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培训方案为推动爱婴医院进一步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特制定以下培训方案。一、培训对象及时间:1、医院所有新上岗人员:包括医、药、护、技、后勤、行政管理人员,都应参加3小时的爱婴医院相关知识培训。2、产、儿科、行政、后勤等职能科室人员培训:新上岗人员一年内应接受18小时培训;已在岗人员应每年进行复训,复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3、每次培训结束后应组织考试考核,试卷存档。4、全体医护人员:每年对全体医护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培训一次。二、培训组织部门:全体医护人员培训由医务科牵头组织,产科承担培训任务。产、儿科医务人员培训由本科室自行组织,医务科查培训情况。三、产、儿科医务人员培训医务科为产、儿科制定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培训方案、培训课程,严格落实。四、培训结果及要求通过培训、考试,使每个医院工作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等。医务部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