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保障体系为保障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得以有效贯彻和运行,煤矿必须在危险源辨识、风险预警和本质安全管理标准、措施基础之上,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配套保障措施,使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持续地贯彻落实。5.1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组织保障由于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管理者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结构按照一定的管理方法和岗位职责,才能更好地优化配置资源,充分发挥组织的整体作用,从而使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5.1.1建立健全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结构图5-1煤矿组织结构副书记矿长书记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经营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地质副总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后勤副矿长工会主席生产科技术科机电科地测科财务科供应科销售科劳资科后勤中心总工办矿办机电队准备队回采队工程队掘进队安检处安检队救护队监测环境状态监测设备状况监测员工行为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制定检查计划安全检查解决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中的问题提出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中的问调度室通风科通风队运输科运输队随着我国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大多数煤矿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如图5-1所示)以及相应的职责体系,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煤矿主要是基于生产导向构建相应组织结构,并将安全职责分布于各部门。这种组织系统不利于煤矿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因此,为及时解决生产建设中出现的部门之间、环节之间的问题,灵活具体地实行集中统一指挥,实现安全生产,将本质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应对现有组织体系进行健全与完善。5.1.1.1成立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为保证煤矿各项本质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得到有效执行,对煤矿生产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隐患或安全事故制定完善的应对和解决方案,应成立专门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矿属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主要由矿长、副矿长、和主要相关中层管理人员组成,组织结构如图5-2所示。委员会主要成员人事科科长地测科科长矿办主任安全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掘进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工会主席机电副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安检处处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运输科科长图5-2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结构图在煤矿实际操作过程中,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煤矿规模、安全管理水平和本矿安全事故规律和特点等,对组织成员进行适当调整。为提高决策效率,降低组织管理费用,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可设为虚拟形式,将程序化的日常管主任矿长副主任煤矿总工程师副主任煤矿安全副矿长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理,如文件的发放、会议召集、相关事宜的通知等日常工作,由矿长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制定符合本矿实际的本质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制度,以及矿属各单位安全管理具体标准和管理措施的审定。(2)督促检查矿属各单位对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标准及矿内有关本质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3)负责组织编制本矿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对上级公司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进行分解与细化,审定后组织实施。(4)对全矿安全工作进行动态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提出停产整顿意见。(5)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发、偶发尤其是未知规律的重大隐患,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公司请求解决。(6)负责参与各类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制定和使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7)负责《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实施情况评价。(8)负责煤矿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本质安全管理绩效考核方案的审定,并根据考核结果,督促和监督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改进措施。(9)所有成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熟悉业务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风险及控制措施。(10)积极参加矿井事故的抢救与处理。委员会成立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管理、保障管理、本质安全文化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考核评价、信息管理七个工作组。各小组职责如下:(1)风险管理小组负责风险管理知识技能的培训、相关程序、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完善,负责危险源现场监测、风险预警的管理工作。(2)标准与措施管理小组负责标准与措施制定、监督检查现场执行情况,并进行修改完善。(3)保障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使本质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持续有效运行。(4)本质安全文化管理小组负责本质安全文化的建设,让员工形成恒久性安全价值观以及与之相关的安全宗旨、信念和行为习惯。(5)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小组负责对相关规章制度、措施的制定与修改完善,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统计分析、认定、责任追究和行为校正。(6)考核评价小组依据《本质安全考核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煤炭行业数据资料,对本质安全管理进行定期、定性和定量评审,做出评审结论,编制安全评审报告。(7)信息管理小组负责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5.1.1.2建立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专家顾问制度由于煤矿安全事故发生机理的复杂性,以及煤矿技术和管理知识的有限性,有必要在煤矿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顾问制度,成立稳定的安全管理顾问专家组,以对一些偶发、突发、重大的或未知规律的风险进行诊断与排除。各煤矿可结合自身地质条件、煤矿规模等实际状况,聘用相关专家成立安全管理顾问组,一般而言专家组成员人数可在6-12人左右。在专家组成员构成方面,成员应知识结构互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具有丰富的煤矿安全生产、瓦斯防治、安全管理、安全监察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和实践经验。专家组成员来源范围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系统中已退休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领导或专家,各煤炭协会、学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领导或专家,在大型煤炭企业担任过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或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担任过主任工程师以上职务的领导和专家,在煤炭科研、设计单位和高等院校从事煤矿安全研究工作的专家。在专家组职责方面,专家组成员除对一些风险的排除提供决策建议外,还应定期通过讲座、学术报告或经验交流的方式,对煤矿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煤矿管理人员本质安全管理能力。此外,由于煤矿开采条件、煤矿规模、管理水平等处于不断的动态演化过程之中,因此,需要对专家组成员构成及其职责作出动态的调整,实现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专家制度的稳定性与变革性的统一。为此,专家聘期为可定为1年至3年,期满自然解聘,需要续聘的重新办理聘任手续。5.1.2构建闭环式的本质安全管理运行体系本质安全管理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持续的、预防性的、全面、全过程、全员参加的、封闭式的安全管理活动,使煤矿安全事故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以实现有利于煤矿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安全生产。这一目标的实现,一方面要求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按照PDCA的原则持续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为保障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的完善和有效运行,要求煤矿在具体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对于每一个管理环节,都应努力构建基于PDCA的管理模式,形成“大环套小环,一环扣一环,小环保大环,推动大循环”的闭环式安全管理运行体系,推动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如图5-3所示。图5-3煤矿本质安全管理运行体系例如,在生产过程中,随着一些偶发、突发或未知规律的风险的发生,煤矿不断采取措施有效排除风险,并针对管理标准、管理措施或风险预警体系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改进和完善,进而完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在煤矿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也应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模式。(1)工作程序闭环。以时间周期为单位,以天、周、月、季、年为过程,形成全年的安全管理工作闭环系统。即:会议组织——贯彻执行——现场监督——补充完善——会议反馈。通过生产调度会、安全办公会及月、季、年度总结会等,部署当期安全管理工作,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行24h复命制,从而将每个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一个由始而终的闭环反馈系统。(2)目标责任闭环。以现阶段目标为近期目标,逐步实现安全目标的闭环管理。即:目标激励——目标分解——考核反馈——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各专业、各单位,层层分解目标,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然后进入下一个安全目标的循环运作。(3)质量管理闭环。从工程的设计施工,到质量验收实行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即:工程设计——规程编制——组织施工落实——安全监督与考核——工程质量验收。该闭环模块对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目标要求与验收ADPCACPDACPD原有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新的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人。监督人员严把质量标准“毫米关”,对不合格工程坚决推倒重来,由施工单位包赔一切损失,彻底杜绝不合格工程。(4)隐患治理闭环。从隐患排查治理到隐患消除形成的治理闭环系统。即:隐患排查——分类整理——落实整改——复查验收——信息反馈。将煤矿管理人员及安监人员每天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汇总到当天的评估日报表中,并将产生隐患的班次输入微机,专业领导在每天的生产会上通报,所有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消除。(5)“三违”人员帮教闭环。从“三违”人员的发生、帮教、接受教训到重新上岗形成严格的闭环系统。即:安全培训——安全座谈——双录双亮——跟踪回访。对于各类“三违”人员,除按规定执行经济处罚外,分别由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和安监处长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由所在单位支部书记、车间工会主席对其座谈帮教,由宣传部门对其进行电视录像、照相,最后由相关部门与安监处分别对其家访和现场跟踪回访,巩固帮教效果。(6)安全事故管理闭环。针对事故的整个循环程序,组成由始而终的闭环系统。即:事故汇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事故通报——事故防范。凡是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矿组织专业部门调查分析,处理问题不过夜,对有关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处分,并通报全矿。防范措施落实由安监处进行跟踪,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为保障煤矿各级单位(或部门)在管理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闭环原则开展工作,煤矿应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和措施:(1)实行领导承诺制。领导承诺是煤矿实施本质安全管理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本质安全管理是全面、全过程、全员参加的安全管理,煤矿各级管理者应转变角色,从发号施令,到以身作则,保证严格按照本质安全管理的要求履行管理职责,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努力提高本部门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应将领导承诺内容纳入管理人员本质安全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对其承诺履行状况进行考核。(2)管理措施和方法的文件化。煤矿各级部门管理者应按照本质安全管理的要求,遵循PDCA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和岗位职责,制定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闭环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并形成程序文件。此外,为保证部门员工能够充分了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流程,应将本部门管理工作程序以流程图的形式展示出来,让部门员工了解,以对管理者是否按照该管理程序实施管理进行监督。(3)管理信息透明化。各部门管理者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向上级部门和本部门员工,就特定时期内的隐患治理、事故处理等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处理结果,进行信息反馈,供部门员工和上级主管监督和检查。同时,各级管理人员还应积极总结和提炼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对策和措施。5.1.3明确煤矿员工本质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明确的责任人制度是煤矿各项管理措施都得到有效落实的必要条件。虽然大多数煤矿已逐渐建立起了安全生产指挥、保证、监督、培训、宣传等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本质安全管理的要求相比,比较粗放、不精细,侧重于部门与部门、单位与单位之间横向配合和协调,缺乏自上而下层层纵向责任的分解,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5]。因此,为建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煤矿应制定安全目标责任制,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实施分层管理,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充分落实矿党政正职的决策指挥协调责任;分管矿领导的实施和直接指挥责任;安检部门的监督考核责任;基层区科党政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