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培训2特种设备的含义及分类125134特种设备文件要求法律法规要求3落实2有证1检验1预案特种设备审核要素3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05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4年01月0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目录》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114号2014年10月30日4特种设备是什么定义: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2条)5锅炉•定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分类:--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承压)--有机热载体锅炉(不管是否承压)锅炉标准:•蒸汽:V≥30L;额≥0.1MPa•热水:出≥0.1MPa;P≥0.1MW•热载体:P≥0.1MW6压力容器•定义: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分类:--固定式--移动式--气瓶--氧舱压力容器范围:•固定式/移动式--Pmax≥0.1MPa;气体、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V≥30L(直径max≥150mm)•气瓶--P≥0.2MPa,且PV≥1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氧舱7压力管道定义:即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分类(目录):•长输管道(输油、输气)•公用管道(燃气、热力)•工业管道(工艺、动力、制冷)介质:•气体、液化气体、蒸汽•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t≥标准沸点的液体除外•d150mm,Pmax1.6MPa•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设备本体所属管道8电梯定义: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分类:•载人(货)电梯【驱动:曳引、液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9起重机械定义: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分类:•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起重机范围:•升降机:G≥0.5t•起重机:--G≥3t--H≥2m--起重力矩≥40t·m的塔式起重机--生产率≥300t/h的装卸桥•机械式停车设备--层数≥2层10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分类:•机动工业车辆(叉车等)•旅游观光车辆(内燃观光车、蓄电池观光车)11特种设备监管要求•法规标准体系框架-1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已施行)-2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安全技术规范-4标准12特种设备监管“7个环节”543217特种设备监管七环节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6使用检验每个环节都有对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或法规监管要求: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1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三落实”要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要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要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两有证”特种设备要有注册登记证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要取得作业人员证“一检验”要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申报定期检验“一预案”要建立实用有效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14“三落实”15“两有证”16“一检验”17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项目外部检验(年度/在线)内部(全面)检验水(耐)压试验锅炉1次/年1次/2年1次/6年(1次/3年)压力容器至少1次/年新投用满3年时,1-2级:一般6年一次3级:一般3至6年一次4级:由检验机构确定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压力管道至少1次/年1~2级:一般不超过6年一次3级:一般不超过3年一次同全面检验18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电梯每年一次起重机械每2年一次;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每年一次厂内机动车辆每年一次常见安全附件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一般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电梯限速器一般每2年校验一次19取得“首次检验报告”由安装/施工单位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取得注册代码及合格证附件材料使用单位准备(用印)更新台账信息报告/合格证存档注册登记20“一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预案,正式文本--演练,记录完整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指南》21法律责任(特种设备安全法)责任主体法律条款处罚方式备注责任单位(90)发生事故,负有责任。一般事故10-20万较大事故20-50万重大事故50-100万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人(91)发生事故,负有责任。一般事故30%较大事故40%重大事故60%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92)未履行职责,造成事故。吊销相关资格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96)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自吊销许可证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新的许可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法律责任(知识衍生)(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3•第八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投入使用的;(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三)未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法律责任24•第八十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三)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法律责任25特种设备的使用(审核要素)•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26特种设备的使用(审核要素)•第二十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第三十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27①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以及安装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资料。②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至少每月一次自行检查记录。③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每个工作日结束由专职管理人员检查后签字。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特种设备管理主要记录资料(1)2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⑤特种设备维修的,维修方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文件,实际维修情况记录,负责维修单位资质证明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⑥特种设备改造的,改造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文件、施工质量检验及技术文件和资料。⑦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特种设备管理主要记录资料(2)29主要管理制度(程序文件)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制度应规定:法规有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应办理注册登记;由哪个部门、谁去办理;办理时带哪些资料;办理后如何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应将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存档)。302、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建立的目的、意义;由哪个部门、谁来负责建立档案(职责);档案应包含的内容;(哪些进档案)档案的保管、借阅等规定;档案保存时间(至设备报废)等。主要管理制度(程序文件)31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至少应明确:⑴由哪个部门、谁来负责定期检验制度的落实;⑵法规的有关规定;⑶检验前申请定期检验的规定、检验前准备工作;⑷检验过程中与检验检测单位的配合事项;⑸检验后的处理;如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等。主要管理制度(程序文件)324、特种设备报废制度应对报废处理的原则、办法和程序作出规定。1、出现下列情况的特种设备应报废处理:⑴超过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⑵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⑶无改造、维修价值的。2、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主要管理制度(程序文件)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