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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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西省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现就开展江西省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作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大力提升我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奋力谱写新时代江西安全生产新篇章,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十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三、主要内容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市运行、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冶金、特种设备等十大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并逐一明确责任分工。—2—(一)煤矿安全整治。集中整治小煤矿采掘布置、采煤方法和支护材料不符合规定,采用非正规开采、以掘代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受水害威胁矿井未查明矿井和周边老空区(窿)积水情况组织生产,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生产、通风管理混乱、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人员提升设备保护装置不可靠、电器设备失爆,列入去产能计划矿井、长期停工停产矿井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等问题。任务分工: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省安监局、江西煤监局、省能源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政府落实。(二)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集中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防范冒顶片帮等七类措施不到位;地下矿山水害、大型采空区、尾矿库“头顶库”、下游情况复杂的排土场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等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长期停产停建的矿山复工复产前验收程序不到位等问题。任务分工: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政府落实。(三)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集中治理分包转包企业生产线、工(库)房以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同一厂区内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淘汰规模小、管理乱、安全生产条件差的落后产能。同时,制定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任务分工: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省安监局、省公—3—安厅、省工信委、省质监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政府落实。(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建立健全化工项目联审联批机制,严格把好项目立项、选址、安全、环保准入关口,严格控制新建化工项目增速。集中整治未及时开展园区整体性风险评估评价的化工园区、重大风险功能区,未安装或擅自停用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或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辨识、管控措施不到位,动火作业、受限空间等八大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不彻底等问题。任务分工: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省安监局、省工信委、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能源局、国家能源监管派驻机构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政府落实。(五)城市运行安全整治。集中整治功能区基础设施、通讯网络线路、商业综合体、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站场)、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地下管廊、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等安全问题。任务分工: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国网省电力公司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政府落实。(六)交通运输安全整治。集中整治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校车等交通运输安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4—有效管控,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交通基础设施、车辆动态监控监管、安全运行应急管理等工作。加强农村客运班车、长途客车、出城公交、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超员超载超速,严禁站外接客,严禁非法载客。特别对桥梁、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区公路和易发交通事故路段,采取设立安全警示标牌、设置缓冲带、加装防护装置和专人看护等措施,强化重点管控;同时,加强上路执勤和巡查力度,针对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做到逢车必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任务分工: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省公安交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民航江西监管局、国家铁路局派驻机构、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政府落实。(七)消防安全整治。围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石油化工企业、化学危险品企业、石油库、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以及合用场所,老旧住宅,群租房,文物古建筑等六类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两个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大型租赁公寓、连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三个专项治理”。任务分工: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省公安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牵头负责,省综治办、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含省文物局)、—5—省卫生计生委、省旅发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政府落实。(八)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集中整治包括市政工程、房屋建筑、道路、铁路、港口码头、机场、水利、火电厂、水电站、输变电、各类开发区、旅游景区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任务分工: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旅发委牵头负责(其中:机场由民航江西监管局牵头负责,电力建设工程由国家能源监管派驻机构牵头负责,铁路建设工程由国家铁路监督管理派驻机构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政府落实。(九)冶金行业安全整治。集中整治金属冶炼企业检维修作业无制度、无许可、混乱无序,公共场所设置影响高温熔融金属(液渣)作业,起重机械不符合要求,盛装液态金属(熔渣)的容器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测,炼铁高炉炉基有积水,外委施工无管理制度,煤气管道未设置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等问题。任务分工: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省安监局、省工信委、省质监局、省国资委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6—工负责;各市、县(区)政府落实。(十)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集中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努力解决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任务分工: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省质监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政府落实。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作出部署安排。各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四、工作步骤从2018年2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阶段工作完成后可提前转段。(一)动员排查阶段。(2018年2月至3月,“扫雷”行动)1.全面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责任单位制定下发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在当地广播、电视和报刊等主流媒体广泛传播专项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和专业性,以及与公众个体安危的高度相关性。2.全面辨识风险和查找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责任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7—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行业要组织专家送服务到基层、到企业,进行示范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与评估,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示范,使得风险辨识分级分得准、隐患排查查得实。3.全面梳理建立档案。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责任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评估,明确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风险类型,实行分类分级,严格措施,有效管控。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按标准确定隐患等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档案,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确定的隐患等级,按要求上报,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使之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实行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各责任单位要跟踪监督。4.全面纳入线上管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登录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真实、完整填报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如实将所排查的隐患以及治理措施、销号情况在系统中登记,按照“两个15天”要求纳入动态管理;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共同签字后在企业内部公示、公告,重大隐患还要向属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通过隐患排查识别风险并发现防控措施的不足,使风险辨识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形成良性互动、往复循环。—8—5.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在生产经营单位自下而上地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基础上,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责任单位重点制定风险分级的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同时对员工进行风险管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至9月,“清零”行动)1.全面隐患清零。生产经营单位对自查和监管部门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真改快改;同时,聚焦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精准发力,使隐患整改到位,隐患全面清零。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负责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治理,对整改无望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在隐患清零过程中,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使排查出的隐患真正清零到位。2.严格挂牌督办。对排查出来列入整改台账的安全隐患,要实行由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归口,各行业分级管理。重大隐患由省安委会办公室实行挂牌督办,其他隐患根据实际情况由设区市安委会办公室实行挂牌督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9—改时限和整改预案“五到位”。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要认真组织监管监察执法,要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表检查,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防,确保安全。3.严格“四个一律”。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责任单位应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对发现的每一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五项措施”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监管;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4.严格“五个一批”。清零行动期间,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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