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人口普查办公室(2010年6月)一、方案的总体框架二、方案的基本规定三、方案的主要特点主要内容一、方案的总体框架(一)制定人口普查方案的依据(二)制定人口普查方案的指导思想(三)方案的基本内容(四)方案的技术文件(五)人口普查总体工作安排(六)组织实施办法(一)制定人口普查方案的依据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制定本方案。(二)制定人口普查方案的指导思想《人口普查方案》是组织实施普查工作的总纲和基础,是对普查各项工作的规范,保证普查目标的实现人口普查方案的制定要紧紧围绕人口普查的主要目的,本着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紧紧围绕人口普查的主要目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准人口总量、把握人口分布和结构,人口普查方案的制定,各项工作的开展都要围绕查准人口总量的总原则进行。科学性。组织开展人口普查,要有一套科学的方法。我国已经开展了5次人口普查,世界上也有近200个国家定期开展人口普查,都制定了科学的普查方案。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是在积极借鉴以往普查成功经验,借鉴国际上人口普查的有效办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完整性。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环节的工作互相衔接、互相制约,普查方案要涵盖普查的各个环节,包括各项工作内容。可操作性。立足国情,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在广泛调研、充分试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7(二)方案的基本内容(九章54条)总则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对象和内容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借调、招聘和培训人口普查登记前的现场准备工作(二)方案的基本内容(续)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人口普查数据的汇总、发布和管理人口普查的质量控制其他10总则(5条)•人口普查的目的(第一条)•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原则(第二条)•人口普查经费(第三条)•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第四条)•人口普查质量控制制度(第五条)11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对象和内容(12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第六条)•人口普查的对象(第七条)•人口普查的登记原则(第八条)•人口普查的普查表和内容(第九~十三条)•特殊人口的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12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3条)•宣传工作组织实施主体、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第十八条)•宣传形式、内容和目的(第十九条、第二十条)13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借调、招聘和培训(6条)•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配备原则和任务(第二十一条)•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条件、来源和待遇(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借调和招聘时间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的规定(第二十七条)14人口普查登记前的现场准备工作(4条)•对区域划分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七、二十八条)•对户口整顿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对普查摸底工作的规定(第三十条)15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6条)•人口普查的登记时间(第三十一条)•人口普查的登记方式(第三十二条)•对普查对象如实申报的规定(第三十三条)•对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对普查单个资料保密和普查数据不适用范围的规定(第三十六条)16人口普查数据的汇总、发布和管理(9条)•对编码工作的规定(三十七条)•普查表包装、运送的规定(三十八条)•对数据录入、审核、汇总、发布公报的规定(三十九条~四十一条)•普查表销毁的规定(四十二条)•对普查数据资料分析、管理的规定(四十三条~四十五条)17人口普查的质量控制(3条)•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四十六条)•对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四十七条)•对四项工作实行质量验收制度(四十八条)18其他(6条)•对表彰和处罚的规定(四十九、五十条)•对港澳台地区人口数使用的规定(第五十一条)•对交通地区特殊登记方式的规定(第五十二条)•对制定各项实施细则的规定(第五十三条)•对方案解释权的规定(第五十四条)19(三)方案的技术文件•为了落实方案中各项工作•对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户口整顿方案宣传工作方案11个工作细则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各种标准和分类20技术文件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细则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地图绘制工作细则各阶段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细则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细则普查表包装、运送和管理工作细则专项编码工作细则快速汇总工作细则长表抽样工作细则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普查登记工作细则登记复查工作细则摸底工作细则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任和培训工作细则(四)人口普查总体工作安排人口普查的总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1.准备阶段2.登记复查阶段3.数据整理和发布阶段23•组建各级领导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出台相关政策•选调普查员并进行培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好物资准备•制定工作流程•制定普查方案•划分普查区•户口整顿•摸底准备工作2008-2010.10.31•入户登记•复查•事后质量抽查登记复查2010.11.1-11.25•编码、录入审核、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发布详细汇总数据•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库•完善人口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和研究数据整理和发布2010.11.26-2012组织保障技术保障(五)组织实施办法•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方案第二条各级领导小组的职责•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的重大事项;制定和协调人口普查有关政策;组织开展社会动员。•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25地方各级普查办公室职责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全国普查方案,贯彻国家方案不走样•结合本地实际,对国家方案的基本要求、工作步骤和工作细节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部署工作•协调工作:各部门•落实各项政策•落实经费,物资保障•明确和细化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工作部署•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好普查登记等技术业务工作•组织做好数据处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地方各级普查办公室主要职责县级及以下普查办公室主要职责在上述基础上,还要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人员的选调和培训•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户口整顿•组织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组织普查员进行摸底•现场登记的组织和实施•组织进行快速汇总过录•组织进行编码•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28二、方案的基本规定(1)(一)普查对象(二)普查登记原则(三)普查标准时点(四)普查的主要内容和表式(五)普查登记方式(六)普查的各类标准(七)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八)户口整顿(九)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使用(十)两员借调、招聘和培训29二、方案的基本规定(2)(十一)摸底工作(十二)长表抽样(十三)登记复查(十四)快速汇总(十五)非专项编码(十六)专项编码(十七)数据处理方式和模式(十八)数据发布(十九)各类报表的报送方式和时间(二十)主要物资准备30•人口普查的主要目标为准确计算一个国家在某个时点的人口数提供可靠的依据。•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被普查登记的人。即什么样的人被普查登记。(一)普查对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对象•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方案第八条)•与历次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无论是大陆常住人口、港澳台侨人员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属于人口普查对象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包括驻外领事馆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外派劳务人员等,属于人口普查对象已经在境外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属于人口普查对象来华出差、旅游等在中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不包括在人口普查对象范围内•1、什么是普查登记原则•人口普查的登记原则就是明确每个人应在哪里进行普查登记的原则(二)普查登记原则2、为什么要界定普查登记原则•明确规定人口的登记地•保证每个人都被普查登记•保证不被重复登记•确保人口总数准确•准确反映人口的地区分布•准确反映人口的其他结构特征3、确定普查登记原则的考虑因素•保证普查总人口的不重不漏•便于普查员掌握和现场操作•便于普查项目的申报•反映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考虑现行的人口管理方式•便于资料的使用•考虑人力、物力、财力的承受能力4、我国历次人口普查登记原则的界定年份登记原则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常住地第二次人口普查1964户籍登记地第三次人口普查1982常住地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常住地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常住地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现住地•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方案第九条)。5、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原则•人口普查对象具体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普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包括以下两部分人:2010年11月1日晚居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人(不管此人户口在哪、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户口在本普查小区,2010年11月1日晚未居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人(不管离开本小区多长时间)•10月31日晚•住本户•户口在•户口不在•户口在,•10月31日晚•未住本户•户籍人口•现有人口外籍居住状况户口状况在人在不在无人不在在•以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判断:•填写户口登记地•填写居住地现场登记的掌握•操作:先问现有人口,再问户籍中外出人口问清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难点:城市(寄挂户口、流动人口)、农村(外出人口)6、普查登记原则改变的目的•保证普查对象在现住地如实进行登记,不因居住时间短可以不登记而回避调查。•减少普查员对于常住人口的判断,见人就登,简化普查员的操作。•在户口登记地登记相应信息,也可以检验流动人口登记的完整性,从而保证流动人口登记的质量。7、数据使用•得到常住人口、户籍人口、现有人口数据;•全国公报,发布全国人口总量、结构、各省常住人口数;各省公报,公布各省常住人口数量和结构、各地市常住人口数;•汇总资料,全国人口汇总数据各省常住人口数据外籍人员不计入常住人口(三)普查标准时点44什么是调查的标准时点?•“标准时点”就是规定一个统一的时间点,无论调查员入户登记是哪一天,调查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这样的时间点就是人口调查所说的“标准时点”。人口调查为什么要规定统一的标准时点?•不重不漏:人口的数量、人口的各种特征是不断变化的,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时点,人口调查登记结果就不能保证•反映某一时间点人口特征标准时间与入户登记时间是有差异的询问的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人口状况2010年1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人2010年11月1日零时以后死亡的人2010年11月1日零时以后发生迁移的人(四)普查的主要内容和表式•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普查表短表90%的户基本状况境外人员普查表年龄、性别国籍、来华原因来华时间就业状况死亡人口调查表普查前一年死亡人口年龄、性别、民族、教育状况普查表长表10%的户基本状况、迁移经济活动、婚姻、生育健康、住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的特点•光电录入,OCR识别•增加汉字识别:姓名、民族、普查时点居住地、户口登记地、出生地、五年前常住地•短表减少了专项编码的环节定位框预填区预填区数字框汉字框53(五)普查登记方式•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派员送表,住户自填试验结果:•方式:调查员摸底时征求意见,对选择自填的户发表;5天后调查员入户收表;•自填比例:25.75%的户选择自填,青年人户多;•重新入户率:反复催促,全部回收,回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