉教材的教师养成了一个备课习惯——基本不参考《教学大纲》,因为他们认为教学大纲所包含的思想脉络已经被教材充分地体现出来了。但《课程标准》与教材的关系却不一样,新教材是编者按照自己对课标的理解来编撰的,而不是一一对应课标的体系来编撰的,这就导致了目前国内的四套高中新教材从体例到内容都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如果说旧教材的地位是与《教学大纲》相对等,那么在课改的背景下,《课程标准》的地位要远远高于教材。因此在新教材的备课中,我们绝不能撇开课标来处理教材第二,课改后教材的性质发生了转变。课改前,我们对教材的性质定位为“教材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资源”,而且在教学实践中,绝大多数教师都把这种资源看作是“惟一的资源”。在这样的教学观念下,师生们都力求用足教材、学透教材,有的学生甚至可以做到背熟教材。课改后,我们对教材性质的理解发生了转变,我们认为“教材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资源和工具”。教材的“资源性”没有改变,但我们必须强调的是,教材绝不是教学的惟一资源,而只是最重要的资源。此外,教材除了具有资源性,还具有“工具性”,它承担着提供学生学习方法的功能、方便学生随时查阅的功能等等。因此,那种认为教师必须一字一句地讲授教材、学生必须一字一句地背熟教材的观念是不可取的。第三,课改要求教师的教学观念发生转变。课改提出了许多新的教学观念,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教师角色的转变,具体说来就是要由知识的传授者变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在旧的教学观念中,教师是知识的惟一拥有者,学生是知识的被动的接受者,教师的任务就是把教材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学生的任务就是在教师的监督下把教材的知识学深学透。在新的教学观念中,教师的主要工作不是与学生一起围着教材转,而是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开发教学资源,二是调整课程结构,三是进行教学设计,四是进行课程评价。这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就是树立起学生学习的主导地位,教师只是以学生学习促进者的身份去帮助学生进步。因此,死抠教材知识点并进行满堂灌的教学方式是不可取的。下面我们以岳麓版《历史必修Ⅰ》第三单元“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体的建立”的第12课“民族国家的统一之路”为例,看看持本层次教材观的教师是如何处理的。课例1:第12课民族国家的统一之路教学目标1.知识与能力:掌握德意志统一的进程,记忆《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内容,了解魏玛共和国的建立和希特勒兴起的过程。2.过程与方法:通过对德意志统一和希特勒兴起的过程分析,掌握基本的政治制度分析方法。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剖析德国法西斯主义的历史根源,形成追求民主的价值观和热爱和平的情感信念。重点难点1.重点:德国的统一希特勒的兴起2.难点:德国成为两次战争策源地原因的分析板书设计一、德意志的统一三、魏玛共和国1.统一的背景1.共和国的成立2.统一的过程2.共和国的性质3.统一的意义四、希特勒的兴起二、德意志帝国的统治1.德国法西斯兴起的背景1.帝国的建立2.德国法西斯政权的性质2.帝国的性质帝国的瓦解从本课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位教师完全是按照旧教材的处理方法来处理新教材的,其特点是紧密依靠教材、不遗漏任何知识点、体例完备、时间线索清楚。但是,如果我们认真钻研课标的精神,就可以发现这位教师对教材的处理方式完全错误了课标对德国代议制的表述很简单,只有一句话:“知道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和《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比较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共和制的异同。”因此,课标对本节课内容的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内容和性质,这也势必成为本节课授课的重点。而德意志的统一和希特勒的兴起反而是可讲可不讲的内容。这位教师的错误就在于把教材的非重点内容确定为讲课的重点内容,对教材的重点内容反而是显得有点轻描淡写。其实,人教、人民和岳麓三套教材对本课标内容的处理是各不相同的,请见下表:表1:人教、人民和岳麓三套教材对《德意志帝国宪法》处理异同表课文标题德意志的统一德意志帝国宪法希特勒的兴起人教版《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简单提及详细讲述没有提及人民版《脆弱的民主》简单提及详细讲述没有提及岳麓版《民族国家统一之路》详细讲述详细讲述详细讲述从表中可见,人教版和人民版的教材都没有把“希特勒的兴起”列入教材,“德意志的统一”也只是略讲,只有岳麓版教材对这两个问题作了特殊的处理,这种处理方法体现了岳麓版编者对课标的理解,这是课改所允许甚至是提倡的。但是,如果任课教师不理解教材为什么要这样编,授课时就有可能出现上述的情况——把教材的非重点部分当作是讲课的要点,反而把教材的要点忽视了。这就是典型的捡了芝蔴,丢掉西瓜。此外,如果历史教师仍然固守旧的教学模式,不肯放过教材的任何一个知识点,那么就势必出现一个结果——教师为完成教材内容的讲授而疲于奔命,而课改所提倡了各种新教法也无从体现。因此,在高中课程改革中,我们必须大力发挥课标的主导作用,正确对待教材的辅导作用,摆脱把教材奉为《圣经》的教学思想,对教材内容的处理一定要做到“抓住核心精神、大胆予以取舍”。二、第二个层次:依据课标要求来使用教材我把能够根据课标精神来处理教材的教师列入第二层次。该层次教师的特点是:能够正确把握课标精神,根据课标的要求来钻研教材,由此而能够理清教材的思想脉络,并正确区分教材的重难点。下面我们继续以岳麓版《历史必修Ⅰ》第三单元“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体的建立”的第12课“民族国家的统一之路”为例,看看持本层次教材观的教师是如何处理的。研究《课程标准》可知,本单元的主题是“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其核心内容就是让学生学习欧美各国近代政治民主化进程的伟大成果——资产阶级代议制。课标具体涉及到了四个国家——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要求师生以这四个国家为例,“分析资产阶级代议制在西方政治发展中的作用”。我们再来看看岳麓版教材的内容体系,本单元的教材下设5课:第9课渐进的制度创新第10课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第11课走向共和的艰难历程第12课民族国家的统一之路第13课综合探究:伏尔泰对英国政体的评论由此可见,教材是先后讲述了英、美、法、德四个国家的情况,这与课标的内容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所以在备课时我们必须确立这样的思想——本单元的内容主题是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而每课的教学重点就是该国家是如何确立代议制的,确立之后又有怎么样的发展。我们接下来具体分析第12课“民族国家的统一之路”。这节课的重点无疑是《德意志帝国宪法》,但教材为什么要详述德意志的国家统一呢?因为这是《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的特殊背景,这个背景的特殊性就决定了德意志帝国代议制的特殊性。与英、美、法不同,德意志走向资产阶级国家道路的背景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德意志的资产阶级面临着双重的任务,第一是国家的统一,第二是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但是,德意志资产阶级很快就痛苦地发现,这两重任务居然是矛盾的——要统一,就得牺牲民主;要民主,就得牺牲统一。这一点教材的分析不够明确,但教材所引用的一段史料却是很能说明问题——俾斯麦说:“当前的种种重大问题不是依靠演说和多数票所能解决的,而要依靠铁和血。”对于俾斯麦的“铁血政策”,许多师生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用武力解决问题”,事实上,该政策更是对代议制民主的否定。最后,议会向俾斯麦妥协了,而俾斯麦也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普鲁士继续走向军国主义道路,通过专制、独裁和扩军备战来完成了德意志的统一,但由此所付出的代价就是——德意志的资产阶级民主是名存实亡。在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中,英国议会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们明白——只要权力在议会,保留个国王也未尝不可;而俾斯麦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明白——只要权力在国王和首相手中,保留议会这个躯壳又有何不可?知道了这个特殊的历史背景,我们再来分析《德意志帝国宪法》就容易得多了。教材所提供的《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原文史料是十分有参考价值的,教师只要帮助学生分析这一段材料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了德意志立宪君主制的本质——它是挂着民主的招牌而行军事独裁之实。关于《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的背景,人教、人民和岳麓三套教材都有涉及,但人教和人民版都是讲完这个问题就嘎然而止了,只有岳麓版教材继续把这个问题往后延伸,涉及到了德意志式的代议制对德国以后历史的影响。岳麓版教材的这种处理方法是对课标内容的深化,也是一种从宏观的角度分析历史问题的方法,它可以帮助学生认识到这种虚假的代议制民主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一战后德意志帝国覆灭,但协约国只关心一个问题,那就是新成立的政府能否老老实实地支付赔款,而不是像二战后盟国那样对德国政府进行彻底的改造,因此魏玛政府名义上是一个代议制的政府,实质上还是成为了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势力竞逐的舞台。由此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希特勒的纳粹党能够“合法”地上台,上台后的希特勒又为什么能够“合法”地取消宪法。理解了教材的编写思路,我们就可以进行相应的教学设计了,见下例:课例2:第12课民族国家的统一之路教学目标1.知识与能力:分析《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内容。2.过程与方法:了解《德意志帝国宪法》颁布的特殊背景,认识德意志帝国代议制的性质和负面作用,掌握透过事物的现象去分析事物的本质的能力。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剖析德国法西斯主义的历史根源,形成追求民主的价值观和热爱和平的情感信念。重点难点1.重点:《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的背景、内容和影响2.难点:《德意志帝国宪法》的性质板书设计一、德国资产阶级代议制建立的背景1.统一与民主——德国资产阶级的双重任务2.铁与血——德国通过王朝战争实现统一二、德国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建立1.德意志帝国的建立2.《德意志帝国宪法》的颁布3.德意志帝国代议制的性质三、德国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发展1.魏玛共和国的建立2.魏玛宪法的制定3.魏玛共和国代议制的性质四、德国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灭亡1.希特勒纳粹党合法上台2.德国法西斯专政的建立3.德国法西斯政权的毁在当前的课改实践中,很多教师都在埋怨教材的容量太大,讲课时间不够,其根源就在于仍死守着旧的教材观,没有改变旧的处理教材的方法。其实,现行教材的许多内容,都不是教师必讲、学生必学的。以本节课为例,希特勒的兴起问题与德意志的统一问题一样,都不属于课标的要求,教师在处理这两部分内容时起码有四种方法:一是按照上述的线索结构全部讲授,在学生素质较高的班级可以采用这种方法;二是只讲其中的一部分或两部分都不讲,在学生素质较低的班级可以采用这种方法;三是把它抽取出来,与别的章节内容结合起来讲;四是把它作为探究活动的内容,只供学生作为阅读材料。本文前面所说的教师所应该具有进行教学设计的能力就在这里体现出来了。三、第三个层次:依据课改理念来整合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