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有八千九百多万党员,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1页目录一、党的纪律概述二、历史发展与进程三、坚定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四、全面从严治党(一)党的纪律涵义与特点一、党的纪律概述习近平总书记还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中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要求广大党员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更要做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这就为全党树立了总纪律、总规矩。1.党纪的涵义党的纪律简称党纪,在中国大陆地区特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地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并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实行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所有为保证全党行动一致,巩固党的纪律、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作的各项规定,都是党的纪律。作为执政党,党必需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也是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只遵守国法是不够的,要将党的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在理论上,党的纪律有广义、狭义两种解释。广义上的党的纪律是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需要而确定的规章、制度、准则和规范,如《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根据党中央发布的党内法规制定的有关规定和省部级以上党的组织针对某些专门问题和一定范围人员而制定的具体制度、条例和规定。狭义上的党的纪律则专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各种行为规范。党的纪律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它是实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可靠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党的各级组织和共产党员中一切违反党章、党的政策、法规和准则的行为,都是违反党的纪律的。2.党的纪律的特点1、是自觉的纪律;2、是铁的纪律;3、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靠什么治?就要靠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总有一天是会自己毁了自己的!”(二)党的纪律内容党的纪律有哪些?1、政治纪律;2、组织纪律;3、群众纪律;4、经济纪律;5、人事纪律;6、宣传纪律;7、外事纪律;8、保密纪律;………………1.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确定的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统一的基础。其核心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允许自行其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就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是党的政治纪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根本要求。第一,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政治意识;第二,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团结意识;第三,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程序意识;第四,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意识;第五,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原则意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塑造党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党的政治生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基本要求”2.党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维护组织上的团结统一的行为规则。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个人之间关系的纪律。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党的根本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另外,党组织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而制定的一些具体制度和规定,如集体领导制度、选举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罢免制度、监督制度、交纳党费制度等等,这些都是党的组织纪律。3.党的群众纪律群众纪律是党为保持党员和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党章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中明确要求党员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党员自觉增强群众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要爱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决不允许以权谋私,或做出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4.党的宣传纪律宣传纪律是党对宣传工作的要求和党对从事新闻、出版等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所规定的工作准则。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规定,“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对于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这种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这是党的纪律。”5.党的保密纪律党的保密纪律是指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维护有关秘密事项规定的行为规范。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实施的党政干部“保密守则:,将保密纪律的内容具体归纳为“十不”:(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话、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6.党的外事纪律党的外事纪律指共产党员在外事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具体内容为:(1)忠于祖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坚持维护民族尊严,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国家的话。(2)在一切对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3)站稳立场,坚持原则,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4)分清内外,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5)不许背着组织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往。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不许同外国人私自受授礼品,反对各种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6)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7)严禁酗酒。在对外活动中饮酒不得超过本人酒量的1/3。(8)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抵制资产阶级的思想侵蚀。(9)加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纪律,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顾全大局,协同对外。(三)违反党的纪律对党员个人的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四)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党的纪律的六大保证作用党的纪律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党的纪律是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保证;党的纪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保证;党的纪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保证;党的纪律是确保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二、历史发展与进程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1、红军时期1921.7.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就初步制定了党的纪律,突出强调了党的保密纪律。1922.7.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单列了纪律一章,提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基本要求。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布《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是我们党制定的第一份反腐败文件。1927年5月,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王荷波。同年11月,王荷波英勇就义。1928年春,毛泽东首先提出三大纪律,随后又提出六项注意。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形成了工农红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从1932年2月起,中央苏区开展了历时两年的惩腐肃贪运动,大规模的反腐运动。谢步升等中共历史上第一批腐败分子被查处。1933年12月15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贪污公款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典型案例——谢步升贪污案职务:江西省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罪行:利用职权贪污打土豪所得财物,偷盖临时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伪造通行证私运水牛到白区出售。为了谋财,秘密杀害了八一南昌起义南下部队的一名军医。查办:时任瑞金县委书记的邓小平亲自指示查处。谢步升的入党介绍人在苏区中央局任职,他认为谢步升并无大错,是调查员故意发难。于是,释放了谢步升。邓小平十分气愤,拍着桌子说:“像谢步升这样的贪污腐化分子不处理,我这个县委书记怎么向人民群众交代?”他亲自去中央局反映谢步升的犯罪事实。毛泽东当场表态:“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结果:1932年5月9日,谢步升被枪决。备注:这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成立后枪决的第一个贪污分子。2、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1937年,依法严肃查办了黄克功案。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1941年7月1日,党中央作出《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提出了纠正违反党性倾向的六条办法。1947年10月10日,发布了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1948年11月,党中央提出“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口号。典型案例——黄克功案职务及经历: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长征时任过旅长)。少年时代就参加红军,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26岁的红军将领,年轻、英俊,身材高大。罪行:因逼婚开枪打死恋爱对象、抗大女学员刘茜。影响:此案在延安和全国引起不小的震动。当时有一个外国记者代表团正在延安访问,案件处理是否得当,在国内外都将产生很大影响。国统区将此称之为“桃色事件”,国民党特务趁机造谣,煽风点火。这一事件在党内也引起了激烈争论:大多数人认为为严肃军纪,应予枪毙;但少数人认为黄是参加革命多年的老资格红军干部,并立有战功,可让他戴罪立功,将功赎罪。黄克功本人也几次上书边区高等法院和毛主席,请求戴罪立功。查办:毛泽东在接到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转呈的黄克功的信后,复信代理院长雷经天:“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每一个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