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活动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推进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丰富“创先争优”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XX号文件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和“先锋党员”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一、争创标准(一)红旗党支部各党支部要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旗党支部争创活动。1、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群众基础扎实,工作业绩突出。2、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党建。坚持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与支部党员的工作实际、思想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围绕全局工作和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程目标任务开展党支部工作,积极协助行政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绩。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做好支部和党员学习记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以党的理论指导城建工作实践的能力。4、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员先进性标准,教育党员树立并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5、加强支部作风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6、建立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党员发展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坚持党员先进性标准,落实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7、日常工作按时完成。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日常党建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