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儿童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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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儿童权利保护儿童权利相关法律的探寻国际上——《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部各国保护儿童的标准性的国际法律文书◆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批准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迄今历史上规范儿童权利内容最丰富、最全面的一项公约保护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下)权益的国际性公约,赋予世界儿童的权利。•《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是一个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国际性公约1989年成为国际法,1991年我国加入这一公约。联合国的声音我国——1990年:中国签署《儿童权利公约》;1991年12月29日:中国批准加入《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4月1日:该公约对我国生效。1995年3月:提交首次《公约》履行报告1996年6月:接受儿童权利委员会的评议2003年:提交第二次《公约》的履行报告2005年9月:接受儿童权利委员会的第二次评议一、儿童保护(一)儿童需要得到哪些方面的保护1.生命、健康与安全2.自尊心、好奇心与求知欲(泼水事故;画被撕以后)3.想象力和创造力“0”的故事4.童真、童趣和美好的心灵(二)儿童权利保护的必要性1.儿童在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地位决定了儿童更需被保护。儿童是一个在社会中处于相对不利地位的群体,他们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利,是社会中易受侵害的群体,通常甚至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正是由于儿童在社会中处于劣势地位,所以他们必须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与保护。2.幼儿法律身份的特殊性,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1)幼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力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3)确定能力的因素:认知能力、控制能力、保护能力(二)儿童法律身份的特殊性儿童法律身份的特殊性,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1)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力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3)确定能力的因素:认知能力、控制能力、保护能力(三)儿童权利保护的现状1.国际上的做法(1)在一些国家如美国,家长殴打孩子会受到法律制裁;(2)爱管闲事——保护孩子成为社会民众的日常意识电影《刮痧》透露出的儿童保护(3)家长普遍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对孩子能平等相待,并注重保护孩子的自尊心•赴澳见闻:蹲下来对孩子说话周末,一对青年夫妇和孩子来吃晚饭,2岁多的孩子吃饱了要下地去玩时,家长蹲下来跟小孩子说话。令我很惊讶。凯蒂带儿子、女儿去超市,4岁的儿子因姐姐先坐进汽车而不高兴。凯蒂在车门口蹲下,两只手握住儿子双手,脸对脸地目光正视着孩子,诚恳地说:“罗艾姆,谁先坐进汽车并不重要,对吗?”罗艾姆看着妈妈会意地点点头,钻进了汽车并挨着姐姐坐下了。第二天去公园玩,姐弟两跑跑跳跳,弟弟不小心绊了一跤,眼看眼泪马上要流出来。凯蒂又自然地蹲下来,亲切地对儿子说:“你已经不是小宝宝了,是不是?你是个大男孩儿,绊一下没关系的,对吗?”孩子一下子就收住眼泪,自豪地玩去了。(互联网)(4)注重保护幼儿的美好心灵,让幼儿健康成长作为教育者和成人,是努力让幼儿保持一份天真,让他们觉得生活是美好的和充满希望的,还是让他们从一开始就感受社会的阴暗面,从此让他们的内心产生对生活的恐惧、悲切与绝望?意大利电影《美丽人生》:男主人翁圭多不愿意让儿子约叔华幼小的心灵从此蒙上悲惨的阴影。在惨无人道的集中营里,圭多一面千方百计找机会和女监里的妻子多拉取得联系,向她报平安,一面要保护和照顾幼小的约叔华,他哄骗儿子这是在玩一场游戏,遵守游戏规则的人最终计分1000就能获得一辆真正的坦克回家。天真好奇的儿子对圭多的话信以为真,他多么想要一辆坦克车呀!约叔华强忍了饥饿、恐惧、寂寞和一切恶劣的环境。圭多以游戏的方式让儿子的童心没有受到任何伤害,直到盟军的到来。2.我国的状况:有进步,但仍不乐观(1)不少儿童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校(园)车事故频发2003年的成都,一个3岁女孩之死2011年佛山,2岁的悦悦遭多次碾压(2)一些地方儿童的生存状况堪忧,他们的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3)教师虐童事件频发2012年浙江温岭颜艳红虐童事件2012年12月01日19:26湖南经视:耒阳狠心幼师体罚学生用针头扎伤三岁男童《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有关体罚的规定,如发现教师有体罚学生的行为,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如经教育不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对儿童精神伤害现象缺乏关注“虐童”事件的后遗症更普遍的精神“摧残”饥饿的小蛇塑料圈挂到树上以后小狗最喜欢干什么龟兔赛跑(四)儿童保护不力的主要原因•1、封建家长制、成人本位思想的影响,教师、家长对儿童权利的漠视。•2、法律意识的淡薄。•3、社会发展给孩子权利带来的剥夺。社区规划与家居特点、留守儿童、户籍制影响受教育权、社会不公、出生贫困。•4、教育专业化程度低。•5、教育设施落后:园车、校舍。二、儿童权利保护的内容儿童权利保护的内容(一)幼儿的人身权人身权:指与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生命权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生命权是自然人的一项根本的人格权,它在维护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的同时,也成为自然人享有有其它人格权的前提和基础。公民的各项人格权均以公民的生存为前提,一旦公民的生命权遭到侵害而丧失生命,则其他人格权也不复存在。非经法律规定的事由和程序,任何主体都不得剥夺公民的生命权。常见侵犯生民权的行为:故意或过失杀人身体权与健康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健康权为自然人享有保持生理机能正常及其健康状况不受侵犯的权利。其内容主要包括健康保持权和特定情形下的健康利益支配权。常见侵犯身体权与健康权的行为: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殴打、体罚、非法买卖器官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包括隐私隐瞒权、隐私利用权、隐私支配权。常见侵犯隐私权的行为:1.未经许可,公开他人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3.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4.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5.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6.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7.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它是人格权的一种。常见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侮辱,诽谤肖像权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肖像制作专有权、肖像使用专有权、肖像利益维护权。常见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未经公民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二)幼儿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包括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机会权指每个公民都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入学权(绝对权利与相对权利);思考:幼儿受教育权属于什么性质的权利?基本的教育条件保障权;支持其受教育过程的其它辅助性权利;受教育的物质帮助权指公民有权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以支持其受教育权的实现。免费教育制度;合理的受教育成本负担制度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等扶持制度充分发展权指公民可以通过受教育过程充分实现自身的完善发展(教育的个人目的和国家目的)。发展自主权教育参与权公正评价权案例:五道杠少年黄艺博是武汉市华师一寄宿学校的学生,毕业于武汉市江汉区滑坡路小学,少先队员,中国少先队武汉市副总队长。据多种媒体称,黄艺博两三岁开始看《新闻联播》,7岁开始坚持每天读《人民日报》、《参考消息》,上网从不打游戏,只看新闻关注民生,现今已经在全国重要报刊上发表过100多篇文章。其父亲表示,黄艺博关注民生,理想是“让大家过上更好的生活”……讨论:你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违背幼儿天性,就是在侵犯幼儿健康成长的权利。这是违背儿童成长规律的行为,也是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行为。认识权利,珍惜权利,是我们树立权利意识、保护我们权利的开始。三、儿童权益保护的措施法律的规定是一种立法保护,它是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法律的规定它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法是为保护18岁以下未成年人而专门制定的法律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法体现了所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一、法律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各项权益的关心、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哪四方面的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未成年人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对吗?不对,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除法律规定只能成年人才能享有的某些权利外(如只有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才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享有的一切权利未成年人都享有。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法律还为未成年人规定了一些成年公民不享有的特殊利毛毛的一天合作探究1:伴随着朝霞的曙光,毛毛又迎来了新的一天。他踏着轻快的脚步,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伴随着朝霞的曙光,毛毛又迎来了新的一天。他踏着轻快的脚步,高高兴兴地上学了,毛毛于7:00分到校,在上课的时候,毛毛的心情十分愉悦,积极发言,回答问题,还向老师提出了许多问题,受到了老师的赞扬。中午的时候,回家发现妈妈看了他的日记,毛毛很生气,但是妈妈却说是为了想知道他最近的情况。毛毛闷闷不乐地向学校走去,在路上却发现他以前在照相馆拍的照片被放大了当作广告使用,毛毛去问他们,但是照相馆却说照片的底片归他们所有……无奈的毛毛只好去学校上课了,下午他和同学们在操场上玩儿,一个高年级的学生向他要钱,还威胁他不许告诉老师,否则就给他点儿厉害瞧瞧,毛毛很害怕,只好准备以后每个月都交保护费给那个高年级的学生在忐忑不安中,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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