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社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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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社区管理制度社区设立“创安办公室,在街道及社区居委会的具体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为管好社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负责本辖区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区的日常管理和治安秩序。二、健全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按制度抓好管理,建好各种群防群治队伍,定期实施安全工作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社区达到“四无”。三、每月检查一次综治特派员、治安巡防员、社区保安员、治安信息员、义务消防队、看楼护院队、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履行职责情况,分析一次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四、组织居民积极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活动,寓教于乐,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法律法规、思想道德、政策纪律和科学知识等宣传教育,使管理和教育相结合。五、规范社区内的各种秩序,抓好美好绿化,环境卫生和车辆停放。六、建立各种便民组织搞好便民服务,认真听取社区内居民意见,适时改进工作,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七、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搞好人口管理,建立流动人口、各类重点人口的登记制度,加强社区内出租房的管理,有效地控制外来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八、积极协助街道、居委会做好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区协商议事制度(1)议事内容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社区居民对日常生活的关注点,集中表述他们对社区工作的诉求。每次议事会的主题应根据当前社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批评确定,社区设立专门的意见箱接受居民的投诉。(2)社区议事组织社区议事会由创建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加。议事会由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主持。联系办事处领导、与议事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应请区主要领导参加。(3)参与议事会的居民代表的组成参与议事会的居民代表由居民自愿报名或社区居委会推荐、委员会确定,人数以30人至50人为宜。2(4)议事会的程序○1委员会在议事会举行的三日前,公告议事会的主题、日期、地点和居民代表名单。议事会应安排专人记录;○2主持人通报与会人员情况;○3在主持人的引导下,居民代表围绕主题发言,社区工作人员与居民代表面对面交流;○4主持人小结。(5)议事结果的处置○1将居民所提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属社区职权范围内的,由社区按照政务公开承诺制度予以解决。○2对涉及区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会同社区将答复意见、处理措施回复居民代表。○3对涉及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区相关部门应负责向市相关部门反映,了解其处理意见,并会同社区回复居民代表。○4对意见建议中,暂时解决不了的事项,应当有明确的意见,并说明原因。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制度(1)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采取专业职能部门专业指导与社区自查自排相结合的方式。(2)各工作组邀请各对口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其提供的汇总资料进行整理。(3)各工作组可采取集体讨论、现场走访、居民调查、居民举报等方式协助对口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4)危险源源辨识和隐患排查的重点高风险环境、高危人群和脆弱群体。(5)根据确定需要重点控制的危险源,各工作组作为配合各对口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以作为制定和开展促进项目的依据。3事故与伤害记录、统计分析及管理制度(1)事故伤害与统计渠道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门诊统计、社区抽样调查等。(2)创建办公室进行统计,每年不少于两次,并按照生产、交通、消防、社会治安、家居等方面进行分类归档,以便于查阅。(3)对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查找主要事故与伤害类型,汇总有关数据的升降,分析其原因、后果、分布与趋势,并以此为依据指导各工作组制定和调整开展安全促进项目。(4)每年应把上一年度的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并与前一年的有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为本年度的安全社区持续改进工作提供指导性数据资料。(5)典型事故与伤害案例信息应通过宣传单或板报等形式告知社区居民;进行告知的同时,应注意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不得擅自透露有关个人私密信息。社区档案管理制度社区档案人员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档案法》,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2、制定并认真执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积极配合、督促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办理好各职能部门档案的移交工作。3、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社区档案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4、对本社区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安全有效管理,做到类别清楚、目录齐全、排列有序,便于提供利用。5、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建立保管检查情况台帐,并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其它技术处理。6、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等参考材料。7、熟悉库藏档案,为本社区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严格执行保密、利用制度,办理好借阅手续和利用效果登记等工作。8、严守党和国家机密,正确处理利用和保密的关系,使档案信息得到充分的开发和保证档案内容的安全,更好地为社区建设工作服务。社区档案库房管理制度41、档案库房的档案资料,要按门类载体进行科学排列、编号,框架排列要科学有序。2、库房内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摆放电脑等电器设备。库房应配备灭火器,并经常检查。3、非档案室的工作人员不能进入档案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食品和寄存任何与档案无关的杂物,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整理,以防虫、鼠害。4、维护档案的安全,库房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发现档案灾情时应及时处理,并在档案箱、柜里放置防虫药,定期检查使用情况。5、每年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检查现存档案与帐目是否相符,档案是否损毁,档案的收进、移出是否准确,并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6、每天应对库内的温度、湿度进行登记,对温度超过14℃-24℃,相对湿度超出45%-60%,要采取措施,使之保持在控制要求范围。社区档案保密制度1、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严格执行《保密法》、党和国家有关保密政策和保密制度,每年定期进行档案安全保密检查工作,检查各部门档案保密制度执行情况及文件资料保管、清理,档案整理归档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2、档案室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对秘密以上的密级档案要加强管理,控制使用,严格执行查阅审批手续,防止泄、失密的事故发生。3、凡查阅密级档案,查阅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和复印、剪裁、撕毁,并做到知密不泄。4、查阅档案只限在阅档室内阅读,未经许可,不得摘抄、复制、录档案内容,确需借出档案,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按时归还。5、任何人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档案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将机密档案放在档案室以外的任何地方,不随身携带库房或档案箱柜钥匙。对调出查阅的案卷入库时,档案员必须对该案卷进行认真细致检查。6、档案部门及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于造成泄密的部门和个人,应追究其责任,并就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社区档案借阅利用制度1、档案工作人员要正确处理利用和保密的关系,即要积极提供档案为本社区各项工作服务,又要坚持保密原则。2、本社区各职能部门凡是查阅与其工作有关的档案,须经档案员同意后,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由档案工作人员调卷,并在阅档室内查阅。53、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查阅人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证件,经分管领导同意,再办理查阅手续。4、借阅档案材料应在阅览室查阅,确因工作需要外借应经主管领导批准,但外借时间不得超过三天,须办理借阅手续,并不得转借他人。5、借阅机密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并限阅档室查阅,一律不得外借,未经许可不得摘录。查阅者必须严守秘密。6、借阅者借阅档案材料要爱护案卷,不得擅自翻印、复制,不得涂改或在档案材料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拆散、涂改、勾画,要保证档案材料的整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7、借阅者归还档案时,须经档案工作人员验查,清点无误后,方能办理签收手续。8、借阅者查阅完毕档案后,必须在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内简要写明查阅档案的利用效果,及时反馈档案利用情况,包括利用目的、利用内容及取得的效益。社区档案鉴定销毁制度1、档案是国家宝贵财富,未经鉴定,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到期档案。2、鉴定工作要在社区主管领导下,由分管领导、档案工作人员和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和本社区居委会“档案保管期限”进行。3、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时,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准确地判断档案的存毁。4、对于短期(15年以下)的档案,到期后应逐件审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判定其价值,一时无法确定其价值的应按照“保存从宽,销毁从严”的精神办理。需要保存的文件取出留存,延长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满,无需继续保存价值的按规定手续销毁。5、对于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经鉴定小组提出鉴定销毁意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批准和执行销毁人员在“销毁情况”上签字,以示负责。6、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遗失和泄密。档案销毁后,档案部门应妥善将销毁清册加以存档保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安全生产教育通常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训练、典型事故教育。此外还包括法制教育。(二)安全教育可采取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6(三)督促社区企业采取经常性安全教育,对新职工要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四)督促社区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上级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并取得资格证书。(五)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一般经过参加上级安监部门组织进行的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社区治安巡逻制度一、实行24小时巡逻,要佩带明显标志。二、凡居民全家外出,夜晚不能返回者,要向门卫人员巡视人员报告。三、巡逻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控制、盘查或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四、对本小区发生丢失案件,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五、协助居民做好门卫防范工作,帮助安装防盗门撬板、防盗门和防护网。六、及时配合居委会做好民事调解工作。七、因工作不负责,造成居民财物丢失的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八、抓获违反犯罪嫌疑人员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奖励。社区治安调解会制度一、协调会的召开一般由社区居委会下设的治安调解委员会负责,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治安调解的社区具体落实。同时,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应提供相关的政策、法律服务。二、参与协调会的人员包括当事人、社区居委会治安调解委员会主任,必要时还应有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民警、街道司法助理员等相关人员参加。三、协调会主要内容:(1)涉及社区成员共同利益的有关事项;(2)社区成员间的民事纠纷;(3)社区成员间的利益冲突;(4)当事人愿意协商解决的其他事项。四、协调会的一般程序:(1)列出需要协商的事宜,于协调会召开前一周书面告知与会成员;(2)协调纠纷和冲突,应先由负责社区居委会治安调解的社工联系当事人和其他参加协调会的相关人员,确定协调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准备相应的材料;(3)会议先由当事人7陈述事实和理由,然后由治安调解委员会主任分别询问当事人,明确矛盾冲突或分歧的焦点所在,并据此进行协商、调解,做好详实记录;(4)协调如达成一致意见,由当事人核对后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或盖章,参与协调会的其他相关部门人员也应同时签字或盖章。五、社区居委会应对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实施。协调会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由当事人以及其他参与协调会的人员在相应的书面材料上签字或盖章,并由治安调解委员会主任告知可通过其他途径另行解决。协调会上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如会后当事人达成一致的,需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将副本交社区居委会存档。协调会上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当事人,如提出再次召开协调会的要求,社区居委会应予同意,但会议召开以三次为限。三次以后,仍不能解决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最终处理结果,应向社区居委会通报。社区消防制度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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