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岭煤矿项目报告书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1山西运城市王家岭煤矿项目报告书专业好经验理2011年11月5日1―21、总论1.1评价任务的由来及评价工作过程。王家岭煤矿项目位于山西运城市所辖的河津市和临汾市所辖的乡宁县境内,工业场地设在河津市,井田则位于乡宁县境内,为河东煤田南部的乡宁矿区西南部的一个特大型矿井。是以矿井、洗选、综合利用(洗矸)发电厂和铁路专用线等单项工程组成的集采掘、加工、利用产业链的综合建设项目。井田范围走向长约25.8Km,倾向宽7Km,面积180Km2,地质储量22.87亿吨,井型600万t/a;选煤厂原煤处理能力与矿井生产能力相配套;综合利用发电厂规模为两台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两台50MW发电机组;铁路专用线由矿井工业场地至国铁候西线上清涧站接轨,线路长度8.66Km。该项目是早在1987年由西安煤矿设计院编制的《山西省乡宁矿区(扩大)总体规划》中的四个矿井之一。1990年由西安煤矿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山西乡宁矿区王家岭矿井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审查,国家环保总局于1991年5月20日以(91)环监字第239号文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国家计委1993年4月19日以“计能源(1993)646号”文对《王家岭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西安煤矿设计院编制)进行了批复。该可研报告包括了矿井、选煤厂、电厂,1993年8月铁路专用线可研也由北京铁路局太原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1994年3月原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分别以“能投煤技(1994)165、246、321、169号”文件进行了批复;1994年7月通过了国家开发银行的评估,并被列为国家“九五”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此后,由于国家投、融资体制进行改革等多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工建设。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投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该项目也随之启动。王家岭煤矿资源条件好,储量丰富,煤质优良,其优质的瘦精煤产品是生产优质冶金焦理想的配焦用煤,有广阔的国内外市场,尽早尽快地建设王家岭煤矿十分必要,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山西省煤炭工业制定了“以1―3大带小”的发展战略,近几年要关闭小煤窑的产量合计30.0Mt/a,相应建设30.00Mt/a规模的大型或特大型矿井。王家岭煤矿被列为新建的五个特大型煤炭企业之一;二是西山、霍州、汾西矿区的资源不足,需寻找合适的矿区建设,以保证山西焦煤产量持续稳定;三是在王家岭井田的边缘有十数个小煤矿正在开采特厚的2号煤层,而这些小煤矿开采工艺落后,回采率极低,资源浪费十分严重,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因此不论从保护国家优质煤种资源,还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一致,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2年元月新组建的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加快了王家岭煤矿的筹建步伐,目前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均由该公司承担。《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已由煤炭工业西安设计院于2003年2月修改编制完成。本次编制的可研报告除体现了该项目的综合性的特征外,在工程内容和规模上也由所不同,如矿井、选煤厂的规模由原可研报告(1993年)的300万t/a改为600万t/a,综合利用(煤泥、中煤)发电厂由原3台75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改为2台220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由2台25Mw发电机组改为2×50Mw的发电机组。铁路专用线也纳入本次可研的范畴。因此,项目原可研报告书除时效性以外在规模和内容上都不能满足本工程现阶段的要求,为此,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环评进行了招标。根据招标结果建设单位于2003年3月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承担“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在正式接受委托后,通过对已有资料的分析,并结合现场初步踏勘和调查,于2003年4月编制完成了本评价的阶段性成果——《华晋焦煤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项目(新建)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但由于当时“非典”时期,我们的评价工作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国家环保总局、评估中心以及山西省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评价大纲采取了函审的工作方式进行,通过与地方环保部门、专家的书面交流,国家环保总局评估中心于2003年7月22日以“国环评估纲【2003】162号文”(附件1)对大纲提出了评估意见(批复)。根据评估意见,我们对大纲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同时按评估意见提出的工作1―4内容和深度,对现场再次进行了深入调查和资料收集,重点是工业场地、排矸场地、井田范围的生态现状、周边煤矿的地表沉陷现状和污染源调查;在资料收集方面,收集了评价区最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质量现状资料,同时完成了两个区片的公众参与调查;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有关项目进展等方面的沟通。在以上工作基础上,项目各专业组密切配合,于2003年8月编制完成了《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项目(新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2003年9月29日至30日由国家环保总局工程评估中心与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共同主持,山西省环保局、运城市环保局、临汾市环保局以及行业专家参加,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评审,我院根据评审意见,收集补充了部分资料,并按照专家意见和山西省环保部门要求,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本项目中综合利用电厂的冷却方式由水冷改为空冷,同时对工程内容和评价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对报告书作了补充和完善,形成本报批稿。评价工作中,得到了国家环保局及评估中心、煤炭工业环保办、山西省环保局、临汾市环保局、运城市环保局、河津市环保局、乡宁县环保局、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北京铁路局太原勘测设计研究院以及河津市、乡宁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1.2编制目的与指导思想紧密结合煤炭工业及项目所处地区的特点,以翔实、细致的基础资料与数据为基础,按照环评大纲与批复的要求展开评价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和清洁生产的环境管理方针,推行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的理念,着眼于矿区的可持续发展,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判断、预测、选择和导向”作用是报告书编制的主要目的与指导思想。1.2.1编制目的(1)通过对联合工业场地所在区和井田开采区的现状调查和监测,掌握评价区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现状。(2)分析拟建工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是否属于高效、低耗、低污染1―5的清洁生产工艺。分析设计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和处理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靠性,经治理后的污染源是否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分析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要求。(3)通过了解矿井生产布局与当地发展规划的关系,论证本工程的布局和开发方案与发展规划的协调问题。说明本项目建设对区域社会经济的影响以及相应的环境和生态影响,同时论证联合工业场地选址的环境合理性。(4)通过对本项目采煤—加工—利用生产全过程的各生产环节、生产工艺、排污环节、环保措施和治理效果情况的了解和分析,摸清气、水、渣等污染源的治理及排放情况。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探讨废弃物资源化的方案,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污染物排放的减量化和最小化。确保实现工程建成后污染源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于设计的总量控制指标。(5)预测及评价项目建设期、营运期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6)从环保的角度,明确提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同时为项目实现优化设计、合理布局、建设和营运以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2评价的指导思想(1)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定以及环评执行标准,结合本拟建项目的特征和环境特点,客观、公证、公开地进行评价工作。(2)工程所处区域地环境现状监测资料较为翔实,本评价将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和环境质量标准地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资料,并进行相应地补充监测,所采用的数据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以满足评价所需。(3)该项目为资源开采、加工利用和运输线路的综合性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其联合工业场地与井田开采区分处两个行政区。根据这一特点,评价的侧重点也将有所不同,在联合工业场地区以贯彻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重点,对项目场地的选址、环保措施、污染物处置的可行性从经济和环保、可行、可靠方面进行论证。尽可能的进行多方案的比选;在矿区井田范围,则以采煤方法、工艺和地表沉陷为主线,重点是首采区的生态环境保护。(4)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评价工作以工程分析为龙头,以控制污染排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以循环经济为理念,以清洁生产水平、总量控制为关注点,1―6对工程各子项目在建设期、营运期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为落脚点,现状评价的数据为依据。预测模式选取实用原则,治理措施可操作性强,结论明确。报告书编写力求简洁、明了、重点突出。1.3编制依据(1)国家有关法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8;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7.6;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5;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10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⑨《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⑩《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3;○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1998.11;○12《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号),1998.1;○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15号令,2002.10.13;○14《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2)地方有关法规及规划①《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1997.7;②《山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技术规定及细则》③《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996.9.3;④《山西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1997.7.30;⑤山西省环保局、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晋环发【2002】184号《关于火电工业要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和节约用水的通知》;⑥《河津市城市总规划》,1995.7;1―7⑦《关于河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晋政函(1997)15号);⑧《河津煤、电、铝基地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规划》;⑨《河津市“十五”期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3)环境保护和行业发展规划①《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计委等,2001.12;②国发〔2000〕38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11;③《铁路环境保护规定》铁道部,铁计(1997)46号。(4)技术要求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环评估纲[2003]162号),《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新建)环境影响大纲的评估意见》,及“环评大纲”;②山西省环保局晋环函[2003]272号文,《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声环境、非污染生态环境)》(HJ/T2.1~2.3-93、HJ/T2.4-1995、HJ/T19-1997,)国家环保局;④《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规定及审查要点》,煤炭工业部,1993.8;⑤《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HJ/T13-1996)。(5)技术资料①《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2003.2;②河津市志、乡宁县志及国民经济统计资料。(6)其它①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项目的委托书。1―81.4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1.4.1评价等级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批复意见,本工程环境空气评价为二级;地表水评价为三级;声学环境评价为三级;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1.4.2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环评大纲及批复意见:(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为以联合工业场地的综合利用电厂锅炉烟囱为中心,沿主导风向主轴边长12km,垂

1 / 27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