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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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理学院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实施细则2001年12月23日为贯彻执行浙工大(2000)30号《关于实行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制度的办法(试行)》和浙工大发(2001)46号《2001年浙江工业大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和职责1.成立理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人数为7人,其职责是:制定理学院岗位设置、聘任和考核管理办法;接受教师应聘申请或向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推荐人选;确定理学院岗位聘任人员。2.理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确定岗位聘任或推荐人选,按照组成委员人员的三分之二通过为有效。二、理学院岗位数的确定按学校下达给我院的岗位66个来设置我院岗位数(院长、书记除外):其中校聘岗位:8个拟设院聘岗位:54岗级654321总计岗位数21616164054说明:学院行政岗位2个三、人员聘任的办法与程序校聘岗位的聘任办法与程序完全按照《2001年浙江工业大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实施细则》执行。院聘岗位人员聘任办法与程序:1.人员聘任前必须完成前一聘期的考核。考核对象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岗位考核及聘任表》,对照岗位聘任的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总结聘期内的工作业绩,由学院负责考核,期满考核结果分为称职、不称职。2.对年度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提示并暂时停发下一年度的岗位津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时予以恢复。聘任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再续聘原岗位或等级更高的岗位,将降级或解除聘约关系。3.由聘任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上岗人员,聘任委员会有权对应聘人员降级聘任。4.院聘岗位人员聘任程序(1)公布方案。在相应范围内公布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名称及等级、岗位职责、任期目标和津贴等级等。(2)个人申请。个人申报应说明对岗位职责的承诺和对任期目标的执行计划,并将个人的申报材料递交学院。(3)确定名单。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充分讨论,投票表决,聘任或推荐各级岗位人员名单。(4)人员名单公布。经异议期后,报学校备案,由学院聘任,签发聘任表,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四、投诉和申诉1.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投票表决结果产生公布后的一周为异议期;在异议期内,教职工有权就各级岗位申请人的情况和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异议;在异议期内,应聘申请人或相关部门有权就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的决定提出申诉。2.成立理学院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监督聘任过程,调解聘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接受教职工的申诉和投诉,并对投诉和申诉进行调查,提出意见,调查结果送学院聘任委员会审议。3.学院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学院分工会。4.教职工的申诉和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并要签署真实姓名,学院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有义务为投诉人保密。投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有意诬告的,将严肃处理。不署名的投诉不予受理。五、各级岗位的设立与聘任条件(一)基本条件1.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学工作,身体健康,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2.应聘者的主要精力放在我院的工作上,关心并参与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服从学院和系的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3.近两年中每年考核在B及以上。4.参加院、系或二级学科的科研报告会,到会率在80%以上。5.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讲课比赛。说明:不满足上述基本条件者,学院不聘或降级聘任。(二)各级岗位职责及上岗条件岗位等级654321上岗资格教授副教授副教授讲师副教授讲师讲师、助教博士学位助教硕士学位助教岗位职责总绩点要求500/年420/年350/年300/年270/年240/年作学术报告面向全院每年至少一次面向全院或系每年至少一次面向二级学科每年至少一次最低教学绩点要求240/年240/年240/年240/年240/年240/年上岗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三条:1.学科负责人或方向负责人2.科研绩点不低于140/年3.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或在课程建设中起主要作用4.在专业建设中起主要作用5.承担系主要行政管理工作满足以下两条中的任意一条:1.两年内科研绩点不低于702.两年内根据需要承担专业主干课程两门(含)以上满足以下两条中的任意一条:1.两年内科研绩点不低于352.两年内根据需要承担专业主干课程一门(含)以上总绩点=教学绩点+科研绩点+其它绩点六、绩点计算方法(一)教学绩点计算方法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绩点计算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每个合班教学绩点=该课程的学时数合班人数30(其中为合班系数)专业课程:每个合班绩点=该课程的学时数合班人数30(其中为合班系数)合班数123456公共课程系数0.80.50.450.450.450.45专业课程系数1.30.80.6170.5250.46注:专业课首开课系数为1.2,优秀课程按学校政策处理。参考标准班每学时系数:标准合班数123456公共课程总系数0.811.351.82.252.7专业课程总系数1.31.61.852.12.30(二)科研绩点计算方法1.科研项目项目国家基金省部级(省基金)厅局级(含国家级各类学会)横向绩点500/项125/项20/项30/万元注:(1)上述项目指以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或系为第一申报人,由第一申报人在其项目组成员中分配绩点。(2)跨年度项目绩点计算法:每年绩点=项目所跨年数项目总绩点,项目所跨年数按项目的起止时间计算。(3)横向项目按实际到款计算。学院管理费按《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试行办法》执行。2.科研论文论文等级SCIEI院定一级期刊ISTP核心期刊211高校学报其它正式学术期刊绩点(每篇)80604025201510注:(1)上述论文只计署名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或系的前2位作者,绩点计算如下:第一作者计论文绩点的32,第二作者计论文绩点的31.(2)院定一级期刊指下列八种期刊:物理学报、中国物理快报、中国激光、数学学报、数学年刊、计算数学学报、软件学报、中国科学。(3)核心期刊的认定:(a)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版(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b)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北京大学图书馆);(c)浙江工业大学学报。(4)增刊的绩点打对折。3.专著及教材专著或教材专著教材主编教材参编绩点(每本20万字以上)100404/万字4.教学科研成果奖获奖等级省(部)级厅局级一二三一二三绩点(每项)1005025201510说明:(1)上述项目指以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或系为第一申报人,由第一申报人在其项目组成员中分配绩点。(2)获奖绩点按最高级计,不重复计点。5.数学建模获奖指导级别国家一等奖国家二等奖绩点10050说明:获奖绩点按最高级计,每个指导组只计一项。(三)其它绩点岗位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系副主任、实验中心副主任系秘书专业课程负责人数学建模负责人班主任教学督导组长教学督导组员工会主席绩点(每年)8040304040152512.540注:兼职多项,第二项折为0.5倍计绩点,第三项开始不计绩点。七、自由申报学术岗(不受学历、职称、年资限制)岗位654条件(两年)5篇SCI或1项国家基金4篇SCI或1项省基金且科研绩点不低于3203篇SCI注:论文只计第一作者,项目只计第一申报人。八、校聘岗位绩点说明校聘岗位绩点要求到达500.校聘公共基础课程第一负责人计算绩点时补贴80个绩点,第二负责人补贴40个绩点。九、其他有关事项1.实验室岗位聘任,按学校下达给学院的平均岗级及相关方法,切块设岗,另行设置。2.如果总绩点未达到岗位绩点要求,可将经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如之江、成教、考研复习等)折算成相应的绩点补充入该岗位,折算方法如下:每绩点的折算金额=该岗级要求的总绩点数该岗级的年津贴总和.3.凡是学校给予经济奖励(例如SCI、EI、论文等等)的绩点,超出总岗位要求绩点的部分(最大限度地计算)绩点照算,酬金不计。4.实验、行政全岗人员,没有经费来源的绩点只计绩点,不计酬金。5.本实施细则有效期为下一聘期。6.本实施细则由学院聘任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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