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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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及备案宁波消防支队防火处建审科方黎CompanyLogo123四、审核备案中常见的问题二、106号令中有关审、验的规定一、消防法中有关审验的规定三、有关文件内容五、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注意事项5六民用建筑外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6CompanyLogo一、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一、消防法中有关审验的规定CompanyLogo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CompanyLogo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CompanyLogo消防法中有关审验的规定二、公共聚集场所的开业前检查: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范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检查管理)(对应罚则:第58条第1款第5项)CompanyLogo公众聚集场所的概念: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游乐场所;(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营业性健身、休闲类公共娱乐场所范围的批复》(2005年7月27日公法[2005]241号):该规定的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不限于该项所列的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还包括其他与所列功能相同或者相似的营业性场所,如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等。CompanyLogo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最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10月1日实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年12月1日实施二、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CompanyLogo《公安部106号令》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CompanyLogo《公安部106号令》第十三条:(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CompanyLogo《公安部106号令》第十四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CompanyLogo镇海、北仑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七个县(市)区的下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由辖区大队负责受理:(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且小于五千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且小于五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CompanyLogo(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且小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四)单体建筑面积小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小于五十米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CompanyLogo三、有关文件内容:一、《全省消防执法工作研讨会纪要》浙公消(2009)118号1、106号令第十三条规定的“建筑总面积”系指同一次申报的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面积总和。在该次申报中,同一单体建筑内的不同场所属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项的,其建筑面积应当叠加计算;分属不同项的,不应叠加。同一场所(工程)分布在不同单体建筑内的,该场所(工程)建筑面积应叠加计算。CompanyLogo2、各地在受理改建工程(含内装修、用途变更)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时,应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的规定,审查消防设计文件中“原工程用途”的证据材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房屋权属证书等)。现设计用途与“原工程用途”的证据材料不一致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作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或备案抽查不合格的结论。(甬政发(2010)69号文件)3、备案受理凭证不得擅自更改、加盖公章。各地在开展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中,应当做好《消防法》及106号令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公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及时公布备案抽查、行政许可名单和结果。CompanyLogo二、浙公消〔2010〕57号(一)、关于临时性建筑和村民自建住宅的消防监督管理(二)、关于金融证券交易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三)、关于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的办理三、浙公消(2010)(183)号内容:1998年9月1日前竣工的建设工程(不含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办理相关消防手续时,应当提供该建设工程于1998年9月1日前依法投入使用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包括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合法性证明文件等。CompanyLogo四、浙公消(2009)118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由备案受理系统预设,实施随机抽查制度,具体抽查比例为:(一)人员密集场所、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的抽查比例为50%;(二)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建筑、半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及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工业建筑的抽查比例为40%;(三)单、多层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的工业建筑和其他建设工程的抽查比例30%。CompanyLogo五、时间:审核: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验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审核、验收备案:1、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2、确定为抽查对象后五个工作日内备案。3、检查到未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纳入抽查范围;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建设单位,责令其停止施工、使用。CompanyLogo四、审核备案及资料审查中常见的问题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备案表)2、受理凭证3、委托书4、设计院的资质5、图纸方面的审查6、文书送达方面7、意见书填写方面8、建审承办人员超期,协办人员超期现象仍然存在;9、承办人员的审核意见应填写规范CompanyLogo备案管理系统的管理:一、是加强备案系统管理员的管理。二、是严格虚假备案信息管理,不得随意删除备案信息。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工程备案信息确需删除的,应由承办人提出,填写删除虚假信息审批表(详见附件2),报行政主官审批同意:(一)属于消防设计审核或竣工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二)不属于公安部第106号令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三)明显属于虚假备案信息的建设工程。对于部分属于消防设计审核或竣工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和部分信息错误不影响备案的建设工程备案信息不得删除。CompanyLogo消防设计审核所需提供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五)消防设计文件。按要求由建设单位申报、严禁消防工程公司的人申报CompanyLogo五、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注意事项1、申报资料审查需要注意的事项钢结构检测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2、现场检查步骤及注意事项一、屋顶;二、标准层、转换层:防火、防烟分区、送风口、排烟口、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分隔、装修材料、分隔情况、消防联动逻辑关系。三、特殊楼层;四、地下室;五、外围道路水源。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注意联动关系及设施设置。CompanyLogo六民用建筑外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无机:岩棉、玻璃棉、无机保温砂浆、聚苯颗粒砂浆;有机:挤塑聚苯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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