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销商代理合同书甲方:福州志荣感应设备有限公司乙方: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相互考察,就甲方经营的自主品牌“XXX”系列产品地区经销事宜,达成代理意向并签订本代理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代理产品界定:本合同适用于“XXX”牌全系列产品,包括.....等系列产品。二、经销范围: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特约经销商,乙方在授权区域范围内有权销售甲方产品,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开展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销售年度及该年度销售定额指标界定:销售年度:二〇一一年月日至二〇一一年月日。销售额指标:(大写)元人民币。四、经销资格确定:1、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和经营场所、相应的销售人员,并可提供空间作为产品展示区。2、愿意接受并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接受本公司及公司派出的市场专管员的督察和纠正。3、乙方必须具有承担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4、代理期间,年销售额低于3万的,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五、产品价格:(价格表另附)1、供货价:甲方按经销商供货价供货给乙方,该价格为福州提货价。2、供货价如发生变化,甲方提早15日通知乙方,乙方以甲方最新公布价为准。3、甲方提供市场指导价(牌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变更市场指导价(牌价)。六、付款方式:货款以电汇或转帐支票形式支付。七、售后管理规定:1、甲方提供免费两年质保(功能件:XXX,XXXX,XXXX)服务。22、乙方对客户作出的任何超出甲方规定的产品售后服务年限、项目以外的承诺,甲方均不予承当相应的责任、义务。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当。八、供货:1、所有订单按照款到发货的原则执行。2、所有的供货需求作业均应书面填写清楚,传真至甲方的客户服部门,阐明:型号、数量、名称,供货时间要求;3、因错下定单或客户更改的换货,15天内允许原价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必须保证符合甲方(性能、包装、外观)的出厂标准,超过15天,该类换货均按当年的价格打八折计算。4、所有配件(不包括保质期)的供货,均按款到发货的原则执行,质保期的维修配件款,待故障配件如数寄回后,在下笔货款中冲抵。5、所有换货申请均应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表格填写,说明原因并附清单,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将货物寄回甲方,未经甲方批复自行寄回的一律视为乙方放弃,甲方不负责返还。6、所有乙方自行拼装、拆解、配件残缺、表面刮伤或乙方订购的非标产品均不予换货。7、所有表单的填写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最新型号和标准的产品、配件名称填写清楚,否则出现的差错甲方不承担责任。九、区域间窜货规定和处理:1、任何向超出代理权限区域以外的地区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均视为窜货行为。2、乙方协议区域内的任何分销商的窜货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3、对任何未经报备的窜货行为,甲方将对乙方处以窜货销售货物总价值(甲方供货价)30%的罚款。4、被窜货的区域项目投诉有效时限为两个月,超出两个月再投诉的,甲方将不予任何处理。5、被窜区域内经销商收到甲方划拨的窜货罚款后,如未履行售后维修服务,窜货方有权向甲方客服部门投诉。经甲方落实后,甲方将按窜货产品总值(甲方供货价计算)的30%对未履行售后服务的被窜方实施处罚。6、事先报备的窜货项目,经甲方市场部协调,自行达成利润分配和维修责任的,甲方可不按上述第3条窜货罚款处理。7、窜货项目的报备(向甲方区域经理报备),应明确表明窜货的目的地及项目工程名称。没有明确目的地及项目工程名称的报备视为本地工程报备,视为无效报备。8、如因特殊原因(如XXXXXXXXX等国内连锁配置机构)须跨区域实现销售活动。3窜货方必须按供每台100元支付给被窜方作为维修费用。十、二级分销商差价控制1、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二级经销点资料的特约经销商,甲方一律视该地区为空白,由甲方派员进入建点,该网点的销售业绩,归甲方所有。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开发的分销商,其批发价格不得高于甲方供给乙方供货价的15-20%。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甲方规定上述指标执行,甲方将直接与其签定特约经销关系。3、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开发的分销商,应承担简单的维修作业及安装指导。4、乙方必须提供二级经销商资料(二级经销商资料应包括:地点、名称、法人代表名字、经营面积、经营内容、联系办法、经营本甲方产品起始时间,店面及产品展示效果实景照片少一项内容均视为无,公司不提供销售工具)。十一、提货及运输:甲方保证货源充足。乙方要货可自提或由甲方代办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提货需提供汇款凭证。十二、非标产品需求1、非标准产品、配件订货由双方临时协商确定供货期、价格。并以双方认定的传真件为准。非标准产品、配件定义:凡不符合甲方现有产品生产工艺标准、技术标准、材料标准的特殊要求均视为非标准产品、配件,简称“非标产品”和“非标配件”。2、非标类产品和配件的供应价格,因特殊加工而增加的成本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后不再执行退货作业。十三、乙方权利与义务:权利:1、享有“XXSXXX”系列产品在授权区域的经销权。2、享有使用甲方提供的授权证明的权利。3、享有向乙方其他代理商跨区域销售行为提出投诉的权利。4、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的行为提出投诉的权利。义务:1、有义务听取甲方派出的市场专管员对经销商违反本公司市场策略和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和制止的诉求;有义务配合市场专管员的管理和项目协助,并接受甲方派出的市场专管员的监督和检查(对帐、查阅业务记录、库存审核等)。2、有义务遵守和执行甲方发布的有关产品售前、售中、售后的任何指令性文件。3、有义务按照甲方有关品牌、企业形象管理的规定,不得自行其事。44、代理经销“XXXX”系列产品期间,不得同时代理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5、乙方在其经销权限覆盖的区域内不得留有售后服务盲区,如客户投诉服务质量问题一年内达到三次,甲方将另寻新的区域代理。6、不可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侵犯产品的知识产权,不得仿造、改造甲方产品。7、不得用任何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之产品。8、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及质量信息,为甲方不断改进产品及市场推广提供参考。9、为了保护经销商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乙方必须及时报备项目跟踪情况,便于甲方调整安排生产计划。十四、甲方权利与义务义务:1、有义务维护乙方在其经销权限覆盖的区域内销售“XXX”系列产品的利益。2、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经销“XXXX”产品所需的销售工具(产品画册、相关证明、认证资料、产品展示板、空样机、安装维修指导光碟)3、指导和协助乙方在其代理的区域内发展分销商,建立区域经销网点。权利1、有权根据市场战略需要和材料价格变动情况调整产品价格。2、甲方派出的市场专管员有权对办事处违反本公司市场策略和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和制止;有权对乙方发展的分销商资格提出质疑,直至取消其资格。有权对不配合市场专管员管理和项目协助的办事处向公司提出处罚请求。3、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和其他本协议以外的约定时提出解约。4、有权在证明乙方商业信誉或经营条件恶化时,提前终止本协议。5、有权指导、规范、督导乙方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行为。6、乙方不得自行在自建网站中使用与甲方不同的企业介绍文字和产品介绍文字以及自编的甲方企业状况资料。甲方一旦发现,将对乙方处以最低300元最高1000元的处罚。十五、本合同之有效期: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二〇年月日止,期满续订事宜由乙、甲双方协商确定。十六、特别条款: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二年内向第三方泄露双方交易价格、技术资料及其它商业秘密。十七、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乙、甲双方同5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书一式两份,乙、甲双方各执壹份。合同书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即时生效。本合同书有效期内,被授权签名代表,虽有人事变动,其签名亦具法律效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乙、甲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书同具法律效力。乙方法人:甲方:XXXXXXXXXXXX公司乙方法人:甲方代表: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XXXXXXXXXXXXXX邮编:XXXXXXXXX电话:(固定)邮编:350008(移动电话)传真:电话:传真: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