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不安全行为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品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人的不安全行为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检查、调整、维修、焊接、清扫等工作;10有分散工作时注意力的行为;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12不安全装束;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4忘记关闭设备•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6操作错误(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错误)•7奔跑作业•8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9机器超速运转•10违章驾驶机动车•11酒后作业•12客货混载•13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14工作坚固不牢•15用压缩空气吹铁屑•16其他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1拆除了安全装置•2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3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4其他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三、使用不安全设备•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3其他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四.手代替工具操作•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操作•2用手清除切屑•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五.物体存放不当•1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存放不当•2工具、切屑生产用品存放不当•3其他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六.冒险进入危险场所•1冒险进入涵洞•2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3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开危险区•4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5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6冒进信号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7调车场超速上下车•8易燃易爆场合用明火•9私自搭乘矿车•10在绞车道行车•11未及时瞭望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七.攀、坐不安全位置•1攀、坐平台护栏、吊车吊钩、汽车挡板•2攀、坐围墙、树枝、危岩、窗口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八.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1在吊车、行车、升降机的起吊物下作业、停留•2在悬挂的物体旁边,未采取安全措施进行作业•3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九.机器运转时加油、检查、调整、维修、焊接、清扫等工作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十.有分散注意力行为•1在危险作业时与别人讲话、接听手机•2在特种作业时精力不集中、监护人四处张望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十一.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2未戴防护手套•3未穿安全鞋•4未戴安全帽•5未佩戴呼吸护具•6未佩戴安全带•7未戴工作帽•8其他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十二.不安全装束•1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2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人的不安全行为释义十三.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1把水加入硫酸,用水扑救燃烧的电器或苯类、醇类、醚类、酮类、脂类等液体及高温状态下的化工设备•2化学物质混合容易产生危险的工艺或者产生危险配伍(易燃、易爆、有毒)•3造成氧化还原、硝化、电解、聚合、催化、氯化、裂化、磺化、重氮化、烷基化等工艺产生物的不安全状态•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1)无防护(2)防护不当、•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2)强度不够、•(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4)维修、调整不良、•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2)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物的不安全状态•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1)照明光线不良、•(2)通风不良、•(3)作业场所狭窄、•(4)作业场地杂乱、•(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7)地面滑、•(8)储存方法不安全、•(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物的不安全状态释义•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1无防护1.1无防护罩1.2无安全保护装置1.3无报警装置1.4无安全标志1.5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物的不安全状态释义1.6(电气)未接地1.7绝缘不良1.8局通无消音系统、噪声大1.9危房内作业1.10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1.11其他物的不安全状态释义•2防护不当2.1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2.2防护装置未调整不当2.3坑道掘进、隧道开闸支撑不当2.4防爆装置不当2.5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2.6爆破作业隐蔽所有缺陷2.7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2.8其他物的不安全状态释义2.0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2.11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2.12通道门遮挡视线2.13制动装置有缺陷2.14安全间距不够2.15拦车网有缺陷2.16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2.17设施上有锋利倒棱2.18其他物的不安全状态释义•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用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3.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3.2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物的不安全状态释义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4.1照明光线不良、照度不足4.2通风不良或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4.3风流断路,停电听风时爆破作业4.4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爆破作业4.5瓦斯超限4.6其他物的不安全状态释义•5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5.1工具、制品、材料堆放部安全5.2采伐时,未开“安全道”5.3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5.4其他物的不安全状态释义6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滑等6.1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6.2冰雪覆盖6.3地面有其他润滑物6.4贮存方法不安全,环境温度、湿度不当管理上存在的缺陷(1)技术和设计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挥错误;(5)没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6)安全防护设施缺少或有缺陷;(7)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8)生产场所环境不良;(9)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10)其他。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违章操作卷扬机,卷入卷筒把命丧事故经过某钢厂原料工段2号250m3白灰竖窑丙班炉长甲到2号炉仪表操作室向开车工乙布置2号炉卷扬机的清扫工作。甲接着同乙一起到2号炉二楼卷扬机处打扫卫生。甲、乙先将卷扬机东侧安全护栏搬开,然后,甲用铁锹清理卷扬机下面的积灰,乙则用扫帚先清扫东侧,然后清扫北侧。清扫完后,乙完全没有顾及尚有一人在机台清扫卫生,也未打任何招呼便回到操作室开车加料,当加第五斗料时,发现电流偏离经查发现,甲的脚被卷入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事故原因分析①乙违章操作,开机前完全没有想到还有人仍在清扫卫生,未与甲打招呼,擅自开机,这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②甲没能及时制止乙的违章行为,甲身为领导,平时对下属职工安全教育不够,没有注意安全生产,结果自食恶果。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安全教育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这是一起违章开动卷扬机造成的严重伤害事故。领导者和操作者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意识。②事故责任人乙严重违章作业,毫无责任心和负责的工作态度,工作不专心,马马虎虎,造成严重后果。③卷扬机属高速旋转的设备,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当有人在卷扬机附近时,不允许随便开机,卷扬机回转部位应有防护栏杆,应制定岗位责任制,以落实安全生产。④卷扬机操作工属特殊工作岗位,必须受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⑤卷扬机在检修及清扫卫生时,应设立明显的不准开机的标志,正常工作时,闲杂人员不得靠近卷筒,以防止被卷绕发生危险。案例二:瑞安市瑞兴紧固件厂“3·20”机械伤害事故2004年3月20日上午7时20分,位于塘下镇海安霞霖村罗山大道71号的瑞安市瑞兴紧固件厂内发生一起带钢打卷机伤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谭朝清,系该厂老职工,汉族,男,42岁,贵州省湄潭县抄乐乡干溪村桥上组人。1、企业情况瑞安市瑞兴紧固件厂创办于2003年9月,系独资个体企业,前身为瑞安市带钢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7亩,企业总资产约50万元,现有员工30人,多数系外来职工。该厂创办几个月来,产值还不到10万元。2、事故经过2004年3月20日上午7时上班后,该厂带钢打卷机操作工谭朝清与同班职工杨中星、秦秀华一起操作带钢打卷机。谭朝清在打卷机北端操作卷带,秦秀华在南端操作发料,杨中星在该机中间负责带钢加热。上午7时20分左右,设备中间的操作工杨中星去拉煤,当他回来时,谭朝清已被打卷机的传动轴卷进。在南端操作的秦秀华也未看见,但听到有人说出事了,他立即去拉断总闸,看见谭朝清的衣服被传动轴缠住,看样子人还有一点知觉,并有呼吸,身上也没有出多少血,但脸色苍白,喘气比较大。然后秦秀华马上出去拿把刀子来把谭朝清被传动轴缠住的衣服割断。此时已到场的厂长叫来车子立即与秦秀华一起将谭朝清送到塘下医院抢救,这时120车也到塘下医院了。经医院进行全力抢救无效,谭朝清于当天上午8时许死亡。3、现场调查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发生现场进行堪查,发现打卷机的传动部分没有防护装置;岗位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工在操作设备时无规可循;现场管理较混乱,地面积水,杂物随地堆放。4、事故原因谭朝清忽视安全生产,操作时没有扣好工作服的扣子,衣角被传动轴卷进。这又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瑞安市瑞兴紧固件厂平时对职工安全教育仅在开会时口头提醒,但没有制定岗位操作规程,职工在操作时无规可循,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间接原因。该厂的设备传动部位没有设置防护装置,这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不安全装束(不安全行为)无防护装置(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环境不良(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无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缺陷)5、事故性质责任事故。6、事故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制定设备的完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并完善安全装置的设置以及维护。而瑞安市瑞兴紧固件厂没有制定安全技术规操规,纵使谭朝清违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瑞安市瑞兴紧固件厂应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现场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力,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对这起事故也负一定责任。死者谭朝清,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忽视安全生产,操作时没有扣好工作服的扣子,本人对该起事故也负一定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有关部门对这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案例三:1.发生事故日期:2005年10月11日8时45分。发生事故地点:茅村电厂工程施工现场。伤亡情况:死亡1人事故简要经过:木工组长卫xx带领邵xx(临时工)上到6号冷却塔安装竖井闸门。闸门沿门槽放下约700mm后就再也放不下去了,邵xx下去看看,就揭开一块盖板面对竖井,两手撑住主水槽两壁向下跳。只听“啊”的一声,邵xx(男,25岁,四级木工,本工种工令五年)就坠入中央竖井并滑进循环水管底部,落差高达11.33米,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邵xx过于自信,没有踩配水槽口作为中间踏步下到主水槽底板,而是迅猛地往下跳,在重心失稳、双脚悬空的状况下滑入中央竖井。主要原因: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行冒险作业。预防措施:(1)严禁冒险作业。(2)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意识。(3)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杜绝冒险作业。冒险作业(不安全行为)案例四:深圳市某高层住宅建筑工地,由于高处工作的工人移动一块跳板,因失手使跳板坠落,将下方在通道口3m处搬运小钢模的一民工砸伤致死。经现场调查,事故现场位于该建筑一楼门口外侧,楼门宽2m,通道上方设置防护棚总宽度2.5m,总长度2m,1、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