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西方国家宪法的起源与发展第二节中国宪法的起源与发展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现代意义上的宪法首先在英国播下种子,在美国开了花,在法国结的果,而后散布于欧美各国以致世界各地。——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第一节西方国家宪法的起源与发展一、近代意义宪法的起源(一)英国宪法1.英国宪法是不断限制王权的过程中产生与发展1199年登基的约翰王,反约翰王的起义亨利五世时(1413~1422),国王重新确认大宪章达44次2.不成文宪法,高度抽象(二)美国宪法1.美国宪法的思想基础扎实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从1787年10月27日开始到次年5月28日在纽约《独立日报》、《纽约邮报》、《每日广告报》等报纸上发表论文,共85篇。文章结集为《联邦党人文集》3.美国宪法起源三个阶段1776年独立革命胜利后,13州宪法的形成与发展1780年,制定了《邦联条例》。1787年,费城会议,制定联邦宪法《五月花公约》、《独立宣言》《论法的精神》、《联邦党人文集》2.美国宪法内容开创性序言,7个条文,27个修正案内容:有限政府原则、三权分立原则、联邦和州分权原则及文官控制军队原则Virginia最先制定宪法并公告权利宣言,激进的民主主义Pennsylvania自由主义;Massachusetts1780,自由主义,历史最早有国会,但重要立法要各州全体同意:无执法机构、法院:无税收等。导致邦联软弱,无法偿还老兵兵饷和战争债务制宪会议动因主要为经济原因:1.各州经济利益导致贸易战争升级2.债权人利益受到州议会的威胁。推动新宪法的四大利益集团公债持有人,货币,制造业,贸易与航远。制宪会议关键的是利益调和小州和大州之间参众两院的代表设置南方州和北方州之间通过五分之三条款解决(三)法国宪法1.斗争激烈、过程复杂法国宪法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2.法国宪法独具特色1789年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和1799年宪法人民主权原则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原则三权分立原则共和制原则启蒙思想二、西方国家宪法的发展(一)英国宪法的发展发展主要表现4个方面:4.1972年英国引入《欧洲共同体法》、《欧洲人权公约》。1998年《人权法案》生效后立即被赋予了宪法意义1.责任内阁制逐步形成2.议会至上的宪法原则确立3.政党制开始兴起(二)美国宪法的发展27条宪法修正案的构成二、西方国家宪法的发展(三)法国宪法的发展共和制与君主立宪制之间的斗争中发展(四)德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1848年德国在革命期间起草了一部宪法1919年魏玛宪法及其特征对私有财产权限制1949年《德国基本法》,继承了魏玛宪法的基本精神,建立了联邦制的国家制度、三权分立、民主制、法治和社会福利国家等原则(五)苏联宪法1918年《苏俄宪法》1924年《苏联宪法》1936年《苏联宪法》1991年苏联解体,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第二节中国宪法的起源与发展中国面临救亡和启蒙的双重变奏(李泽厚)救亡是目的,启蒙是手段;宪政为国家富强服务,带有强烈实用主义色彩一、旧中国的宪法起源与发展1、起源的背景——清庭的预备立宪(1895-1911)(1)迟到的觉醒:落后的不只是技术和经济,真正落后的是制度“大国崛起”的大道行思:大国之谜、之惑、之略、之思。日本1860年面临美国挑战,迅速崛起:1868年明治维新,相当于英国的光荣革命;1889年明治宪法,奠定了富强的政治基础。1894年甲午战争震撼中国宣布洋务运动失败,知识分子开始关注制度。康有为发动公车上书,呼吁制度改革。1904年日俄战争立宪者造势:日本战胜俄罗斯,立宪小国战胜专制大国。康梁改良派主张君主立宪(2)改良立宪的尝试1898年光绪百日维新,涉及教育、财政、官制、军队改革,取消满族特殊待遇,通过100多条法令。戊戌变法触动了满族权贵,改良失败。中国立宪遭遇第一次重大挫折。慈禧和保守派被迫改革,但立宪动力不够,步伐迟缓,最终导致革命。迫于形式也先后公布了《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十九信条》(1911年)《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照搬明治宪法,采纳传统的实权君主制,强调皇帝权力至高无上。有限的地方民主:省谘议局决定地方政策、预算决算、税务、规章,答复督抚咨询。资政院相当于中央代议机构,决定国家预算决算、税务债务、法典制定和修改,选举+钦定1909年江苏会长张謇建立国会请愿代表团,开始认识到税的重要,建议不纳税主义,要求早开国会。建立“亲贵内阁”,继续排汉,政府和社会严重对立。湖广铁路借款协定损害地方利益,保路集团反对铁路国有化和中央化,保护中国主权。《十九信条》(1911年)武昌起义,清政府被迫成立责任内阁,草拟《十九信条》,实质性限制皇权,转向君主立宪。迫不得已的让步,为时太晚,民心尽失;一旦失去正当性,任何政府都难以维持生存。“皇帝之权,以宪法规定者为限”(第3条)“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第16条)国会议决预算(第12条)。资政院议决宪法、皇帝颁布(第5条)。国会修改宪法(第6条),国会选举总理,皇帝任命(第8条)。为什么清末的改良立宪以失败而告终?改革触动既得利益,遭遇阻碍;异族统治存有戒心、缺乏自信,试图通过国家机器压制改革,致使错过改革良机;中国政治制度的悲哀:命运完全取决于统治者,任由其葬送公共利益。2、中华民国时期的立宪1.1911年《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宋教仁起草宋教仁(1882-1913年),宪政之父,湖南桃源人。1913年被暗杀于上海,享年三十二岁。遗嘱有三:第一,以书籍赠南京图书馆;第二,请故人抚恤其家,善待其母;第三,嘱同志勿生悲观,宜奋力国事,复兴民族。2.1912年《临时约法》因人立法: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期间匆忙通过,希望制约袁世凯,制度设计基本合理。确立民主共和原则,结合三权分立和责任内阁制,通过议会/内阁约束总统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生效的临时性宪法“二次革命”:宋教仁命案导致国民党江西江苏讨袁,但很快遭到镇压。制度运行要求基本共识与合作;国袁破裂,面临宪法危机。3、1913年《天坛宪草》仓促颁布“天坛宪草”,摧毁国会,解散国民党并取消议员资格,国袁合作完全破裂。1913年匆忙通过《大总统选举法》,颁布两天后首次“总统大选”。围困议员,直到“选”出“大总统”4、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采取总统制,地位至高无上,不受约束;1914年修正取消连任限制,任期10年,总统推荐继任,等于世袭。袁世凯是中国近代宪政失败的第一大罪人,但是制度和环境给了他极大的权力和机会。制度改革需要文化支持。问题:为什么中国总是遇到那么多袁世凯,而没有遇到华盛顿、拿破伦或戴高乐?是处于偶然的不幸还是另有深层原因?7、1923年“贿选宪法”曹锟贿选:逼走黎元洪,先选总统后制宪,以制宪名义贿赂南下议员回京,满足法定人数,如愿当选。事后签发500多张支票,每人5000-10000大洋。第一部《中华民国宪法》:类似于天坛宪草,本质属于联邦宪法,借鉴美国宪法。但1年后曹锟垮台就作废。1925年宪法案与此类似,但不久推翻。北洋军阀派系及分布直系军阀黄河、长江中下流域及直隶冯国璋、曹锟、吴佩孚、孙传芳皖系军阀安徽、浙江、山东、福建、陕西段祺瑞,徐树铮,靳云鹏﹑段芝贵﹑傅良佐﹑倪嗣冲奉系军阀奉天、黑龙江、吉林张作霖、张学良10、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孙中山三序理论:从训政到宪政军政:军法之治,用武力扫除宪政障碍训政:约法之治,以县为单位的地方自治,教导人民行使民主权利。任何县完成训政并举行选举,成为自治县;省内全部县完成训政,进入宪政初级阶段,选举省长。宪政:宪法之治,半数以上省开始宪政,国民政府应还政于民,召开国民大会制宪11、《五五宪草》(1936年)性质:一党操作的产物,根据中执委五项原则修改而成,突显行政权,缩减立法权。孙科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矛盾的总纲:“三民主义共和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一党主张凌驾一国:北伐成功,国民党成为执政党,将本党学说自封为国家正统,通过宪法加以确认,体现教条主义传统。区分政权和治权:人民在地方上直接控制政府,中央由政府代行“治权”。12、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国民党宪法”至今在台湾依然有效。制宪国大(国民大会)通过,国共合作最终失败,未能通过谈判妥协产生制度。国大代表85%国民党员,共产党和民盟没有参加,没有吸收党外意见,宪法沦为一党专制工具。抗战结束,趋向责任内阁制;1946年政协提出12项修改原则,要求实行联邦主义和三权分立,偏离五权宪法基本精神。“国民党宪法”:强化了立法院和联邦制。历时41年(1908-1949),其间宪法性文件变动频繁,立宪随意,宪法成为权力更替的表现(一)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时,通过共同纲领。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各项基本政策注意:此时为什么要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而没有成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未全部解放,战争尚在进行反革命势力猖獗,社会改革尚未开展;社会秩序还不够安定;国民经济尚未恢复;人民群众的组织程度和觉悟程度尚低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斯大林三次提出建议1949年刘少奇秘密访问苏联,斯大林建议中国可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但应准备宪法。1950年初,毛泽东第一次访问苏联时,斯大林建议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1952年10月,刘少奇率领中共代表团到苏联出席苏共十九大。斯大林建议:“你们可在1954年进行选举和通过宪法。”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起草委员会。毛泽东任宪法起草委员会主席,周恩来任选举法起草委员会主席。周鲠生、钱端升为法律顾问吕淑湘、叶圣陶为语文顾问(二)1954年《宪法》先后赴早稻田大学、爱丁堡大学和巴黎大游学,历任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所法制经济部主任、1922年后历任省议会议员、湘军总司令部秘书长、江西省政务委员会主任和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执行。1945年担任武汉大学校长(1945年7月--1949年8月)、主要著作有《国际法大纲》、《现代国际法问题》等。哈佛大学博士学位,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在无数次的国民参政会会议上,和张奚若、罗隆基、周炳琳一道,成为蒋介石最害怕的参政员。与王世杰合著《比较宪法》,独著的《中国政府与政治》(英文版)、《战后世界之改造》、《政治与政治学》。钱端升毛泽东、刘少奇南北两地紧张工作中共中央成立了宪法起草小组,毛泽东对宪法的制定格外重视,亲自领导宪法起草小组。1953年12月24日晚,乘专列到杭州西湖。于1954年2月中旬拟出了宪法草案的初稿。刘少奇2月28日、3月1日两次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基本上通过了宪法草案初稿。讨论、修改工作两地进行,3月9日结束。杭州方面,毛泽东主持起草小组一次次修改;北京城里,刘少奇召集中央有关人员一次次讨论。北京讨论,杭州修改,几经往返。8000多人参加了讨论,修改意见共计5900多条。宪法起草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逐章逐条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修正稿。(三)/(四):1975/1978年宪法“文革”的产物和遗产,革命和运动式宪法。“四大自由”,体现言论自由?规定罢工自由,但取消迁徙自由。4、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1982年宪法特点:继承1954年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前言强调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公民权利提前到第二章,增加“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规定国家机关赔偿义务。四次修正:主要是关于经济条款1988年1993年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取消反革命罪。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