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本工程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第一节、质量控制目标依据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通过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各方面满足业主的要求,即本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功能,创省优。第二节、工程质量控制要素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指从承包单位队伍素质、原材料质量控制至工程验收全过程的系统质量控制过程。其中必须要控制影响施工质量的五个主要方面: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一、对人的控制1、在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信誉认证和优选时,一定要对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计划、财务、质量、主体工程、装饰、试验、机械等主要管理人员的个人经历及能力均要进行考查,监理工程师随时检查承包人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建议建设单位撤换不合适人选,促使承包单位提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2、人的理论、技术水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水平,尤其是针对技术复杂、难度大、精度高、工艺新的建筑安装的工序操作,应由熟悉专业工程施工原理、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承担和技术工人来完成。监理工程师应对他们的技术水平予以考虑,并进行资质认证。3、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环境,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人的生理缺陷,如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能从事高空作业等,避免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4、监理工程师应严格禁止无技术资质的人员上岗操作,应从各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控制。二、对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1、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好供货厂家,从而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承包单位在订货前,将相关资料予以报审,论证同意后,方可定货。2、监理工程师协助承包单位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运输、调度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从而满足施工的需要,确保正常施工。3、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4、要特别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三、对方法的控制1、施工方案的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三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监理工程师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各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力求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2、方法是实现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监理工程师无论从方案的制定、工艺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顺序的开展和操作要求等,都必须严加控制。四、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1、机械设备的选择,应本着因地制宜,因工程制宜,突出机械与施工相结合的特色,使其具有工程的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来予以控制。2、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是选择机械设备的依据,要满足施工需要和保证质量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要严格予以审查。五、环境因素的控制1、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条件,以及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如气象条件:温度、湿度、、暴雨、酷暑、严寒等,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2、加强对自然环境和文物的保护,尽可能减少施工所产生的危害对环境的污染。3、要求承包单位完善和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合理的布置,使施工现场秩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实现文明施工。第三节、本工程质量控制方法工程质量控制的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我公司将着眼于项目整体利益,引入风险管理和分级管理的理念,实行“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为基础、以工序质量签证控制为手段、以跟踪旁站与现场巡查相结合为控制方式”的程序化监理,从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制定质量控制方法,抓预防、抓关键和抓落实,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目标。一、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阶段及监理控制方法1、协助业主考察投标单位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投标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2、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承包合同洽谈,明确合同中有关质量责任的条款。二、开工前准备阶段的监理控制方法1、施工现场的复查,包括界桩、标准点的定位复核。2、施工环境调查,对所发现的影响质量的重大外部因素写出评估报告及制定预防措施。3、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人员熟悉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技术资料,充分了解项目设计意图和各项技术要求。4、协助业主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5、审查承包商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承包商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名单,承包商现场人员及进场计划,进场设备、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等计划。6、对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对特殊项目建议业主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评审。7、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审查现场开工条件。三、质量的事前控制监理方法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审查分包商的资质;2、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有关条款,依据设计文件,对承建商采购材料、设备及构配件进行控制,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样式应征得业主的认可。业主提供材料设备时,应业主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协助业主进行设备选型,设备到货后依照合同组织开箱验收并办理相应手续。3、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对工程质量或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承包商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塔吊、桩机等必须通过安检部门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使用;4、要求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督促其有效实施。5、要求承包商实施目标管理制度,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商的施工管理人员或技术操作工人的技术水平不能满足要求,管理混乱,忽视施工质量时,项目总监应按实向业主汇报,及时提请业主撤换不合格的施工承包商或施工管理人员和工人。6、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核修改意见;总监组织审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核施工方案,尤其要认真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施工方案;对进场的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按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四、质量的事中控制监理方法1、要求承包商建立和完善工序控制体系。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对重要工序应建立质量管理点,及时检查或审核承包商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2、项目监理部按监理质量目标的要求,督促承包商加强施工工艺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加强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严格验收制度,严格检查验收各道工序,达到要求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各监理人员作好监理日报,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提出专题报告,由项目总监签发送业主及承包商。检查承包商是否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安装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口头整改意见或发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如整改不力或坚持不改,可由项目总监直接向承包商签发书面整改通知单、指令单。5、审查技术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凡因施工原因需修改设计,应通过现场设计代表,经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设计修改通知。6、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施工现场,以预控为主,及时发现问题,早期处理,防止一般性工程质量事故,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7、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五、质量的事后控制监理方法1、过程验收:按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验;2、竣工验收:收到承包商工程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总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预验收,并将预验收结果通告承包商,并督促承包商对不合格项的整改;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整理工程项目技术文件资料。六、质量控制流程图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流程图(见图3-1)2、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流程图(见图3-2)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流程图(见图3-3)4、工程事故处理程序流程图(见图3-4)图3-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监理进场准备参加图纸会审组织监理工作交底会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签认“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单”审定分包单位签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审批表”审定结构用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进行预控,签认“材料设备报验单”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签认“工程检验认可书”或“不合格工程通知书”核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核签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认定装饰工程样板间签认“认可通知书”监理单位签认必要文件后,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前自检监理单位组织竣工初验监理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监督施工单位报请质监站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监理单位签发“竣工移交证书”图3-2分项分部工程签认程序合格:签认“工程检验认可书”不合格: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书”施工单位填“隐蔽工程报验单”和分项工程质评表进入下道工序整改或返工监理工程师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达到控制标准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完成施工单位隐检、分部分项验收自检记录签认完成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合格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完成,自评结果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图3-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填报“材料报验单”和“设备报验单”并附有关质保文件和复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质保文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文件要求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对产品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作抽检签认“材料报验单”和“设备报验单”施工单位在指定部位使用材料及设备不能进入现场否符合要求?是否是符合要求?图3-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施工单位一般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严重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报“质量问题报告单”按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设计单位制定或审定事故及质量问题技术处理方案监理单位签认“工地指令”监理单位检查督促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执行七、项目保修阶段监理方法为了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监理应协助业主做好缺陷保修期的管理工作。监理的工作重点如下:1、明确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它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一般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防水工程为(屋面、卫生间、外墙等)为5年;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或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因此,监理除了应协助业主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值明确规定外。还应要求各承包商制定完善缺陷保修期的保修计划和保修措施(质量保修书),并监督其有效及时执行。如甲方需要时,7天内将整改或维修方案报甲方,并在甲方批准后7天内负责组织并监督实施完毕。2、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应积极参与调查研究,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督促实施。对于因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应责成承包商无条件修复,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各使用功能不受影响,修复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对于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原则上应由该工程承包商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业主或责任方承担。因工程质量缺陷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害,或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损害,由缺陷责任方或拖延责任方承担,作为监理,应充分关注保修期的工作;当接到业主通知,应在24小时内派相关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赶到现场进行处理。3、当承包商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时,监理应积极协助业主提供依据、证据等书面材料,并提出对其的惩罚建议(包括经济处罚和报建设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罚款),供业主参考。4、缺陷保修期阶段,项目监理部应安排专业工程师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周期不大于6个月。对工程使用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保修内容进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报告。5、发生工程缺陷保修工作时,监理应委托专人在现场进行控制,其控制内容包括:审查承包商的维修方案;对维修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工作进行质量鉴定或验收;对维修工作中产生的技术资料和施工资料进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