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近代哲学与自然科学的精神一、基督教哲学的案例(一)奥古斯丁的神正论奥里留·奥古斯丁,公元354年—430年,生于罗马帝国北非努米底亚省的塔加斯特镇。年轻时生活放荡,一天突然读到《圣经》中的一段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淫荡,不可竞争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他感到这段话集中要害,“顿觉有一道恬静的光射到中心,驱散了阴霾笼罩的疑云。”于是正式加入基督教。其后,他以极大的精力从事著述、讲经布道、组织修会、反驳异端异教。去世之后,奥古斯丁的著作流传到西方,成为公教会和十六世纪之后新教的精神财富。神正论基督教信仰惟一的全能、全知、全善的上帝,于是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上帝造出的人为什么会犯罪?世间的恶来自何方?当时的伊壁鸠鲁派利用恶的来源问题否证了基督教信仰的全善、全知、全能的上帝。他们说,如果恶出自上帝创造,那么上帝就不是全善的。如果恶不是上帝的创造,那么它的出现是上帝不能阻止的。如果上帝不知道恶的存在而没有去阻止它,那么他就不是全知的;如果上帝没有能力去阻止它,那么他就不是全能的。总之,恶的存在与上帝的全善、全知、全能相矛盾。这些问题严重困扰着神学家。于是,奥古斯丁提出神正论,其意义是,面临着恶的存在而显示出上帝的正义。在奥古斯丁之前,普罗提诺已经把恶的定义为“缺乏”,即应当存在而没有存在的东西。奥古斯丁接受这一解释,将恶定义为“背离本性,趋向非存在。”在世界这一存在的等级系统中,低一级事物是相对于高一级事物的非存在,高一级事物是低一级事物的存在根据。如果一事物放弃这一根据,趋向比它低级的事物,这就是趋向非存在,表现出恶的性质。第一类,“物理的恶”,指事物的自然属性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如自然灾害,人的生老病死造成的痛苦等。这一类恶的原因是缺乏完善性,能否把这一原因归咎于上帝创世的不完善呢?奥古斯丁断然否定。他说,上帝创造的是一个完善的整体,单个被造物的不完善性正是完善秩序的组成。“在宇宙中,即使那些所谓的恶,只要能够加以控制,使之处于应处之地,也能增加我们对善的景仰,因为善若与恶相比较,更显出价值,更加羡慕。”物理的恶不但无损于上帝的善,而且衬托、显扬出上帝的善。第二类,“认识的恶”,指真理与谬误,确定与不确定的认识秩序的颠倒。认识的恶的原因是人类理智的不完善。第三类为“伦理的恶”,只有这类恶才称得上是罪恶,这是奥古斯丁关心的主题。他说,罪恶是“人的意志的反面,无视责任,沉湎于有害的东西。”“意志的方面”不是说罪恶与意志无关,而是说罪恶是意志的背逆活动。他说:“当意志背离了不变的共同的善,追求个人的好处,即外在于自身、低于自身的好处,它就是在犯罪。”意志是灵魂的活动,其正当目标应是高于灵魂的上帝;当意志追求低于灵魂的身体时,造成秩序的颠倒,产生伦理的恶。就是说,邪恶意志不是由于一个外部动力所造成的,邪恶意志的原因在于意志内部的缺陷,即人类意志自身的不完善性。或者说,罪恶不是上帝的创造,而产生于人类意志的缺陷。(二)坎特伯雷的安瑟尔谟的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坎特伯雷的安瑟尔谟生于公元1033年至1109年。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因为:上帝是一个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又因为: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不仅存在于思想之中,而且也实际上存在;所以:上帝实际上存在。论辩: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不能仅仅在心中存在,因为假使它仅仅在心中存在,那么被设想为在实际上也存在的东西就更加伟大了。所以,如果说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仅在心中存在,那么,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与被设想为可与伦比的东西就是相同的东西了。但这根本不可能。因此,某一个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毫无疑问既存在于心中,又存在于现实中。(三)奥康的指称与指代观念符号有指称和指代两种功能。指称是符号自身具有的代表功能;指代是符号在命题中才具有的代表功能。有指称功能的必有指代功能,有指代功能的名称不一定具有指代功能。殊相直接指称个别事物,共相则是对众多个别事物名称的指代。二、近代哲学与科学精神(一)近代自然科学的哲学精神1、探索自然奥秘的求知精神上帝之书写了两遍:一遍是写在《圣经》之中,一遍是写在自然之中。2、重视观察和实验的求实精神近代哲学家、科学家注重把经验当作发现和检验的方法。伽利略在观察、实验的基础上提出惯性定律、自由落体定律、抛物运动定律等,并用观察结果证实日心说。牛顿说:“实验科学只能从现象出发,并且只能用归纳来从这些现象中推演出一般的命题。”3、通过精确的量化而达到的确定性。4、理解世界的机械图示。(二)近代哲学的科学精神1、近代哲学家大都精通数学和自然科学,有些人,如笛卡尔和莱布尼茨还是原创性的数学家和科学家。2、哲学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发生了方向性的变化。近代哲学的中心问题是认识论问题,发生了“认识论转向”。3、近代认识论中又经验论和唯理论两大阵营,两者的分歧除了唯名论和实在论这一遥远的历史根源之外,还直接地、集中地反映了对自然科学方法的不同理解。自然科学是实验方法和数学方法的结合,但是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阶段,甚至不同的个人思想中,这两种方法不是等量齐观的,两者在运用的先后,作用的大小等方面有所区别。这些差别经过哲学的放大之后,便成为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分歧。唯理论以数学为知识模型,因此,唯理论者无不推崇数学的方法,把天赋观念作为知识的起点,把必然真理作为知识的目标,把观念的内在标准作为真理的标准。经验论者则把实验科学作为知识的模式,因此提倡实验和观察,把经验作为知识的来源,重视或然真理,把观念与经验的符合作为真理的标准。4、近代哲学的理论是以自然科学为范式而建立起来的。笛卡尔哲学按照“普遍数学”的要求建立了近代第一个形而上学体系,斯宾诺莎按照几何学的模式建立“伦理学”,霍布斯把自然法的观念推广对生活政治领域,建立了近代第一个政治哲学的理论,休谟以牛顿的物理科学为榜样建立“人性科学”。近代哲学一般都采取科学论文的形式,与古代哲学的对话、诗歌、散文等自由文体,与中世纪以问题为中心的逻辑论证的学问,都截然有别。近代哲学史科学意义上的理论,具有系统、确定、简约等特点以及一定程度的经验实证性。(三)近代哲学的开端笛卡尔运用数学分析的方法解决哲学问题,反映了近代哲学与数学的联系。培根是经验归纳法的创始人,他的思想反映了近代知识与实验科学的联系。霍布斯的哲学则集中地反映了机械论对近代哲学的影响。三、培根(一)生平弗兰西斯·培根,公元1561年至1626年,新贵族出身,毕业于剑桥大学。毕业后从政,历任国会议员、国王顾问、大法官等要职。1621年被指控犯有受贿罪而下台。他的主要著作是《伟大的复兴》,包括《论学术的进展》和《新工具》两册。培根开始一位政论家,著有《政治和伦理论文集》。培根是近代自然科学的鸣锣开道者。他最早表达了近代科学观,阐述了科学的目的、性质、发展科学的正确途径,首次总结出科学实验的经验方法——归纳法,对近代科学发展起到指导作用。(二)哲学思想1、“四假相”说培根形象地把科学发展的障碍比喻为“假相”,他把这样的假相归结为四个。“四假相”说更深入地分析了传统科学观赖以生存的心理根源和社会根源。“种族假相”指人性的缺陷,大致相当于希腊人所说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和现代人所说的“人类中心论”。按培根的说法,人的感性和理性都以人为尺度衡量外物,缺乏科学所需要的中立态度和客观性,因而导致主观与客观相混淆的错误。“洞穴假相”是个体差别造成的缺陷,每一个人都从自己所处的“洞穴”来看待事物。因个人立场、观察角度、思维方式、成见等不同而产生的主观性、狭隘性,就是这样的“洞穴”,这好比我们中国俗语所说的“坐井观天”。“市场假相”指语言交往中产生出的误解。有的语言有其名而无其实,有的语言虽然表示实在,但定义不精确,含义模糊,使用不当,这些都会产生混乱;语言的混乱又会产生思想的混乱,使人是非不分,真假难辨。这相当于现代分析哲学所要消除的“语义的混淆”。“剧场假相”指各种哲学体系以及流行理论造成的错误。培根把历史上的哲学和思想比作舞台上演出的一出出戏剧。他把历史上的理论体系归结为三类。第一类以亚里士多德逻辑体系为代表,它从较少事实取出较多的事实,以偏概全,从个别推导一般,强迫让一切事实符合个别原理。培根把这一类理称作“诡辩派”。第二类理论是培根所说的“经验派”,它建立在少数狭隘和暧昧实验之上,这种理论似乎具有实验证据,但这些证据是不可置信的、徒然的,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危险性,比如,炼金术就是这样的学说。培根生活在自然科学与伪科学并存的时代,他虽然没有直接批判伪科学,但他对狭隘经验的批评包括了对伪科学的揭露。第三类是经院派,他们从信仰和幻想出发,把自然科学和神学糅合在一起,建构荒诞的自然哲学体系。培根要求把科学与信仰分开,他说:“把只属于信仰的东西归于信仰,乃是很合宜的。”2、科学的实验方法方法是达到目的的手段,科学的目的决定它必须采用实验的方法。培根明确指出,科学的目的是在认识自然的基础上支配自然,“达到人生的福利和效用。”在此意义上,他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知识如何获得改造自然的力量呢?培根的回答是,人的知识是对自然的因果规律的了解,了解自然的因果规律之后,就可以改变它、命令它,趋利避害,是自然规律为人类的利益服务。3、科学的归纳方法培根提倡的实验方法的程序是归纳。归纳是与亚里士多德主张的演绎相反的程序。演绎依靠感觉建立起的第一原则,由此开始从上到下的推理。演绎有两个致命的缺陷。首先,它所依靠的第一原则没有充分的证据,只是建立在少量的、不可靠的感觉基础之上;原则一旦被确认为演绎的前提,就不再受经验和理性的检验;它所包含的错误不但得不到纠正,而且经过演绎的扩展,产生出“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的谬误。第二,演绎过程只在思想内部进行,没有考虑到思想是否与具体环境的具体事物相符合的问题,演绎的步骤越多,它所达到的结论离实在的事物也就越远,没有多大实用价值。培根的归纳法也称为简单枚举法。四、霍布斯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英国人,毕业于牛津大学。代表作《利维坦》。哲学思想1、机械论的哲学观世界和人都是机器。霍布斯把世界看做由因果链组成的大机器。世界只有物体存在,物体是由因果关系连接为整体。物体分为两类:自然物体和人工物体。人属于自然物体,人是世界这架大机器中的精巧的小机器;人和钟表一样,心脏是发条,神经是游丝,关节是齿轮,这些零件一个推动一个,造成人的生命运动。人工物体指人所制造的国家,国家反过来又影响了人的行为,因此,国家塑造的人也是人工物体。哲学研究的对象是物体,处在因果关系之中的物体。自然哲学研究自然物体,公民哲学研究人工物体,包括研究社会中的个人的伦理学和研究国家的政治学。2、社会契约论霍布斯的出发点是“自然人”的概念,自然人是一种自然物体,他完全服从自然律。其认为,人类在进入社会之前,生活在自然状态,完全按照自然律行事。他总结出两条自然律:一是利用一切手段保护自己;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必要时放弃别人也同意放弃的权利。人的最大利益是自我保存。根据第一条规律,人们为了维护各自的生命权,一开始处于“人对人是狼”的战争状态。但是,战争状态威胁到人的生命,违反了最大的利益,因此人们必然要求和平。根据第二条定律,和平协议是这样一个契约,每个人同意放弃和别人一样多的权利,并因此而享受到和别人一样多的利益。这就要求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权利转让给一个人或一群人,由他或他们代理行使权利,以保全契约者的生命。国家是这一契约的产物,同意转让权利的契约者是被统治者,接受契约的代理权利者是统治者。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论的初衷是为绝对王权辩护。他所规定的社会契约对于被统治者是极其苛刻的。被统治者除了自己的生命权之外,转让其他一切权利。为了保障他们的完全,统治者要强大到足以产生巨大的威慑作用的地步。《圣经·启示录》中有一个可畏的巨大海兽“利维坦”,霍布斯说,国家就是伟大的“利维坦”,是“可朽的上帝”,具有绝对的权力和至高无上的权威。国家元首的权力是不可分割、不可剥夺的。因为他不是契约的一方,不受契约人的制约,推翻他是毁约的不合法行为,是违反自然理性的叛乱。但是,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