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河南省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包装标识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包装标识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包装标识制度,是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质量追溯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的迫切任务;是抓好源头治理,强化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规范使用,抓好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全过程监管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化发展的基本要求。为此,省农业厅决定在部分省辖市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包装标识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推进企业内部的规范管理,实现农业生产源头洁净化、生产经营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一、试点工作内容。(一)农产品生产记录试点。主要是探索记录农产品播种、投料、施肥、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防治、收获捕捞、销售等生产过程。同时还要研究探索做好生产记录的存档、查询、应用等管理办法,探索利用网络等高新技术做好生产记录的办法,确保记录的及时性、准确性、科学性。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2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推广新标准,新技术、探索标准化的种植、养殖业渠道。(二)农产品包装标识试点。主要是按照《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要求,研究探讨包装、标识、防腐等内容,推行科学的包装方法,推广先进的标识技术,实现可追追溯管理,同时还要研究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的办法,研究产品标签与农产品认证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等结合的办法。二、试点工作进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包装标识试点工作期限为一年,分三个阶段安排。(一)确定试点单位:2007年5月底以前,并公布名称,下发通知。(二)实施:2007年5月-2008年5月,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农产品的生产周期,按照试点工作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三)总结验收:2008年6月,各试点单位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出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和建议,提交试点工作报告。7-8月份,省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组织人员对试点单位进行验收。2008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试点工作总结。三、试点工作要求。(一)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负责农产品生产记录3和包装标识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验收工作。(二)各省辖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包装标识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报告的撰写以及对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及时向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三)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市、县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相关扶持政策。联系人:冯彦平联系电话:0371-65918882电子信箱:fyp6591888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