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2――制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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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化第一节职官制度“官”的本义是房舍的意思,后来引申为具有权力的处所即官府,以及行使权力的人即官员。由于文献记载的缺乏,我们今天已很难确考古代职官制度起源于何时,但至少在传说中的尧舜禹三代时已有了职官的设置。如《史记·五帝本纪》载:尧曾以“四岳”为部落酋长,以羲和管历法;舜以“八元”管教化,以“八恺”管土地等。夏朝以“正”作为某一方面的主管。如主管造车叫“车正”,主管畜牧叫“牧正”,主管膳食叫“庖正”等。此外,夏朝还有主管军队、监狱、音乐、耕种等的官员,说明此时职官制度已具雏形。商朝的职官制度渐趋系统化。在商朝,由商王直接统治的中心区域叫内服,内服之外诸侯统治的区域叫外服,因此其职官制度也由此区分为内服官、外服官两类。内服设有百官,称为“百辟”,具体分为政务官、宗教官、事务官、武职官等类。如:政务官有尹、冢宰等。尹,也称阿衡、保横,相当于后世的宰相。外服有侯、甸、男、卫、邦伯等。西周时期的官制基本沿袭商朝的内、外服制度,但职官的设立和分工也更加细致,出现了公、卿的分别。战国时期出现了“相”职,统领百官,成为最高行政长官;“将”次于相,是最高军事统帅;还出现了“御史”之职,负责机要文书档案及监察其他官员;地方官制方面,出现了郡县制的雏形。在官员的任用上,战国时期还以俸禄制替代了传统的世袭制,由此又创立了各级官员的年终考核制度。至秦汉时期,古代职官制度渐趋定型。之后长达两千三百多年间,职官制度呈现出以下特点:1、君主的地位极大地提高,权力高度集中;2、在国家机构中,巫史和宗室贵族影响力渐弱,君主的臣仆和侍从地位渐趋上升;3、围绕权力的集中与制衡,建立了完整的监察制度,为政府机制的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有力地保障;3、统治的地区越来越辽阔,机构也越来越庞大,职务上的分工也越来越细,变化复杂。古代职官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职官类别及执掌宰相、中央各部门长官、监官与谏官、君主的秘书与文学侍从、学官、宫廷事务官、地方长官、佐官属官及胥吏、加官与赠官、武官等。2、职官等级及待遇爵、勋、品、阶表示职官的等级。3、职官服饰4、职官变动及相关术语,如迁、谪等。相关书目王力《古代汉语》之相关内容王力《中国古代文化史讲座》阴法鲁等主编《中国古代文化史》袁庭栋《古代职官漫话》三公九卿制三公九卿:中央政府职官制度的框架。周代建立,秦朝初具规模,汉代进一步完善。三公,是指辅佐国君掌握军政大权的最高官员。周代指太师、太傅、太保;秦朝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西汉以大司马、大司空、大司徒为三公;东汉为太尉、司徒、司空;也叫三司。汉以后仍有三公之称,但已无实权,到明清时期,三公只被用作大臣的加衔。九卿,是指“公”之下分工处理朝廷政务的官员。周代: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秦: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汉: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后代基本沿用汉制;又称为九寺。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少府为太府,唐宋因之。明:六部尚书、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清:都察院、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通政司、宗人府、銮仪卫。其中,两晋、南北朝、宋、元时期,九卿的职权渐被剥夺,或为空置。如光禄勋,原来是皇帝的侍卫长,握有兵权,而到西晋时已徒有虚名,成为空衔;而在北齐,则演变为安排筵席的官员。三省六部制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产生于魏晋南北朝,确立于隋唐,延续到清末。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其中,宋代虽沿袭唐制,但除刑部参与司法管理外,其余皆名存实亡;元、明皆为一省(中书省)六部,明洪武十三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中书(内史)省的主要职能:制定政策,草拟诏书。长官:中书令二人;副长官:中书侍郎二人;重要的属官有中书舍人等。门下省的主要职能:审核复奏,有上通下达的权力。长官:侍中二人;副长官:门下侍郎二人。尚书省的主要职能:颁发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为实际长官;下有左右丞各一人。尚书省下辖六部,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每部下辖四司,司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主要职能如下:吏部:掌官吏任免、升降、考核、赏罚;户部:掌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礼部:掌管全国礼仪、祭祀、科举、学校教育;兵部:掌武官选拔及军事行政;刑部:掌全国司法行政及审判;工部:掌工匠、屯田、山泽之政令及办公纸笔等。宋代官制最为繁复。第一,为防备藩镇割据、黄袍加身的重演,宋朝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分割行政、军事、财政权力,对各部门大臣起到牵制、监督、制衡的作用。在中央,实际上设立了六大系统的官制。1、行政上设中书门下,首脑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平章事)”和“参知政事”。2、军事上,设枢密院,以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副枢密使(或同知枢密院事)为长官,文臣担任。在皇帝同意的情况下有调兵权,但无管理权;三衙(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有管理权,但无调兵权。行政与军事机构被称为“二府”。参知政事与枢府首脑被称为“执政”,把宰相和执政合称为“宰执”。3、财政上设盐铁、度支、户部三部,以三司使和三司副使为长官,地位仅次于二府,号称“计省”,三司长官被称作“计相”。在中央行政系统之外,设立直属于皇帝的翰林学士院和御史台。4、翰林学士院负责草拟制诰、国书等,但需加“知制诰”的头衔,否则为虚职。所谓“翰林侍读学士”、“翰林侍讲学士”、“崇政殿说书”等“经筵官”,多以他官充任,不隶属学士院。5、御史台依唐制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御史中丞为实际长官,负责监察中央机构官员;同时令尚书省监督御史,使台、省互相牵制。主管纠察百官,肃正纲纪。台官(台院官员)、谏官(殿院、察院官员)都有弹劾权,可以上疏言事,评论朝政,弹劾官员,还准许“风闻”论事。地方官吏的监察,则由通判、转运使负责。6、祠禄官,以授予某种馆阁或提举某处宫观的名义,安置退休或意见不统一的官员,让他们继续享受丰厚的物质待遇。第二,还在于宋代官制经历了五大时期:宋初,神宗元丰改制后,徽宗时,高宗时,孝宗后。每次变动,都会出现名称、职权范围等重叠、混乱的情况。第三,官、职、差遣分离。官,被称为正官、本官、寄禄官,只表示官员的俸禄和待遇,无事可做;职,文臣的荣誉称号,分馆阁和殿阁两种。差遣,具体职务和实际权力,这种职务前一般都加判、知、权、直、试、管勾、提举(祠禄官除外)、提点、签书、监等字样。另外,对于官吏的考核,另设审官院和考课院,分别考核朝廷、地方官员的政绩、升迁。俸禄非常优厚,除俸钱、料米、职田之外,还有差酒钱、职钱、给券(差旅费)、厨料、薪炭、马匹刍粟,甚至仆人的衣食等。宋庄绰《鸡肋编》载:建炎之后,以国用窘匮,凡故例群臣锡予,多从废省。惟从官初除,鞍马对衣之赐犹存,而省其半。绍兴二年,黎确由谏议大夫除吏部侍郎,见其赐目,后用御宝而云:“马半匹,公服半领,金带半条,汗衫半领,裤一只。”甚可笑也。然皆计直给钱,但当减半计数可矣,时有司之陋,大抵多如此。内阁制明代中央行政职能部门,除六部九卿外,尚有内阁制。明朝废除宰相,规定所有政务统归六部,由皇帝直接辖制。另从翰林院指派官员,加殿阁大学士衔,协助皇帝参预机务,是为内阁。实际上,这里的大学士,相当于以前的宰相,人们习惯称其为辅臣、阁老,对首席辅臣,则称首辅、元辅。内阁,一、非正式的行政机构,二、非六部的上级部门,三、仍带有皇帝私人秘书、顾问的性质,所以,其权力主要体现在“票拟”上,即对各处上呈的奏章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皇帝旨意草拟诏令,经皇帝批准后交六部办理。在皇帝和内阁之间由宦官进行信息传递,这也为宦官弄权留下隐患。明代的内阁制,实际上成为与皇权相抗衡的文官政府代表。特别是万历早期,张居正改革后,内阁更是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清代沿袭明制,内阁设大学士职,满汉各半。清代另有南书房和军机处。南书房是康熙为加强皇权、巩固清朝统治而设置的宫廷御用机要秘书机构,一般为汉人担任,地位显赫而无决策权。但因其接近皇帝及机密等性质,政治声誉非常高。军机处是雍正七年,为适应与准噶尔作战的需要设置,在皇帝与朝廷之间处理军国大政。了解职官制度,有助于阅读古籍文献。如:白居易所作《唐故银青光禄大夫秘书监曲江县开国伯赠礼部尚书范阳张公墓志铭》一文,从题目就可以看出这个张公去世时的地位:银青光禄大夫是其散官名称,品级为从三品;秘书监是秘书省长官,是其生前最后的官职名;曲江县开国伯,即开国县伯,正四品上;赠礼部尚书,是死后朝廷给他赠的荣誉官衔;范阳是他的郡望。又如《唐书·房玄龄传》中,其官名为:开府仪同三司太子太傅司空尚书左仆射魏国公“开府仪同三司”是文官的最高品阶,在唐代为从一品,至于字面意思:“开府”即自辟僚属,开府治事,“仪同三司”即“仪仗同于三司(太尉、司徒、司空)”;“太子太傅”是“东宫三师”之一,“司空”是唐代“三公”之一,这些都是荣誉性虚衔;“尚书左仆射”才是实职,因唐代尚书省不设“尚书令”,左、右仆射即是实际的宰相;“魏国公”是爵位。又如唐宋时期官衔中常有“赐紫金鱼袋”之说,其中,紫为紫金袍服,金鱼袋为皇帝赏赐的贵重佩饰。汉以前,贵族有佩玉的习惯,以象征地位和身分;汉以后改为佩戴虎符。唐代避高祖李渊祖父李虎之讳,改为佩戴鱼符。“着紫者金装,着绯着银装”,于是,金鱼袋、银鱼袋便成为高级官员的一种荣誉性佩饰。又如,传统戏剧小说中常出现的“三司会审”,是指明代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的复核,遇到需审理的案件时,须与刑部、都察院共同审理,称为“三司会审”。“八府巡按”是指明代的地方监察官员,御史出巡地方者,称为巡按御史,俗称八府巡按,其品级不高,但权力很大。先秦时,绶是贵族、官员佩带玉饰时系玉的彩色丝带,又称为组。秦汉官员用绶系官印,佩带在身上。后来为了表现位秩高低和权力大小,官员们可以不带官印,但必须佩带印绶,使人一目了然。因此,后世以“解绶”、“解组”表示辞官。其他如:“丁忧”、“丁艰”、“终制”、“夺情”、“起复”、“服除”等,皆与职官制度有关。第二节选拔与科举制度(一)民主选举和“禅让”部落联盟最高首领,是由各部落酋长共同推选,经过多年考验而确立的。所谓考验,是为了“民受之”,最后由被推选者主持祭祀活动,以取得上天的承认,是为“天受之”。(二)世卿世禄制春秋战国以前,长期推行世卿世禄制。从最高统治者王到各级奴隶主贵族,其权位由自己的后代世袭继承,他们世世代代把持着自己的政治职位和权力,享受着各种经济特权。在用人任官上,亦遵循先亲后贤的原则。而后者,所谓任人以贤、以德,也是在贵族子弟的范围内选择。商汤任用伊尹,武丁任用傅说,周文王任用姜尚,反映出历史上一些极个别的特殊现象。(三)春秋战国时期的军功爵制和客卿制春秋战国时期新兴的政治力量希望打破陈旧的人才选拔制度,为自己争取更多更大的政治权益;各诸侯国也希望吸收有益的新生力量,达到他们富国强兵的目的;各家学派“尚贤”的人才观,为选举制度的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依据。军功爵制和客卿制为庶民登上政治舞台提供了机会。(四)两汉时期的选拔制度1、察举察举,又叫做荐举,察举是汉代选官的主要途径。由三公九卿、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员根据考察,将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平民或下级官员推荐给朝廷,授予或提升官职。名目主要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孝廉等。被选中者,要以策问的形式接受皇帝的审查,通过后试用一年,胜任者转正。标准:道德;通经;知法;果敢决毅。2、征辟由皇帝直接聘请人来做官叫“征”,由官府聘请人来任职叫“辟”。征辟之风,东汉较西汉为盛,这与东汉名教之风有很大的关系。3、赀选指通过向政府缴纳若干资财以获得官职的做法。这在后世发展为朝廷卖官鬻爵的一种手段。4、任子任子制度,是指二千石以上的官员,三年任满,可以保举子弟一人为郎官,充当皇帝的扈从侍卫人员。由于接近皇帝,所以容易受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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