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一审民事判决书概念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内容与写法一、概述概念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对一审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经审理终结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法律依据;(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和上诉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一审民事判决书的适用范围:一审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民事违法行为的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内容和写法首部正文尾部正文1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第三人诉称:2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3判决理由和法律依据4判决结果诉讼费用的负担尾部1交代上诉权2审判人员落款院印、制作时间、核对章3书记员署名首部1标题2编号3诉讼参加人4案由和案件来源首部首部1标题2编号3诉讼参加人4案由和案件来源正文正文1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第三人诉称:2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3判决理由和法律依据4判决结果诉讼费用的负担尾部尾部1交代上诉权2审判人员落款院印、制作时间、核对章3书记员署名二、内容和写法一审民事判决书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1)制作机关全称;(2)制作文书名称。此两项内容分二行居正中书写。2、编号:(1)制作文书的年度;(2)制作机关的代字;(3)案件性质代字;(4)审级代字;(5)文书顺序号。具体表述为:(××××)×民初字第×号。如果是经济纠纷案件的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3、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即: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即: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由于案件的诉讼参加人不同,写法也有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基本情况:(1)由公民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2)由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提起诉讼的,首先写明单位全称和单位所在地址;其次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这两项内容要分两行书写。(3)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作经营的,首先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址;其次写明代表人姓名、性别和职务。此两项内容要分两行书写。(4)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起有字号的,在其姓名后以括号注明“系……(字号)业主。”。(5)被告提出反诉的,可在本诉称谓后以括号注明其反诉称谓。如“原告(即反诉被告)”,“被告(即反诉原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在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另起一行写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写作时要分别不同的情况写明为哪种代理人(即: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然后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并在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姓名后以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应在其姓名后以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只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如果法定代表人又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应先写法人名称,后写法定代表人,再写委托代理人。4、案由、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这部分内容可作程式化表述:“原告×××(姓名)诉被告×××(姓名)××(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二)正文1、事实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事实和理由,法院认定的事实及证据。(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争议事实和理由。这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原告通过诉讼具体要求解决什么争议的问题,解决的意见和理由;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是如何答辩的;第三人的主要意见是什么。具体写法是以“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第三人述称”为领起句来表述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陈述要各成一段,对其陈述也要进行分析和概括,进行综合归纳。表述上,力求语言准确简明,一般用第三人称,必要时也可以第一人称引用当事人的原话。(2)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它一般包括八个要素,即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双方争议的焦点、认定事实的证据等内容,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都具备这八个要素,所以写作时要根据不同的案情来写。具体的写作方法是:第一、抓住纠纷与争议的要害,突出中心,以时间的先后为线索,将纠纷和争议的事实发生、发展、因果关系,叙述清楚。第二、在叙述事实时,要结合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使判决有理有据。第三、重点要突出,详略要得当。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实质性内容,既是写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应当详写的内容。证据的写法是既可以结合事实来写,也可自成一段列举,但是不管用哪一种方法都要对证据进行分析和论证,并且要注意,列举证据时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声誉,也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法院认定的事实分两个部分来写作。2、理由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由判决理由和判决法律依据两个部分组成。(1)判决的理由。写作此部分时,要针对案情,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的争议,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从法理上、从事实上,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公正合理的评定,具体阐明人民法院在处理此案的观点和意见,即写明当事人谁是谁非及双方的责任;写明对于当事人合法的请求和理由予以支持,对不合法的请求和理由予以批评和教育。(2)判决的法律依据。一审民事判决书所适用的法律是与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有关的实体法条文,所以应根据不同的案情和处理结果,援引不同的实体法条文。具体引用法律条文时要作到引用法律规范性文件,内部文件不能引用,同时也要作到准确、具体、全面。3、判决结果具体写作时要注意作到以下几个方面:(1)观点要明确,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使当事人无法执行判决。(2)语言表述要准确,不能发生歧义,使当事人执行判决时发生误解。(3)决定事项要完整,不能有遗漏,如给付之诉,要明确指出谁给付谁,给付的标的物是什么,给付的数额、时间和具体方法。(注:因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可能上诉,判决尚未确定,所以一审判决给付或者履行的时间不要写具体的年月日,只写明本判决生效后×日内给付或者履行即可。)(三)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间,上诉法院名称以及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署名及判决日期等。1、诉讼费用的负担不属于诉讼争议的问题,因此不列为判决结果的内容,应在判决结果后另起一行写明。2、当事人的上诉权,可作如下表述:“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尾部其它各项的写法与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写法相同,写作时可参考。三、制作一审民事判决书时应注意的问题1、诉讼当事人和参加人不能错写和漏写。如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不得漏写,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为数名不得漏写;不能把死亡人错列为当事人,不能把不符合第三人条件的人错列为第三人,不能将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起诉人或者应诉人错列为当事人。2、诉讼参与人的称谓要准确,如原告、被告,不得写成原告人、被告人;不能将诉讼代理人简单写成代理人,而不写明是委托代理人还是法定代理人。3、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必须相互照应,成为一个整体。格式───────────────────────────────────────××××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一审民事案件用)(××××)×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或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情况)。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情况)。……(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实例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XXXX)X民初字第256号原告XX市XXXX开发公司(以下称开发公司),地址在X市铁花里10号。法定代表人刘XX,开发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冯XX,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X,男,1950年3月4日生,汉族,XX市XX研究所工人,住本市胜棋20号。原告开发公司与被告张X房屋迁让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开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冯XX和被告张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开发公司诉称,XXXX年对被告原住本市西街10号拆迁时,因被告无房过渡,遂将本市小园第1、2号过渡房安排给被告过渡,现被告早已搬入新居,故诉请被告立即腾让过渡房并赔偿损失费15万元。被告张X辩称,现虽住进了安置房,但因安置房的产权证书和拆迁遗留问题未解决,故未腾让过渡房,原告将上述问题解决并赔偿损失3万元后,立即腾让过渡房。经审理查明,XXXX年原告下属XXX指挥部对被告原住本市西街20号住房进行了拆迁,并于XXXX年5月4日与被告订立拆迁补偿协议。嗣后,因被告无房过渡,该指挥部于XXXX年5月10日将本市小园第1、2号过渡房提供给被告过渡。XXXX年被告的安置房交付使用后,因安置房的产权问题及被告尚留有少量拆迁住房的补偿款未能解决,被告未能腾让过渡房。原告经催要未果遂诉请被告立即迁让过渡房并赔偿损失15万元。被告应诉后,要求原告先解决安置房的产权证及拆迁遗留问题并赔偿损失3万元。原、被告各执己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及补偿安置协议书等书证证实。本院认为,被告住进安置房后理应腾让过渡房,故原告要求被告腾让过渡房的请求应予支持;被告以未办理安置房的产权证等为由,不腾让过渡房的主张,不予支持;被告对未腾让过渡房引起纠纷,应负主要责任,故其要求原告赔偿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原告未及时解决与拆迁相关的问题,亦有一定的责任,故对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请求亦不予支持。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张X应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腾让本市小园第1、2号过渡房,交原告开发公司。本案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用100元,由被告张X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刘XX审判员:李XX审判员:管XXXXXX年X月X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高XX实训操作11什么是一审民事判决书?2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写作要求有哪些?3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一审民事判决书孙X杰(男,XXXX年8月21日出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退休干部,住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与孙X林(男,XXXX年5月3日出生于