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控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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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控制研究摘要:文章首先明确了P2P网络借贷的定义及其产生的背景和原因。然后在研究P2P网络借贷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P2P网贷平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构建一个较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最后从国家加强监管和网贷平台自身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两个角度,提出了完善立法,将其纳入央行征信体系,加强信息披露,严格审贷流程,提供风险备付金计比例,资金的第三方托管等风险控制措施。关键词:P2P网络借贷金融创新风险控制论文所属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称:P2P网贷平台的风险控制研究---以宜信为例项目编号:201310285089X一、引言互联网的发展使人类社会的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革,传统的距型信息传播方式正在被网络式、分布式的传播方式所取代(谢平等,2001)。在信息时代,P2P网络借贷(Peer-to-PeerLending)成为一种新型的直接融资模式,它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个人对个人的信息获取和资金流向。作为中介机构的P2P网贷平台,一方面借助网络或者线下资源对借款方的信用情况以及还款能力等进行详细的考察,选择有信用的资金需求方,并在网站上发布资金需求信息供资金供给方选择投资,另一方面通过平台硬件或者其他中介的撮合交易,通过线上或线下签订协议达成交易并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和账户管理费盈利。P2P网络信贷平台在中国的快速发展,有其特殊的经济背景。紧缩的货币政策引发的中小企业及个人融资难与通货膨胀导致的个人资产保值难为网络借贷造就了大量的市场需求(孟添,2012)。对于投资者而言,P2P网贷能为其提供高于传统银行收益率。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的年收益4%-5%左右,P2P网络借贷平台投资年收益多在10%以上。对于融资方而言,P2P网贷准入门槛低于传统的金融机构,融资更为便捷,有助于实现普惠金融。P2P借贷行业的发展提高了民间闲置资金的利用率。网贷资金直达生产和消费领域,实现了金融去杠杆化,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作为一种全新的融资模式,p2p网络融资从诞生之初就备受瞩目。从2005年第一家p2p网络融资平台上线开始至今,已经有近百家p2p网络融资平台在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投入运营。国内市场的第一家p2p网络融资网站――拍拍贷在2007年成立。对P2P网贷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概念界定,其运营模式尚未完全定型。目前已经出现了以下几种运营模式,一是纯线上模式,此类模式典型的平台有拍拍贷、合力贷、人人贷(部分业务)等,其特点是资金借贷活动都通过线上进行,不结合线下的审核。通常这些企业采取的审核借款人资质的措施有通过视频认证、查看银行流水账单、身份认证等。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此类模式以翼龙贷为代表。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平台通过所在城市的代理商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第三种,以宜信为代表的债权转让模式现在还处于质疑之中,这种模式是公司作为中间人对借款人进行筛选,以个人名义进行借贷之后再将债权转让给理财投资者。由于缺乏对P2P借贷平台法律规范,P2P网贷平台频出跑路、破产等事件。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主要90家P2P平台总成交量490亿,平均综合利率为23.24%;有74家平台出现提现困难。因而,在当前形势下,关于P2P网络借贷风险控制问题的研究就显得十分迫切。二、P2P网贷平台发展现状P2P网络信贷平台(简称网贷平台)具有以信用贷款为主,高交易效率,低进入门槛,信息公开,以数据为支撑的特征。P2P网络信贷平台这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最早起源于英国,2005年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成立,此后在世界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逐渐形成了Zopa,Prosper,lending-club等典型模式。(一)P2P网贷平台呈现爆发式增长自2007年第一家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以来,我国网贷平台得以迅速发展2011年网络借贷行业总成交量达到60亿元,2012年整个网贷行业的成交量高达200亿元。2013年整个网贷平台的成交量将高达600亿元。根据128家网贷平台上线时间的分布,可估计出现存网贷上线时间分布,如图1。由图可知,每年新增平台数同比增长保持在150%以上。自2011年以来,P2P网贷平台实现了爆发式的增长。数据来源:根据在网贷之家①备案的128家网贷平台上线时间分布情况制作出该分布图。(二)P2P网贷平台集中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数据来源:根据在网贷之家①备案的128家网贷平台地区分布情况制作出该分布图从地区分布来看,网贷平台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其中广东省的最多占到30%以上,排名在前五位的是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仅五省市就分布了77%的网贷平台。不难看出网贷平台的出现与地区经济发达程度有着密切关系。经济越发达,资金的需求越强烈,供给越充足,P2P网贷发展资金基础越雄厚。(三)P2P网贷行业发展势头良好,竞争激烈网贷平台成交量不断增长。图3反映了2013年9月份的网贷指数。9月份的平均成交指数7010.81,即每日成交金额高达7011万元,这一数值与前一个月相比有显著提升。利率指数较为稳定,但也呈增长趋势,今年六七月份行业平均利率稳定在10-15%,到9月份平均水平已在15%以上,与银行贷款利率相比,网贷利率较高。对于人气指数,今年9月份平均每个平台每日大约投资人数590人左右。可见P2P行业总体发展势头良好,成长速度很快。P2P网贷行业竞争激烈,新平台层出不穷,成交量排名也瞬息万变。<E:\dal\1月\财经界?学术版201502\【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2期】\财经15-01下-6.tif>图32013年9月份网贷综合利率指数数据来源:网贷之家三、P2P网贷平台的风险控制根据信用风险的承担情况,可以将平台角色定位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纯平台模式。该模式具有提供信用贷款,以线上业务为主,单纯收取信息匹配服务费实现盈利的特征。另一类是复合中介模式。在复合中介模式下,平台既是纯中介还扮演担保人、联合追款人、利率制定人的身份。这类P2P网贷平台一般都承诺本金保障。贷款方违约的信用风险转移到平台本身。这里选取四家平台,对其经营模式进行对比。(如表1)通过以上几个方面对平台比较发现,不同模式下,网贷平台面临的风险会有差异,网贷平台在发展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一)身份定位问题从以上平台的注册身份,我们可以发现每家的平台的注册身份不尽相同,有电子商务公司、金融信息服务公司,金融服务机构等,注册身份差异较大,纯平台模式多侧重信息服务身份,复合中介模式注册身份各异,多为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也无特殊限制,行业入门门槛较低。这也反映着网贷这个新兴行业其发展过程缺少有效的监管和相关法律的约束。(二)信用风险负担问题从网贷平台的经营范围来看,平台大多经营信用贷款,这是最初p2p纯平台模式发展的主要经营标的。但由于与国外相比,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缺失、缺乏成熟的信用评价机制,这使得平台担保垫付业务以及抵押贷款等业务快速发展起来,这些业务的开展使得网贷平台变成复合中介,扮演担保人角色,自身面临信用风险加大。以2012年5月成立的非诚勿贷和2009年成立的红玲创投为例,前者累计成交额为2亿8933万,累计逾期贷款为2539万,违约率约8.78%,红玲创投2012年底实现累计成交量为15亿428万,截止2012.11逾期欠款为1899万,其违约率约为3.77%。由于逾期缺失2012.12数据,这一逾期率可能偏小。总体上,网贷行业坏账率要高于传统金融机构。对于抵押贷款业务,P2P网贷平台风险识别能力有限,面临多次抵押等问题。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面临选择业务与自身经营能力不匹配的问题。(三)对于网络的依赖程度,影响网贷平台模式选择对网络依赖强,即主要以线上业务为主,这就局限了网贷平台提供抵押标,也限制了网贷平台信用审核的准确性以及成为联合追债人。但是不能否认以线上业务为主成本最低,网贷平台信用风险最小。但目前只有拍拍贷主要以纯平台模式为主,这说明了在中国个人信用体系缺失的情况下,对出借人提供本金保障更加符合中国当前投资人的需要。(四)利率确定以及盈利方式面临违法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图4网贷平台综合收益率分布图数据来源于网贷之家由图可知,投资人综合收益率为6%-43%之间,收益率集中在20%-30%,有些平台达到40%以上,加上服务费率,贷款利率要更高。P2P网贷平台允许的借款期限一般在两年以内,传统银行贷款利率在两年期不超过6.15%。对于平均贷款利率在20%以上的网贷平台,其贷款利率很容易突破银行贷款四倍的警戒线。P2P网贷平台的贷款利率大大高于传统银行贷款,另外,这一利率水平远高于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10%,贷款人贷款负担较重,容易引发逾期和跑路事件发生。(五)逾期黑名单披露与信息安全对于贷款人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一部分平台为了避免被违约人状告私自泄露客户信息或因过多逾期会影响平台人气而采取不公布违约贷款人信息,但也有一部分平台采取给予违约人10-30天的宽限期,一旦超过期限,就会在逾期黑名单中披露违约贷款人信息,进而提高违约人成本以减少违约。披露逾期黑名单是一种有效遏制逾期还款的方法但这一做法存在违法泄露客户信息之嫌。四、P2P网贷平台面临风险分析(一)信用风险信贷业务最大风险无疑是贷款者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即信用风险。(1)间接信用风险:资金需求方违约,延期支付或跑路影响到平台营业收入。(2)业务风险:平台由于开展本金保障,担保,垫付等业务使得资金需求方违约风险转移到平台本身。(二)合规风险出现违法违规所造成的损失情况。(1)身份风险:注册资金门槛过低,注册身份混乱尴尬,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限制。(2)高利率风险:利率的设置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四倍(如高利贷)网贷平台收取利息和手续费的盈利模式,存在演化成高利贷的风险。(3)非法集资风险:通过网络或线下形式直接向社会公众销售贷款,投资者资金则直接进入其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4)政策风险:由于目前P2P网贷平台监管仍处于空白,国家也对网贷平台发展采取观望态度,未来政策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P2P网贷平台的不确定性。(三)操作风险(1)技术风险:P2P平台是依靠WEB2.0信息与互联网技术开展的业务,以实现点对点或多对多的借贷交易。如果P2P平台的操作软件存在重大技术问题和安全漏洞,可能会造成平台运行的崩溃,也可能被黑客入侵利用。(2)内部员工道德风险:P2P公司员工本身参与交易的没有限制,内部员工利用身份便利,设置虚假账户,或者顾客信息非法交易。(3)资金安全性风险:“人人贷”公司存储风险金,具有保险金性质的资金账户由“人人贷”公司自己管理的会面临被非法挪用等资金的安全性问题。(四)其他风险(1)流动性风险:出借人的缺乏、坏账的攀升、还本退息的承诺、监管政策的变化、市场的急剧波动,都可能导致资金链的断裂。(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所有金融机构均面临的风险。这里是指P2P网贷平台业务超越个人小额信贷的领域,进入市场风险较大的小企业贷款,难以通过大数法则和利率覆盖风险的方式消化而产生的风险。五、结论与建议网贷平台风险事件频出,一方面源于国家针对这种新行业监管近乎空白,另一方面,网贷平台自身风险识别以及防范能力有限。因此,我们从这个两个角度分别提出风险防控建议。(一)从国家方面,完善立法,加强监管1、构建P2P信贷平台的监管体系,尽快明确P2P网贷的监管主体我国对网贷的注册身份还为一般的工商业企业。但是网贷平台由于从事于与金融相关的活动,风险比一般的工商业企业要大。因此应该尽快明确监管主体,为网贷平台定位,这也有助于提高个人投资者辨别融资平台真假的能力。国家应对企业注册资本设置限制,当企业注册资本太少时,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弱,此时应对于开展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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