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容规宣贯-安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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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5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附件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2009年10月2020/1/252《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8.1通用要求(1)制造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2)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等需要型式试验的安全附件,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且取得型式试验证明文件;(3)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4)安全附件出厂时应当随带产品质量证明,并且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5)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与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对应99版“容规”第140条、第143条、第150条、第154条本规程条款2020/1/253《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第140条压力容器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制造爆破片装置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制造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液面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的单位应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第143条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第150条安全阀出厂必须随带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1.安全阀的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铭牌上的内容;(2)制造依据的标准;(3)检验报告;(4)其他的特殊要求。2.安全阀的金属铭牌上应标明下列内容:(1)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批准书编号;(2)型号、型式、规格;(3)产品编号;(4)公称压力,MPa;(5)阀门流道直径(阀座喉径),mm;(6)排量系数;(7)适用介质、温度;(8)检验合格标志、监检标志;(9)出厂年月。对应99版“容规”条款2020/1/254《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第154条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未作规定的,由检验单位提出检验方案,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拆卸进行校验有困难时应采用现场校验(在线校验)。爆破片装置应进行定期更换,对于超过最大设计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应立即更换;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制造单位明确可延长使用寿命的除外)。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按使用单位规定的期限进行校验。对应99版“容规”条款2020/1/255《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主要变化:(1)明确仅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制造单位需要行政许可,其他安全附件暂不施行行政许可。(2)简化安全阀质量证明书的详细规定,有关要求按相应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3)明确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与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4)取消“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的规定,因为《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已提出了适当延长安全阀校检周期的条件,以利于长周期安全运行;(5)由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已有更为详尽明确的规定,因此取消爆破片定期更换以及压力表、测温仪表限期校验的规定。释义:合并99版容规第140、143、150、154条的有关规定,形成对安全附件的通用基本要求,并与其它相关技术规范一致。2020/1/256《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99容规”154条规定“安全阀一般每年应校验一次,拆卸进行校验有困难时应采用现场校验(在线校验)”,这一要求对安全阀发挥正常安全保障功能是需要的,但压力容器的主要使用部门如石化、炼油等企业都是连续化大生产,停产每年一校势必影响生产,在线校验又不能完全达到停机校验的效果。一些企业为了满足这一要求,让安全阀处于可切换的一开一备状态,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石化曾委托合肥通用院等9个单位,开展了“合理确定在用压力容器安全阀检验周期试验研究”专题,在多年对安全阀进行开发研究试验基础上通过国内外广泛调研,掌握了安全阀主要失效模式及失效可能性,了解了安全阀弹簧动作性能随时间的变化规律及介质、载荷对弹簧性能的影响因素,提出了安全阀风险评价方法及基于风险级别安全阀校验周期确定方法。根据这一思路,2004年“定检规”修订时改变了安全阀校验周期的刚性规定提出了在适当的限制条件下,安全阀校验周期可适当延长到3年或5年。尽管“定检规”实现了安全阀校验周期规定的突破,但由于与“99容规”要求不一致,限制条件太多,实际执行时延长校验周期还是有难度的。所以,“新容规”在8.1条中明确肯定安全附件定期校验按“定检规”执行,实际上也就是肯定了基于风险的安全阀校验周期确定方法,需要说明的是由于2004年以前风险分析的理念还不被多数人理解,在修订“定检规”时加入了过多的限制条件,通过现在的风险评价技术合理确定安全阀校验周期已经是完全可行了。2020/1/257《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8.2安全附件装设要求(1)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应当根据设计要求装设超压泄放装置(安全阀或者爆破片装置),压力源来自压力容器外部,并且得到可靠控制时,超压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2)采用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装置组合结构时,应当符合GB150的有关规定,凡串联在组合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3)对易爆介质或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4)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低于压力源压力时,在通向压力容器进口的管道上应当装设减压阀,如因介质条件减压阀无法保证可靠工作时,可用调节阀代替减压阀,在减压阀或者调节阀的低压侧,应当装设安全阀和压力表。对应99版“容规”第141条、第142条、第144条、第158条本规程条款2020/1/258《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第141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压力容器,应根据设计要求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或爆破片装置)。压力源来自压力容器外部,且得到可靠控制时,安全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第142条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应装设爆破片装置,或采用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装置组合的结构。采用组合结构时,应符合GB150附录B的有关规定。凡串联在组合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第144条对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第158条压力容器最高工作压力低于压力源压力时,在通向压力容器进口的管道上必须装设减压阀。如因介质条件减压阀无法保证可靠工作时,可用调节阀代替减压阀。在减压阀或调节阀的低压侧,必须装设安全阀和压力表。释义:本规程8.2条的内容与99版容规第141、142、144及158条的内容基本相同,是对安全附件安装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条基本无变化对应99版“容规”条款2020/1/259《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8.3安全阀、爆破片8.3.1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排放能力和安全泄放量按GB15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对于充装处于饱和状态或者过热状态的气液混合介质的压力容器,设计爆破片装置应当计算泄放口径,确保不产生空间爆炸。第145条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排放能力和安全泄放量的计算,见附件五。对于充装处于饱和状态或过热状态的气液混合介质的压力容器,设计爆破片装置应计算泄放口径,确保不产生空间爆炸。主要变化:取消99版“容规”附件五“排放能力和安全泄放量的计算改为“按GB15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本规程条款对应99版“容规”条款2020/1/2510《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释义:根据法规不宜涉及技术细节的原则,取消“排放能力和安全泄放量的计算,见附件五”的规定改为“排放能力和安全泄放量按GB15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安全阀和爆破片的设置和选用可参照原化工部发布的行业标准HG/T20570-95《工艺系统工程设计技术规定》的第2部分HG/T20570.2-1995《安全阀的设置和选用》及第3部分HG/T20570.3-95《爆破片的设置和选用》。上述标准是目前国内能找到的有关安全阀和爆破片内容最详细的技术标准,虽然是原化工部根据化工行业的情况编制的,但对其他很多行业也都能适用。可借鉴的国外标准有美国API标准(APIRP521泄压和减压系统指南;APIRP520炼油厂压力泄放装置的尺寸确定、选择和安装,第一部分尺寸确定和选择;APIRP520炼油厂压力泄放装置的尺寸确定、选择和安装,第二部分安装)。如果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的排放能力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只要安全附件动作,介质开始排放,容器内的压力一般不会继续增加。当安全附件的排放面积或排放能力达不到要求时,则排放量小于容器的安全泄放量,在介质泄放过程中,容器内的压力会继续增加,甚至会大大超过安全装置的排放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进行可靠的计算或实验,合理地确定泄放口径、排放压力等参数。并使可能产生的最高压力限制在容器壳体所能承受的强度之内。或者根据可能达到的最高超压来提高容器的设计压力。对于充装处于饱和状态的气液混合介质的压力容器,在选用爆破片装置做安全附件时,如果泄放条件不合适,当泄放口打开后,存在蒸气爆炸的危险。原因是加压情况下气、液两相平衡的液体,当其压力急剧降低到大气压时,可能导致液体过热,气液平衡遭到破坏,产生过热液体的迅速气化体积急剧膨胀而导致蒸气爆炸。据有关资料介绍,蒸气爆炸产生的压力可达初始压力的2~3倍,使容器发生破坏,所以此类容器的泄放条件的确定必须经过安全泄放计算,方可使用。2020/1/2511《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8.3.2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一般不大于该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设计图样或者铭牌上标注有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也可以采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第146条固定式压力容器上只安装一个安全阀时,安全阀的开启压力Pz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且安全阀的密封试验压力Pt应大于压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Pw,即:Pz≤P,Pt>P固定式压力容器上安装多个安全阀时,其中一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其余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1.05倍。第149条设计压力容器时,如采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作为选用安全阀、爆破片的依据,应在设计图样上和压力容器铭牌上注明。本规程条款对应99版“容规”条款2020/1/2512《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主要变化:(1)将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修改为整定压力;(2)只保留对整定压力的原则要求,取消过细的具体规定;(3)规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一般不应当大于该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但设计图样或者铭牌上标注有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也可以采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4)取消安全阀试验压力要求释义:将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修改为整定压力,只保留对整定压力的原则要求,取消过细的具体规定。规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一般不应当大于该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但设计图样或者铭牌上标注有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也可以采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这一规定可以充分利用压力容器的实际承载能力,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避免安全阀频繁开启,对于安装有安全阀的低压容器尤其重要。2020/1/2513《容规》宣贯——第8章安全附件本条与第3.9.2协调一致。压力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是根据容器有效厚度计算得到的容器实际可承受压力。可以采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做为超压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理由有三:①由于在设计和制造阶段均存在厚度圆整等因素,压力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一般都大于设计压力,如以设计压力作为确定超压泄放装置动作压力的基准,将不利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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