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竞赛网()竞赛方案书(支持网络、微信、微博竞赛形式)第1页共6页上海市宪法知识竞赛方案书一、活动目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为了更好地向市民宣传和普及宪法知识,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上海市法宣办、上海市司法局决定在12月1日至31日举办上海市宪法知识新媒体竞赛活动。二、活动时间活动日期:2014年12月1日—12月31日三、组织单位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制宣传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司法局媒体支持:上海政法综治网、上海司法行政网、东方法治网、全民竞赛网、徐汇区普法教育网、@上海司法行政发布(微博)、@闵行法宣零距离(微博)、上海法治声音(微信)、闵晓法(微信)等四、参与对象全体市民、来沪务工人员(在上海有居住地)全民竞赛网()竞赛方案书(支持网络、微信、微博竞赛形式)第2页共6页五、竞赛形式1.此次宪法知识竞赛将采取网络竞赛与微博、微信竞赛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网络参赛者可登录上海司法行政网()、东方法治网(law.eastday.com)、上海政法综治网()、徐汇区普法教育网(pfjy.xh.sh.cn)、全民竞赛网()等网址进入。3.微博参赛者关注“@上海司法行政发布”和“@闵行法宣零距离”,微信参赛者订阅“闵晓法”(微信号:xiaowenshuofa)、“上海法治声音”(微信号:fazhishengyin)或“全民竞赛网”(微信号:sh123js)微信公众号(或扫以下二维码)进入参与。一、奖项设置六、竞赛规则上海司法行政发布闵晓法全民竞赛网全民竞赛网()竞赛方案书(支持网络、微信、微博竞赛形式)第3页共6页1.参赛者在注册时,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后6位)、所属地区、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内容。2.参赛者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本次活动颁奖及邮寄奖品,主办方保证不泄露个人身份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信息不完整,导致无法参加抽奖或奖品无法正常递送,责任自负。3.竞赛题型全部为标准化试题,有是非题、单选题、多选题三种。是非题,参赛者只能选择对或错;单选题,在备选选项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题,在备选选项中选择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视为答错,不得分。4.竞赛时,系统将随机抽取题库中的50题进行问答,其中:是非题10道、单选题15道、多选题5题,是非题和单选题每题3分,多选题每题5分,共计100分。5.每位参赛者只能登录答题一次。参赛者点击开始答题后,系统将自动随机生成试卷,每题的限时30秒,共15分钟,30秒之内不作答则被视为放弃该题。答题完毕点击提交后,系统自动评分并进行排名。6.参赛者答题结束后,将成绩单页面上的竞赛链接转发给朋友圈,朋友使用你给的链接答题后,你的贡献值将增加10分,但最多允许邀请30人。全民竞赛网()竞赛方案书(支持网络、微信、微博竞赛形式)第4页共6页7.排名显示规则:个人成绩排名将以答题分数为准,相同分数的则按贡献值排序,贡献值较高排名靠前;若贡献值也相同,则按答题用时来排序,答题用时较短者排名靠前。8.竞赛活动的命题人员、软件设计人员及各区县法宣办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活动。以上人员答题取得成绩均属无效。9.本次竞赛活动的相关事宜由活动主办方负责解释。七、奖项设置1.个人优胜奖:本次活动设一等奖5名,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二等奖50名,奖励价值100元的奖品;三等奖100名,奖励价值50元的奖品;鼓励奖100名,奖励价值20元的奖品;评奖方法:依据成绩排行榜的先后顺序,分别列出一、二、三等奖,以及鼓励奖的获奖者名单,共255名。2.优秀组织奖:对活动参与人数前5名的区县,将由上海市法宣办授予宪法知识新媒体竞赛优秀组织奖。八、活动目标全民竞赛网()竞赛方案书(支持网络、微信、微博竞赛形式)第5页共6页实现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广泛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同时,推广“上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平台,让数以万计的上海市民参与进来,活跃微信公众平台的用户访问量。九、活动分工1.上海司法局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统筹工作。1)发布“上海市宪法知识竞赛”文件通知,并在东方法治网、上海政法综治网上发布通知公告和浮动图标;2)审核全民竞赛网编辑的竞赛试题库、方案书、文件通知初稿;3)负责采购竞赛奖品;4)负责确认获奖名单,并公布在网站上面。2.全民竞赛网负责活动的运维服务工作1)负责策划方案书;2)编辑宪法、民法、物权法等知识题库;3)起草通知文件初稿;4)负责微信竞赛网站的监管和维护;5)负责解答参与者咨询,通过邮箱、微信提供解答服务;6)负责设计竞赛网页和活动相关图片;7)竞赛结束后,负责统计参赛人员,以及各单位组织人数,负责统计每一题的答题人数和答对率等数据;全民竞赛网()竞赛方案书(支持网络、微信、微博竞赛形式)第6页共6页8)负责竞赛结束后,发放所有竞赛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