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3全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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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各市州卫生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现将2011年全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并提出宝贵意见。务于4月21日13点前发回我的邮箱,谢谢。一、请各市州卫生局把本辖区内按照批次进入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的县(市、区)电子版报上来。二、请注意阅读第二问题(工作范围和内容),是根据各市州实际饮用水监测能力拟定的,还望结合本辖区实际监测能力是否调整进入网络时间。三、今年国家在饮用水卫生监测方面没有经费支持。卫生监督处王树东2011年吉林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科学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因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和中毒发生,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2督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全省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有效实施饮用水水质、水性疾病监测和供水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掌握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二、工作范围和内容国家方案要求2011年至少将20%的地(市)级辖区与20%的县(市、区)级辖区纳入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其中,各省会城市必须纳入。结合本省实际监测能力情况,按9加1模式(即9个市、州加1个长白山管委会),确定将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纳入2011年监测网络(占30%);松原市、延边州纳入2012年监测网络(占20%);四平市、辽源市纳入2013年监测网络(占20%);白山市、白城市纳入2014年监测网络(占20%);长白山管委会纳入2015年监测网络(占10%)。按照全省目前行政区划60个县(市、区)为基数,2011年需纳入监测网络的应为12个县(市、区),具体分配为长春市6个、吉林市3个、通化市3个,具体根据监测能力由三个市卫生行政部门酌定,报省卫生厅备案。纳入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的市(州)、县(市、区),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3报告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供水卫生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一)水质监测。1.监测点设置(1)城市市政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全部市政供水均纳入。、测网络。每个市政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2)城市市政供水末梢水监测点:长春市设置40个末梢水监测点,地级城市设置20个末梢水监测点,县或县级城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设置10个末梢水监测点。其中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需占10%。(3)城市自建供水出厂水监测点:至少将3个城市自建水厂纳入监测网络,不足3个的,全部纳入,应尽量选取不同水源和不同净水工艺的自建水厂。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自建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4)城市自建供水末梢水监测点: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自建水厂至少设置1个末梢水监测点。(5)城市二次供水监测点:至少将10个二次供水设施纳入监测网络,不足10个的,全部纳入。其中至少包括1个学校内二次供水设施。(6)农村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监测点:至少将10个农村4集中式供水水厂纳入监测网络,不足10个的,全部纳入,应尽量选取不同水源的集中式供水水厂。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7)农村集中式供水末梢水监测点: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水厂至少设置2个末梢水监测点。(8)农村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至少将5所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农村学校纳入监测网络,不足5所的,全部纳入,应尽量选取不同水源的学校供水。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学校供水设置1个监测点。(9)农村分散式供水:至少选择5处农村分散式供水纳入监测网络,应尽量选取不同水源和取水方式的供水。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分散式供水设置1个监测点。2.监测频率和监测指标类型监测频率采样时间监测指标城市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出厂水每年1次6-9月全分析①每季度1次每季度常规指标②和全分析中不达标指标末梢水10%监测点每年1次6-9月全分析①90%监测点每季度1次每季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消毒剂余量③及全分析中不达标指标二次供水每季度1次每季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氨氮、CODMn、消毒剂余量③53.水样采集与保存。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06)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应当为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应当为用户取水口处。4.水质检验与评价。水质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行。水质评价按照《生活饮用农村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出厂水末梢水每年2次2-5月6-9月各1次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氨氮、CODMn、消毒剂余量③、铁、锰、氟化物、砷、铅、汞、镉、铬及结合本地实际增测的指标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每年2次2-5月6-9月各1次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氨氮、CODMn、消毒剂余量③、铁、锰、氟化物、砷、铅、汞、镉、铬及结合当地实际增测的指标分散式供水每年2次2-5月6-9月各1次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氨氮、CODMn、铁、锰、氟化物、砷、铅、汞、镉、铬及结合当地实际增测的指标说明:①全分析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全部水质指标,但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指标暂不作要求。②常规指标中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指标暂不作要求。③根据实际使用的消毒剂情况确定消毒剂余量指标。6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二)水性疾病监测。1.监测区域和监测人群。监测区域为纳入监测网络的地、县,监测人群为监测区域内的全人群。2.水源性传染病监测。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传染病数据,按发病日期和现住址导出包括霍乱、伤寒、副伤寒、甲肝、戊肝、细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及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病例信息,并填报附表1。3.突发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监测。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据,按日期和监测区域导出饮用水相关事件信息。其他饮用水污染事件统一填报附表2。(三)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对纳入监测网络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单位,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监督检查,记录监督信息,填报附表3。三、监测结果报告通过“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报告”进行互联网直报。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卫生部门按照权限查询、统计监测结果,分析报告辖区饮用水卫生状况。各地确定监测点后按照附表4-7登记基本信息。每季度7第3个月末前,报告饮用水水质、水性疾病监测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季度结果;于6月末前,报告水质枯水期(2-5月)检验结果;于9月末前,报告水质丰水期(6-9月)检验和全分析结果。水质检验报告同期发送至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各地应及时分析本辖区饮用水卫生状况。监测结果的汇总分析和报告由本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完成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四、质量控制承担水质实验室检测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或国家实验室认可,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必须经过仪器校验。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开展本辖区水质检测考核工作。承担各项监测任务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当地卫生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各地通过网络直报的监测数据资料要采取严格的质量审核制度。五、工作分工省卫生厅监督处负责汇总各地卫生监测工作总结并按时限上报卫生部监督局,组织省卫生监督机构和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督导检查8与考核,按期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监测结果。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省(区、市)水质实验室检验和水性疾病监测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承担本辖区水质全分析非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测工作。各地(市)级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完成辖区内水质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测和水性疾病监测工作,负责监测结果的网络填报并直接报送,同期水质检验报告报送同级卫生监督机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省(区、市)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和现场水质快速检测的培训。各地(市)级和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完成辖区内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消毒剂余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的现场快速检测,负责结果的网络填报。六、有关要求1、各市(州)卫生局要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认真按照本方案内容抓好落实并适时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负责技术培训工作的卫生监督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抢先抓早尽快完成培训工作,这是我省完成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的前提保证。3、纳入饮用水监测网络的各县(市、区)的水质采样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并且要对采集水样的时间、质量负责。附表:1.水源性传染病监测信息登记表92.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登记表3.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4.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5.二次供水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6.农村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基本信息登记表7.农村分散式供水基本信息登记表省卫生厅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10附表1水源性传染病监测信息登记表监测区域:省市县行政区划编码:报告时间范围:年第季度辖区内人口数:城市万人;农村万人病名发病人数(人)城市农村霍乱伤寒副伤寒甲肝戊肝细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合计说明:本表内容每季度上报,需以水质监测点确定的区域为单位填报人口数及发病人数。11附表2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登记表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事件结束时间年月日事件发生单位或地点:行政区划编码:健康影响人数:其中就诊人数:供水方式集中式供水:市政供水□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事件原因水源水污染□管道污染□二次供水污染□末梢水污染□其他□主要污染物及来源调查处理结果报告人:报告日期:说明:本表于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后填写。12附表3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供水单位地址:省市县(区)邮政编码:行政区划编码:□□□□□□供水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卫生管理制度有□无□卫生管理人员有□无□水质检测记录有□无□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有□无□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记录有□无□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无□消毒剂、消毒设备卫生许可批件有□无□水源卫生防护措施有□无□水质净化设施运转情况正常□不正常□水质消毒设施运转情况正常□不正常□定期清洗消毒和水质检验(仅限二次供水单位填写)有□无□二次供水水箱饮用水专用(仅限二次供水单位填写)是□否□二次供水水箱周围污染(仅限二次供水单位填写)有□无□水质快速检测结果消毒剂余量(游离氯□总氯□臭氧□二氧化氯□):mg/L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无□有□(如有请文字描述)肉眼可见物:无□有□(如有请文字描述)pH值:□□.□报告单位:检查人:检查日期:□□□□年□□月□□日说明:本表适用于每季度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学校内自建设施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使用。13附表4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供水单位地址:省市县(区)邮政编码:行政区划编码:□□□□□□供水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类别:城市市政供水□城市自建集中式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性质:公有□私有□合资□其他□卫生许可状况有□无□卫生许可证号:新发□变更□延续□注销□日期□□□□年□□月□□日,有效期截止□□□□年□□月□□日职工总数□□□□人从业人员数□□□□人持健康合格证明人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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