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反腐纠风工作段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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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省卫生系统反腐纠风工作--在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报告省卫生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段巍(2011年3月7日)同志们:这次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卫生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总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的工作任务。一、2010年主要工作回顾2010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在省纪委和省卫生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卫生中心工作,抓住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反腐倡廉建设的六个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医德医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抓源治本工作深入推进,为促进我省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加快推进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一是坚持厅党组负总责,抓责任的落实。按照《省卫生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厅党组和厅直各单位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把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厅直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行目标管理。年初,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与厅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签定《省卫生厅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省卫生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和考核标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逐项分解细化,明确各牵头部门、协办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年底按各项指标进行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二是强化《廉政准则》学习,抓教育的落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通知》下发后,厅党组专题学习讨论,制定了省卫生厅党组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意见,并对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首先,在省卫生厅机关中心组和厅直单位中心组安排进行深入学习;其次,组织全厅机关党员干部和厅直各单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廉政准则》辅导报告光盘,集中学习;第三,将《廉政准则》单行本发放到全厅机关党员干部和厅直各单位科级以上干部手中,督促自学;第四,在认真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全厅机关党员干部和厅直各单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廉政准则》情况进行了考核测试;第五,开展了“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每月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为确保“一月一警示”教育落到实处,我们将卫生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录制成《甘肃省卫生系统警示教育电化教材》和《警钟长鸣》教育片,2套26张DVD光碟,发放到县级以上卫生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三是突出制度建设,抓监督的落实。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上,积极探索实践制度创新,制定实施了多项制度措施,形成了规则监督、程序监督、事前监督、过程监督、事后监督、重大事项监督等目标清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落实有力的监督机制。主要是:--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了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制定了卫生厅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党委)、行政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要求厅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组(党委)或行政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保证监督的落实。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明确组织人事工作管理权限,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人事、纪检部门对干部任用提名采取联审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了对资金项目的监督。首先,在卫生行政资金管理和审批工作中,明确一把手厅长不分管财务、基本建设和招标采购工作,全部由副厅长分管,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卫生资金、项目使用监督中,审计工作由驻厅监察室承担,避免了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同由一个领导分管,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建立重大资金和项目集体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招标采购行为。省卫生厅及厅直单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卫生专项资金分配全部通过厅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其次,改革项目执行模式,加强监督审计。把项目工作切给直属单位、专业学(协)会和市县执行,厅机关主要承担项目监管和考核工作。按照厅党组的安排,组织力量,用一个多月时间,对2008-200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切出部分)进行专项审计检查,重点审计检查了省健康教育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妇幼保健院、省肿瘤医院(含省医学科学院)五家单位,涉及公共卫生项目71个,资金1、9亿元。同时,加强了对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型医疗器械采购的管理与监督,开展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和工程建设跟踪审计,2010年进行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5项,财务收支状况审计2项。进行建设项目、修缮专项审计26项,送审金额5383.64万元,审减金额1568.49万元,审减率为29.1%。--加强了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监督。其一,前移监督关口,对工程建设项目、组织人事工作、大型设备和药品、高值耗材采购、卫生资金项目分配和行政审批等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关口,设立“警戒线”,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建立了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定期对厅机关干部、厅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人事、财务、基建、药剂等岗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其二,建立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要求全省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从“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制定了《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督管理规定》,对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实现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和“阳光化”,切断经销商、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条,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明确规定,对行贿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耗材投标的资格。2010年全省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58191万元,药品降价总金额10067万元,降价幅度17.30%。(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根据中央和省上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我们将查办案件的重点放在了涉及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案件和带有卫生行业特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上。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管齐下,做到了上级机关和党组交办的案件线索必查,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重大的案件线索必查,署名举报具有可查性线索的案件必查。对从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组织力量筛选排查、分析研究和判断甄别,调查核实有关线索11件,并确定了3起线索明确的举报件,直接进行了查办。2010年,全省卫生系统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7件,共有392人次,主动上交药品和医用耗材回扣金额32.7万元。查处乱收费问题6起,涉及金额6.68万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5起,涉及金额93.22万元。受到党纪政纪处理3人,受到刑事处理5人。(三)多措并举,强化机制,狠抓医德医风建设一年来,省卫生厅把保障和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凝聚全行业之力,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继制定实施了医德医风考核制度;每月定期观看警示教育片制度;有奖举报制度;医疗事故月分析会制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执业记录备案制度;实行医务人员的“四个排队”制度和医疗机构的“八个排队”制度等22项制度措施。开展了处方点评和医嘱用药考核,定期组织专家对不合理用药处方实例及诊疗方案进行分析评议,对排名在前的医生或药品予以警示,对不合理用药“状元”进行公示和处罚,对个别滥开抗菌素的医务人员给予降低职称、停止处方权的处理。通过我们坚持不懈地抓纠风工作,卫生行业作风明显改进。医院的办院宗旨和方向进一步端正,医院管理得到加强,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得到社会群众普遍称赞。2009年省卫生厅被省文明委评为“文明单位”,2010年被评为“文明单位标兵”。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满意度有了提高,省级9家医院2010年患者满意率平均达到了96.9%,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较同期下降40%。据统计,全省三级医院医保患者自费药品比例下降了4.5%,住院患者平均使用抗菌素占西药费用的比例下降了11.3%,大型医用设备中CT检查整体阳性率提高了7.1%,抗菌素中廉价的青霉素使用比例增长了7.5%,患者平均住院日下降了1.6%,人均门诊或住院费用下降20%左右,切实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民群众对卫生行风总体状况还不是很满意,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地存在,医疗机构行业作风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纠风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繁重;治理商业贿赂所取得的成果还不够巩固,有些规章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在基建工程、卫生项目招投标、药品、器械、耗材的采购与使用中,商业贿赂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其亲友谋取非法利益,对管权、钱、人等重点部门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201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今年,全省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取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新成效,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一)切实做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和省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二要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党纪党规教育,进行勤政廉洁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三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四要继续做好“四个”专项治理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五要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二)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廉政准则》提出的“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要求,以及省委提出的当前要着力解决好的六个方面的问题,重申和提出以下几点:1.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2.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或变相赌博形式收受财物等问题;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违规长期占用或借用下属单位及其他管理相对人的车辆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以谋取私利;5.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经营医药卫生产品从中谋私等问题。省卫生厅机关、厅直各单位的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三)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按照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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