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实施办法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条例》有明确规定,本办法未涉及的,遵照《条例》的规定执行。《条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比较原则的,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第二章企业经营权第三条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以下简称企业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条例》和本办法赋予企业的经营权不得截留,必须落实到每一个企业。第四条企业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企业有权根据国家宏观计划指导和市场需求,自主作出生产经营决策,自主决定在本行业或跨行业调整生产经营范围,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企业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除国务院和省政府计划部门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向企业下达或追加指令性计划。进一步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产品和省政府计划部门管理的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省政府计划部门要编制产品目录,目录以外的产品由企业自主安排。指令性计划采用国家订货方式,需方企业或政府指定单位应与生产企业签订订货合同。不签订合同的,企业可以不安排生产;不按合同规定期限提货的,企业可转入计划外销售;不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负责赔偿损失。企业对缺乏应当由国家计划保证的能源、原材料和运输条件的指令性计划,完成有困难的,企业有权要求计划部门予以调整,计划下达部门不予调整的,企业可以不执行。对指令性计划产品价格低于本省同行业平均成本的,企业有权要求物价部门予以调整,调整有困难的,可按定点定量协商定价的办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经济合同进行供货。关联法规:第五条企业享有产品、劳务定价权属于国务院和省政府物价部门管理价格的个别日用工业消费品和少数生产资料,由省政府物价部门编制下发产品目录,目录以外的产品价格全部放开,由企业自主定价。经省计经委、科委认定的试制新产品,由企业自主定价,自投产开始免征产品税、增殖税两年。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企业对外提供的加工、维修、技术协作等劳务由企业自主定价。第六条企业享有产品销售权企业有权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以外的产品,任何部门和地方不得封锁和干预。企业生产国家规定由特定单位收购的产品,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应与企业签订合同,收购单位不按合同收购的,企业可以自行销售;收购单位收购后不能按期付款的,要按国家有关严格结算纪律的规定,交纳滞纳金。企业可以对不符合生产需要以及超储积压的计划内平价原材料进行调剂串换,也可按市场价格销售。第七条企业享有物资采购权。企业对指令性计划以外所需的物资,有权自主选择供货单位、供货形式、供货品种和数量。对规格、品种不对路的计划内物资订货,企业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企业指定指令性计划以外的供货单位和供货渠道。企业对指令性计划供应的物资,供需双方均为省内企业的,由供需双方直接签订供货合同,直接供货。第八条企业享有进出口权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许可证发放、贷款、出口配额等方面享有与外贸企业同等的待遇。企业集团享有的进出口经营权,允许其成员企业共同使用。允许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兼营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条件具备的要积极申报进出口经营权;并有权在全国范围内自行选择外贸代理企业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有权参与同外商的谈判;也可通过与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办法,直接开展进出口业务,享受与外贸企业同等优惠贷款利率及其他优惠政策。自营出口和实行出口代理制企业,有关部门要按规定退还已征收出口商品的产品税、增殖税、营业税。企业有权自主使用留成外汇,有权将不使用有外汇,在全国的外汇市场上自由调剂,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平调和截留企业的留成外汇,不得截留企业有偿上交外汇后应当返还的人民币。企业有权根据开展对外业务的需要,自主使用自有外汇安排本企业业务人员出境。企业经常出入境的人员,经企业申请,报省经贸委批准,可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有条件的企业,经申报批准,可以建立保税车间、保税仓库、保税工厂。第九条企业享有投资决策权企业有权以留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向国内各企、事业单位投资,购买其他企业股份。经市(地)以上政府批准,可以向境外投资或者在境外开办企业。企业用留用资金和自筹资金从事生产性建设,凡能自行解决建设和生产条件的,由企业自主决定。不能自行解决建设和生产条件、投资额在三千万元以下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其中能源、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交通、原材料五千万元以下项目)及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下利用外资投资项目,分别报市地计划、经济部门审批。计委、经委应组织银行、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对企业报批的基建、技改项目实行集中审查,并在十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批的,企业可视同批准。企业遵照国家产业政策,以留利安排生产性建设项目或者补充流动资金的,自资金投入半年内,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税务部门批准,退还企业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其计算公式为:退税额=税后留利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40%。退还确有困难的,可从企业当年应缴税款中扣除。企业在保证完成上交任务的前提下,可以从销售收入中提取1%补充流动资金,新产品开发基金可提取1一2%,折旧率提高1一2%。有条件的经批准可以试行加速折旧。企业因增提固定资产折旧费而影响实现利润指标和挂钩工资的,增提部分可视同实现利润。第十条企业享有留用资金支配权企业在保证实现资产保值、增殖的前提下,有权自主确定税后留利各项基金的分配比例和用途,报有关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将生产发展基金用于购置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或者补充流动资金,也可以将折旧费、大修理费和其他生产性资金合并用于技术改造或者生产性投资。有关部门不得强令企业以折旧费、大修理费抵补上交利润。第十一条企业享有资产处置权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和重要建筑物实行抵押或有偿转让的,应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对一般性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关键设备、成套设备、重要建筑物,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企业处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所得收入,必须全部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第十二条企业享有联营、兼并权企业有权以留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联营。第十三条企业享有劳动用工权取消对企业劳动用工计划和招工指标管理。企业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主决定招收职工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录用后向劳动部门备案。企业在所在城镇人口中招收职工,不受行政辖区的限制。企业安排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给予减免税照顾。矿山井下、筑路工程、建筑装卸、搬运、纺织企业,因生产需要从农村招收职工时,应报市(地)劳动部门批准。第十四条企业享有人事管理权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实行管人与管事相统一。政府授权有关经济部门对企业厂长行使任免管理权。企业的副厂级和中层行政管理人员由厂长提名,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后,由厂长任免。需备案的副厂级行政管理人员按规定备案,厂长和书记宜兼则兼,宜分则分,积极推行厂长、书记一人兼,允许企业党政领导交叉兼职。第十五条企业享有工资奖金分配权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企业按照工效挂钩办法,自行确定工资总额,报劳动、财政部门备案。企业在可以提取的工资总额内。自主使用、自主分配工资和奖金。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提出的由企业对职工发放奖金和晋级增薪的要求。第十六条企业享有内部机构设置权企业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主设置、调整、撤并内部机构和确定人员编制。企业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提出的设置对口机构、规定人员编制和级别待遇的要求,不得把企业是否设置对口机构作为检查、评比、考核企业的条件。第十七条企业享有拒绝摊派权企业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部门以任何借口向企业摊派人力、物力、财力。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有权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评优、达标、升级、鉴定、考试、考核。第三章资产经营形式与管理方式第十八条企业资产经营形式是规范国家与企业责权利关系、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责任制形式。企业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殖的原则下,可以选择适应本企业特点的经营形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第十九条继续坚持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完善承包指标内容和考核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殖。有条件的企业经市(地)政府批准,可以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对上交利润超过实现利润33%的降至33%。第二十条积极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资的股份制试点。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制的,按33%的税率计征所得税;实行承包的企业在承包期内也可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上交利润。上交利润达不到实现利润33%的差额部分作为地方财政投资公司对企业的投资。第二十一条发展中外合资、合作。各地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方式。积极发展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允许企业以分厂、车间与国外企业进行合资、合作,试行“一厂两制”,实行独立核算,享受中外合资企业优惠政策。第二十二条积极探索和借鉴“三资”企业经营机制。对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额超过三百万美元且占总产值一半以上的企业、年出口创汇额超过一千万美元的企业,仿照中外合资企业管理办法和政策进行管理,试行中外合资企业会计制度,所得税率为24%,企业应纳税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其税赋高于“三资”企业的部分,按减免税办法处理。人事、劳动、工资分配制度按照中外合资企业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可按不低于本企业或本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20%确定。第二十三条发展企业集团。企业可以通过合并、兼并、参股、控股、承包、租赁等形式,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选择部分大型企业集团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超收部分全部留给企业,主要用于技术改造和发展生产。企业集团可以与金融企业联合,建立投资中心和财务公司,增强企业融资和投资功能。有条件的企业集团,经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可以支配、调整、处置授权经营的资产。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

1 / 1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