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受理(2)对纠纷进行审查(3)进行调解(4)制作调解协议书(5)进行回访(6)结案报告(一)纠纷的受理1、受理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明确被申请人;②有具体的调解要求;③有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2、受理的途径: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0条,纠纷的受理有两种途径:一是纠纷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我们应制做询问记录,由申请人签名。二是调委会发现纠纷后,及时主动调解。这里有个问题需要强调一下:受理纠纷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二)纠纷的审查1、是否属于人民调解的范围《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2、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对于受理的纠纷要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同时由申请人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3、调查分析纠纷决定受理的纠纷,要深入进行调查,弄清纠纷情况判断清楚是非曲直,包括走访知情人、现场勘查及纠纷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等。4、如果发现纠纷的性质或严重程度已经超出了调解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应动员纠纷当事人去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解决,必要时也可以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三)进行调解1、宣布调解庭组成人员调解纠纷应当组成调解庭,根据纠纷难易程度决定调解员人数,一般由1—3人单数组成。2、告知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承担下列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2)遵守调解规则;(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4)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3、当事人陈述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顺序分别由当事人陈述事实经过,说明具体的要求和理由,以及调解员认为应当查明的其他情况。4、进行说服劝导并调解调解员宣读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询问对证据是否有异议,有异议提出理由加以说明。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要结合情况帮助他们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耐心细致的引导工作,消除对立情绪,拉进双方意见的距离,促使其达成协议。(四)制作调解协议书1、协议书的概念人民调解协议:指纠纷当事人双方在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解决民事纠纷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协议。(协议书照片)2、调解书协议书的结构(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2)简要案情、当事人争议、请求、责任及适用的法律依据;(3)调解协议正文及履行的方式、地点和期限。3、协议书正文的写作要点正文的权利义务关系要明确,切忌模糊不清,否则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例如:由伤者先垫付医疗费;由调解员陪同过错方去医院看望病人。这样的内容没有确定性无法执行。调解协议不得有调解组织强制执行或干涉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用语。例如: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都不得再向法院起诉等。再有,协议书需纠纷双方当事人签字。4、调解协议书的效力(1)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有效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调解协议有效: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无效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1)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3)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诉讼时效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坏的。除以上四种情况外均为两年。(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也就是说,他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它与一般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对已经发生的争议,达成的如何解决该争议的协议,属于无名协议。但并不是所有的调解协议都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必须要符合法定要求。5、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它主要靠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诺,社会舆论和道德的力量来保障协议的执行。协议达成后一方不履行,应当督促履行,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起诉,通过诉讼的途径实现协议内容。经过公证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怎么办?首先应当继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以民事合同为由,提起诉讼,通过诉讼予以确认。经过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回访一件纠纷调解后还要进行回访,并将回访内容做好记录。回访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达成的调解协议的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的文字记录。(四)结案报告简要概括案情及结果,如果没有达成协议的纠纷还要写清纠纷所处现有状态,通过阅读结案报告对纠纷情况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五)卷宗的装订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每起纠纷制作的调解文书,应当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阅、统计分析。人民调解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一般保存期为三年。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还应当掌握以下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物权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的基本精神及民俗。民俗亦称习俗、民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也有很大的调解作用,他既有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还有法律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