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引例】仪征上佳电器销售公司诉仪征市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附带行政赔偿案毛珠兰不服龙岩市公安局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案第一节行政赔偿【概述】本节内容,包括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程序,以及赔偿的方式和计算等.【方法】一是理解并把握好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二是要密切结合行政主体理论、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教学内容】一、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主体要件由具有行政职权或司法职权的机关、机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引起行为要件职权性;权力性;执行性;违法性结果要件是合法权益;属人身财产权;有直接损失;属物质损害,及特定条件下的精神损害因果要件行为与损害有逻辑联系并直接相关法律要件有法律的规定作为赔偿依据(一)主体要件(二)行为要件1.职权性。2.权力性。3.执行性。4.违法性。(三)结果要件(四)因果要件(五)法律要件侵权行为能否单独致害侵权主体是否明知其他必要致害条件已经存在或必然出现未知的必要致害条件发生的概率是否构成因果能————构成不能是——构成不能否较大构成不能否极小不构成2004年司法考试多选题1983年3月2日,13岁的张某被公安局传唤,当晚被放回。此后张某报名参军,参加招工、招干都因政审不合格而被拒绝。后了解到,当年县公安局在传唤后,因工作失误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进行监控达17年。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对于张某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的行为,是一种不影响其权利义务的非强制行为B.对于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的损失,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予赔偿C.对于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公安局不承担金钱赔偿责任D.对于张某为撤销错误监控打官司支付的2000元交通费损失,国家应予赔偿二、行政赔偿的范围肯定列举①损害人身自由权②损害生命健康权③损害财产权④特定条件下损害名誉荣誉权否定列举①行政人员个人行为致害②受害人自己致害③第三人致害④不可抗力致害三、行政赔偿请求人(一)请求人资格的确定(二)请求权行使的时效自然人请求权转移由继承人和有扶养关系的亲属以及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继受法人或组织请求权转移由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组织继受请求权时效计算侵权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2年内提出请求,但请求人被羁押期间不计时效的中止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可以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四、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一)共同行政侵权的赔偿义务机关(二)侵权机关被撤销时的赔偿义务机关(三)复议加重损害时的赔偿义务机关(四)上下级交办案件的赔偿义务机关(五)非诉执行案件的赔偿义务机关五、行政赔偿程序单独行政赔偿该机关、机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侵权行为共同行政赔偿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负连带责任委托机关赔偿受委托组织或个人侵权由委托机关赔偿继受机关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赔偿撤销机关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又无继受机关的,撤销它的机关赔偿复议机关赔偿复议加重损害的,对加重部分赔偿派出机关赔偿执行自身职权由自己赔偿,执行交办任务由交办机关赔偿申请机关赔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由于执行根据错误的,由申请机关赔偿单独行政赔偿该机关、机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侵权行为共同行政赔偿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负连带责任委托机关赔偿受委托组织或个人侵权由委托机关赔偿继受机关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赔偿撤销机关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又无继受机关的,撤销它的机关赔偿复议机关赔偿复议加重损害的,对加重部分赔偿派出机关赔偿执行自身职权由自己赔偿,执行交办任务由交办机关赔偿申请机关赔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由于执行根据错误的,由申请机关赔偿六、行政赔偿的方式与计算(一)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方式(二)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方式(三)侵害财产权的赔偿方式首先,能够返还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其次,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再次,财产已经拍卖的应当给付拍卖所得价款。最后,处以行为罚的应当赔偿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四)侵害名誉权、荣誉权的赔偿方式限制人身自由支付误工费,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身体伤害支付医疗费加误工费,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不超过年平均工资5倍劳动能力丧失支付医疗费加残疾赔偿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20倍,并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支付生活费造成公民死亡支付死亡赔偿金加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倍,对其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支付生活费侵害名誉荣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并造成名誉、荣誉损害的,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侵害财产权利①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返还恢复,不能的给付赔偿金②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③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④其他损害赔偿直接损失【小结提升】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问题。第二节行政补偿【引例】o康水均不服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房屋拆迁裁决案o黄念材等诉田东县国土资源局行政侵权纠纷案【概述】本节介绍行政补偿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补偿的概念与内涵、行政补偿的范围、行政补偿的标准,以及完善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建议。【方法】因此,本节内容将以介绍行政补偿的一般理论为主。其中,有关行政补偿内涵和范围的理论相对费解,应当注意反复体味。【教学内容】一、行政补偿的概念二、行政补偿的范围(一)财产性利益补偿1.财产性利益征收征用补偿。2.财产性利益限制补偿。3.公务行为附随效果损失补偿。(二)人身性利益补偿(三)无因管理损失补偿三、行政补偿的标准【小结提升】•第一,制定行政补偿法典。•第二,明晰行政补偿原则。•第三,扩展行政补偿范围。•第四,提高行政补偿标准。•第五,简化行政补偿程序。•第六,设立行政补偿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