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讲义(九)第八章证明对象第一节证明对象的概念一、证明对象的概念和特征1、证明对象的概念证明对象,是证明活动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又称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2、证明对象的特征A.证明对象是与当事人的主张相联系的概念。B.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密切联系。C.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据证明的要证事实。D.证明对象是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二、程序法事实与证明对象程序法事实,比如回避的事实、管辖的事实、审判组织组成的事实、期限是否可以延长的事实、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事实等,能否成为证明对象,学理上有肯定、否定、折衷三种观点、我们同意肯定说,认为程序法事实属于证明对象。理由有三:(1)诉讼法是实体法的实施法,查明程序法事实有利于监督司法机关遵守法定程序,保证实体法正确、公正地实施。(2)当事人可能对程序法事实发生争议,从而使程序法事实可能构成系争事实。(3)诉讼中有争议的程序法事实,有关司法机关也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裁决,对其中有的裁决不服,可以申诉或者申请复议,对有的裁定甚至可以上诉或者申请再审。三、证据事实与证明对象证据事实,也就是证据本身所记载和反映的事实。证据事实能否成为证明对象,学理上也存在肯定、否定和折衷三种观点。我们赞同否定说,即事实证据不能成为证明对象。理由三;(1)证明对象与证明手段之间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不能将目的与手段混同。(2)证据需要查证属实,但并非需要查明的所有事实都能成为证明对象;查证属实只是证据作为证明手段的资格条件,而不是其作为证明对象的充分条件。(3)将证据事实排除在证明对象之外,有助于证据法学理论揭示证据和证明对象各自的特殊规则。第二节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包括实体要件事实和程序要件事实。(一)实体法方面的事实1、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学理认为,一般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有四个:A.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等;B,犯罪主体,指实施了侵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C.犯罪的客观方面,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各项客观事实,如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危害社会的结果等;D.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所持的主观心理态度,如故意、过失等。更具体形象来说,可以概括为:何人基于何种动机与目的,在何时、何地,用何种方法实施了何种行为,产生了何种危害后果。“七何”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量刑情节事实分为法定情节事实和酌定情节事实,具体包括:A.从重处罚的事实B.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事实3、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犯罪后的表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是指姓名等以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处分、一贯表现等;犯罪后是否有自首、坦白或立功等悔改表现。是否串供、毁灭证据、抗拒审讯等表现。(二)刑事诉讼程序事实。二、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关于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学理上有几种不同看法。根据诉讼理由即原告提起诉讼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可将证明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二是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的事实。根据所要证明的事实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联系程度,可把证明对象地分为四类:要件事实或主要事实;伴随讼争事实之发生的值况事实;与讼争事实有关的背景事实;用来确定比较标准的事实。把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的分担原则联系起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是以事实本身的性质,把事实分为积极事实和消极事实或者外在事实和内在事实两类,积极事实或者外在事实属于证明对象,消极事实或者内在事实不列为证明对象;二是以实体法律规范的性质,将证明对象分为四类:权利发生事实;权利妨害事实;权利消灭事实;权利受制事实。我们认为,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以下几方面事实构成:(1)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和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个人的自然情况。举例:某甲与某乙订有一买卖房屋合同,后发生纠纷涉讼。诉讼中某甲提出在签订合同期间自己正患有精神病,主张该合同无效。显然甲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有无即为本案的证明对象。b、民事行为(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化的活动)、民事权利义务成立、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如登记结婚、订立合同等。(2)民事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如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如债权)和发生争执的事实(3)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事实(4)有关外国的法律法规的事实三、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1)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关的事实。抽象行政行为多指行政立法;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例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等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A.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关的事实。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有关被告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和权限的事实;二是原告是否实施了被处理行为或者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三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的事实;四是被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目的是否正当的事实;五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与案件的事实。槽节和性质是否相适应。B.有关抽象行为合法性的事实。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作为抽象行政行为主体的行政机关依法对不特定的人和事件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是否合法;二是制定抽象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三是抽象行政行为的适用范围和效力情况。(2)行政赔偿构成要件的事实。包括五个方面:侵权行为是否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侵权行为是否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否违法;侵权行为是否给作为原告的受害人造成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以及损害的大小;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3)行政诉讼程序事实。具体包括:有关当事人资格的事实;有关管辖的事实;有关审判组织的事实;有关审判程序的事实;有关采取排除妨害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事实;有关诉讼期间的事实;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是否在诉讼过程中自行向原告和证人取证的事实;有关行政诉讼执行程序是否合法的事实等。三、综合练习题1.填空题(1)证明对象是证明活动中的事实,又称事实或事实。(2)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和及其在诉讼中必须用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3)和证明标准一起,形成了证明的方向、内容和目标。(4)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指有关和的事实。(5)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民事纠纷的事实和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6)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关的事实。(7)证明对象是法律规定的事实。(8)证据事实也就是所记载和反映的事实。(9)要件事实是指司法人员的事实。2.单项选择(l)证明对象是()A指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B与证明责任在范围上是一致的,所区别的仅是其法律属性C是指需要证据证明的权利主张D是法律规定的要证事实(2)属于证明对象的是()A法院违背回避的事实B证据事实C众所周知的事实D公证的事实(3)只有对()而言,才有所谓的证明责任。A证明标准B证明对象C证据事实D证据规则(4)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据证明的()A实体法事实B程序法事实C要证事实D要件事实3.多项选择(l)下列属于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是()A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B犯罪行为实施已过多年,超过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C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D法院违背回避的事实E需要查明的所有事实(2)需要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主要事实通常包括()A被告人有无犯罪前科B被告人的一贯表现C犯罪事实是否发生D谁是真正的犯罪者E有关犯罪的主要情节(3)下列关于证明对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证明对象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B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密切联系,证明责任决定了证明对象C免征事由或不要证事由不能成为证明对象D所有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认知或说明的事实都能成为证明对象E所有的要件事实都自然成为证明对象4.名词解释(1)证明对象(2)证据事实(3)要件事实5.简答题(1)简述证明对象的概念(2)简述程序法事实属于证明对象的理由(3)什么是不需要证明的事实6.论述题(1)简述证明对象的特征(2)为什么证据事实不宜成为证明对象(3)试述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4)试述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5)试述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7.案例分析(1)A市的顾某是著名的内画专家,他画的每个鼻烟壶都能卖到550元人民币以上。B市的某旅游商店以每个3500元的价格向顾某订购了两个,双方约定四个月后交货,旅游商店给付顾某2000元定金。一个月后,海外某机构邀请王某出国讲学。顾某在出国前,对他的一个徒弟说:“这两个壶就交给你了,你临摹上我的两个壶,写上我的名字,就当是我画的,那5000元就算给你的报酬啦”合同到期,旅游商店来取货。顾某将这两个壶交给了旅游商店,收取了5000元报酬,后将这笔报酬给了徒弟。旅游商店将这两个鼻烟壶放在店中,被一个外国客商看中,用重金买下。该客商回国前请有关专家鉴赏,发现是赝品,要求退货。旅游商店将顾某起诉到B市人民法院,要求顾某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顾某认为“我是A市市民”,B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问:a.本案中,原告的证明对象具体是什么?b.顾某提出的“我是A市市民”。能否成为证明对象?(2)1994年8月6日,王某从市人民商场购买了一双A厂生产的国产名牌皮鞋,穿了一个月后发现,该皮鞋质量低劣,鞋底已出现裂痕。王某与商场交涉未果,向市工商管理局举报。市工商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派人对市人民商场尚未出售的56双该品牌皮鞋予以查封。并将王某提供的皮鞋请有关专家进行了鉴定。经专家鉴定认为,此皮鞋质量明显低于A厂生产的皮鞋质量,属于冒牌劣质产品。据此,市工商局以市人民商场为由,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对市人民商场罚款一万元。市人民商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被告市工商局的处理决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问:具体说明本案的证明对象。(3)被告李文婚后家庭关系和睦,生有独子李小,现年5岁,李家三代单传,对李小爱若掌上明珠。1997年2月匕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李文骑自行车带李小去邻村亲属家喝喜酒。席间,李文喝了8两白酒,2瓶啤酒,已超过平常5两白酒的酒量。当晚8时许返家途中,李文因酒性发作不能继续骑车,便用车推着李小走。行至离家约正里地的一块麦田地时,李文突然乱蹦乱跳,口出狂言,说是身边来了许多鬼,然后把自己的鼻子打出血进行驱鬼,又把儿子李小当作鬼按倒在地,骑在身上用拳打,用牙咬,附近农民鲁朋等人听到喊叫声赶到现场,发现李文边打李小边喊:”‘快来看呀我抓到一个鬼,你们离远点,用手电给我照着,我来打!”鲁朋等人见李小满脸是血,生命垂危,随即将李小从李文身底下抢出,送往医院。李小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李小系头部受钝器打击造成脑出血,导致脑功能障碍而死亡。案发后,经对被告人李文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其结论为:被鉴定人李文行为当时处于病理性酒精中毒状态之中。请回答本案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的范围。第九章证明责任第一节证明责任概述(理解)一、证明责任的概念证明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证明责任有如下特征:(1)证明责任总是与一定的法律职责和义务相联系。(2)证明责任总是与一定的法律风险相联系。关于证明责任概念的争论,焦点是如何认识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关系,理论界有以下几种观点:(1)同一说,认为证明责任就是举证责任,即谁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义务。(2)并列说,认为两个概念完全不同。证明责任专指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承担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法律义务;举证责任指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